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补助急困学生三二专户管理要点

教育部补助急困学生三二专户管理要点

ID:9371686

大小:63.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4-29

教育部补助急困学生三二专户管理要点_第1页
教育部补助急困学生三二专户管理要点_第2页
教育部补助急困学生三二专户管理要点_第3页
教育部补助急困学生三二专户管理要点_第4页
教育部补助急困学生三二专户管理要点_第5页
资源描述:

《教育部补助急困学生三二专户管理要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教育部補助急困學生三○二專戶管理要點一、依據: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有效管理及運用各界助學捐款,宏揚仁愛濟弱精神,協助學生安心順利就學,特訂定本要點。二、目的:(一)補助失業者之子女,積極協助因經濟問題致非自願失學之學生。(二)協助國民中小學、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安定就學。三、經費管理:(一)戶名:本部急困學生三○二專戶(以下簡稱本專戶)。(二)帳號:一○○三六一○○○○四一。(三)代理行庫:華南銀行營業部。(四)經費來源:1.接受個人、團體或基金會等善心人士捐款。2.本專戶之孳息收入。3.其他收入。(五)本專戶捐款期間:九十

2、八年一月十九日起持續辦理。(六)本專戶之經費管理、開立收據、動支、收支情形報備、徵信及其他相關業務事項,由本部相關司處辦理,並組成「急困學生三○二專戶捐款經費審議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審議。四、補助對象、補助項目及補助基準:就學層級補助對象補助項目補助基準國中小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在學學生。2.家庭突遭變故(包括失業、被裁員、給予無薪假)就學安全網以外之其他就學或生活所需費用。視個案情形予以補助(補助費用應扣除已享有政府補助部分)。5及任何一方身障或身殘,致經濟陷入困境無法順利就學,經班級導師家庭訪視認定需要幫助之在學學

3、生。高中(職)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在學學生。2.家庭突遭變故(包括失業、被裁員、給予無薪假)及任何一方身障或身殘,致經濟陷入困境無法順利就學,經學校認定需要幫助之在學學生。3.債信不良家庭子女未能申請就學貸款者。就學安全網以外之其他就學或生活所需費用。視個案情形予以補助(補助費用應扣除已享有政府補助部分)。大專校院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在學學生。2.家庭突遭變故(包括失業、被裁員、給予無薪假)及任何一方身障或身殘,致經濟陷入困境無法順利就學,經學校認定需要幫助之在學學生。3.債信不良家庭子女未能申請就學貸款者。就學安全

4、網以外之就學或生活所需費用。視個案情形予以補助(補助費用應扣除已享有政府補助部分)。五、補助原則:(一)經捐款人指定用途、額度之捐款,依捐款人指定用途及額度予以補助;捐款若有賸餘,記名捐款得經捐款人同意,無記名捐款得經本小組同意後,改為其他個案之補助。(二)個案已接受其他同性質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補助。但其他補助無法解決其困難者,不在此限。(三)每一個案之補助,以解決或減輕其困難,使其順利就學為原則。情況特殊者得由本小組視個案情形及專戶經費餘款,5專案審查予以補助。六、經費動支及結報程序:(一)申請流程:1.學校發現須協助之個

5、案,得填具申請表,提出申請。2.本部所轄學校:學校初審,備齊相關文件報送本部相關司處(高教司、技職司、中部辦公室、國教司)進行複審後,再提請本小組進行經費分配審議。3.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學校:學校初審,備齊相關文件送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彙整後,報送本部相關司處(中部辦公室、國教司)進行複審,再提請本小組進行經費分配。(二)審查:1.初審:(1)學校應就個案實際情形進行初審。(2)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學校,先由學校初審後,彙整資料送交直轄市、縣(市)政府進行審查,再報本部相關司處(中部辦公室、國教司)。2.複審:(

6、1)本部相關司處彙整資料並進行複審(大專校院由高教司及技職司負責;高中職由中部辦公室負責;國中小由國教司負責)後,再提請本小組進行經費分配審議。(3)資料闕漏之申請案,應於一週內補件。(三)撥付:申請個案經審查後,由本部所轄學校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備妥領據向本部請撥,並依本部經費動支程序辦理撥款,原始憑證留存本部所轄學校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四)遇緊急狀況,得經本部核准後先行撥付補助款,並於下次本小組會議時提請追認,以符急難救助精神與時效;經費申撥使用未符實際情形者,已撥付之款項應由本部相關司處追回。(五)本專戶應以專

7、帳管理,並依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辦理核結,結餘款應繳回本部。5七、徵信:(一)接受善心人士主動捐款:每六個月將捐款人基本資料(捐款人名稱或姓名、捐贈財物、捐贈年月及捐贈用途)及辦理情形公開徵信。(二)捐贈財務使用計畫完竣後三十日內,應將其使用情形公開徵信。八、其他注意事項:(一)本專戶款項用罄無捐款可運用時,即停止申請案件之受理。(二)本專戶之補助款核發應確實審核,使每一筆款項皆用於急需救助個案,避免浮濫之情形。(三)依公益勸募條例第五條第二項規定,本專戶得基於公益目的接受所屬人員或外界主動捐款,不得發起勸

8、募;及第六條第二項規定於年度終了二個月內,將辦理情形函報行政院備查。5附件1圖1:補助申請流程圖學校填寫申請書緊急狀況初審受理申請緊急狀況(主任委員核准)捐款審議委員會審查提請追認緊會計請撥款項急狀況核銷及帳務處理5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