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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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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完善钨资源税计征方式的调查与建议有色金属会计分会李典世根据国家税总规定,从2015年5月1日起,钨矿山企业的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实施以来,钨矿山企业税负明显加重,严重影响到矿山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色金属会计分会对相关钨矿山企业进行了调研。针对中国五矿集团在湘的郴州柿竹园有色金属公司、瑶岗仙矿业、新田岭、衡阳远景及中国五矿集团在赣的江西香炉山公司等钨矿山企业,也是中国有色钨行业重点矿山企业,基于出窿矿石开采产量、销售钨精矿量、销售收入及企业盈亏情况、税负比较等开展调研。一、2015年重点钨矿山普遍亏损中国
2、有色钨行业重点矿山企业:柿竹园、瑶岗仙矿业、新田岭、衡阳远景及江西香炉山等2015年的开采、销售及盈亏情况如下(表1):受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2015年钨精矿价格大幅下跌,各企业亏损严重,经营陷入困境,大部分钨矿山处于停产状态。值得关注的是开采越多,销售越大,亏损也越多。二、从价计征使钨资源税费大幅增加(表2)根据调查数据分析:2012年至2014年资源税从量计征其税费占销售收入的比率在3.0~4.5%左右,2015年5月起从价计征税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6.5%以上。三、不容忽视的负面效应1.偏离了钨资源税改革“不增
3、加企业税负”原则。从价计征使钨矿山的实际税负达到6.5%及以上,税率偏高,客观上增加了企业经营负担,偏离了钨资源税改革“不增加企业税负”之原则。以柿竹园公司为例,基于2012年~2014年钨精矿销售情况,将从量计征与从价计征进行对比,情况如下(表3):上述五家矿山按2014年销售收入计算将直接增加税负近5000万元。目前,钨精矿销售价格倒挂,销售价低于成本线。各钨矿山企业生产钨精矿的完全成本一般在8~9万元/吨,而钨精矿市场价格在6-7万元/吨,按6.5%从价计征资源税为3900-4500元/吨,而原从量计征资源税在
4、2000-3000元/吨。柿竹园公司每吨钨精矿需处理原矿300-350吨左右,每吨钨精矿税负增加1000~2500元。若钨精矿价恢复到合理的市场价格8~9万元/吨,则从价计征资源税为5200~6000元/吨,比从量计征增加3000~4200元/吨。从量计征,与销售价格无关,而从价计征,钨精矿价格越高,企业税负越重,比从量计征增加税负越多。2.不利于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税率单一,且大大高于原从量计征平均水平,对于低品质、难选矿石资源的企业来说,显得税负偏高,有失公平,导致低品质、难选矿石被当作废石抛弃,被迫“采富弃贫”,
5、最终不利于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资源不可再生,抛弃实在可惜!3.危及钨矿山企业的生存。目前,由于国家大力实施供给侧改革,矿山企业步履艰难,五矿有色所属钨矿山全面亏损,不少企业工资难开,职工情绪极不稳定,客观上难以承受过高税负,一些钨矿山濒临关闭,由此将波及加工企业的原料供应。四、完善资源税计征的建议1.税率分档。考虑资源差异、原矿品质差异等多方面因素,为促进矿山企业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应设置多档税率,体现合理性和公平性。2.区间合理。应按行业平均成本价,考虑行业生存,顾及保本微利,以从量计征税额为基数,换算求得从价计征税率
6、,税率应设置为2.5-3.5%之间比较合理。这样,基本符合钨资源税改革“不增加企业税负”原则,利于钨矿山企业的正常发展。3.超收返还。如不能调整税率,建议对实行从价计征后高出原从量计征的税收额,经税务主管部门审定后,全额返还给纳税企业,真正体现“钨资源税改革不增加矿山企业税负”原则,这也与当前营改增的政策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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