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对审计质量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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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析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对审计质量带来的影响  自从国内脱钩改制以来,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一直都是限责任制,我国财政部为进一步扩大国内会计师事务的发展规模,并联合工商局发布《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从中可知,各个地方政府大力推进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但并未充分考虑在事务所组织形式的转制过程中,能否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规模及尽可能减小对审计质量的影响,还需深入检验。对此,本文对其转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做如下分析。  一、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优势  现阶段,国内的《注册会计师法》中严格规定,会

2、计师事务所主要有:合伙制、有限责任制两种法定组织形式。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指,由两个或是超过两个的注册会计师所组成一个合伙组织,各个合伙人应根据出资的比例,并以个人的财产来承担整个会计师事务所债务,各个合伙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债务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而在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风险制约与共同利益背景下,可使事务所朝着更加专业化的发现管理,从而较好地规避风险。  要想建设一个大中型会计事务所,需花费较长的时间且发展过程较长,且其中一个合伙人在执业过程中,出现任何过失或是欺诈行为,对事务所的发展都会造成很大影响。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指,由一定数量

3、股东共同出资所组成,各个合伙人以个人认缴出资额为限,针对整个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事务所以其全部财产对整个事务所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该种事务所组织形式之下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经公司制的形式快速地聚集注册会计师,从而构建一个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提升整个会计师事务所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但它会大大降低风险责任对于会计师职业行为所形成的约束力,会弱化整个会计师所要承担的个人责任,而针对注册会计师有关的执业行为并不会形成任何的威慑力。当前,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和特殊的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相比,具有以下优势:  (一)和有限责任制比较 

4、 1、能够扩大事务所规模  我国对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之后,和有限责任制比较,能够更好地突破有限责任制对于会计师事务所限制股东人数。近年来,随着国内注册会计师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也越来越迅速,这就使得经营规模慢慢扩大,合伙人也变得越来越多。并且,在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下,公司法对于合伙人数量最高为50人的限定,使得出资人不会无限加大,这就造成部分事务常常会采用“暗股”等方式,绕过对股东数量法律的局限,但此种做法具有一定的潜在风险,难以促进事务所长时间发展。并且,特殊普通合伙能打破有限责任制对于事务所合伙人的局限,在很大程度上,

5、能够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  2、能充分调动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的积极性  会计师事务所在发展过程中,与人才有很大联系,其想要扩大发展,就需不断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与专业知识,而在有限责任制下,受到《公司法》事务所合伙人数不能超出50人的局限,一些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员工工作积极性受到严重地削弱。而且,事务所中一些专业技能较强、专业知识较硬且工作能力较强的员工,由于在长时间的工作过程中能够,缺乏上升的空间,这就大大降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个别员工甚至会选择转行,经过长时间的发展,造成会计师事务所的人才流失非常严重,这就对事务所以后的稳定发展造成很大影

6、响。  在国际方面,因以上相同或是相似因素,美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大部分都是应用有限责任组织形式,据相关资料显示,在美国的前十大会计事务所当中,有九家都是应用特殊普通合伙制;而英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常有限责任制度存在,然而在实务当中,只有大约1%的事务所会愿意应用有限责任组织形式,据英国职业监督理事会所发布出的资料证实,在前二十家大型的会计事务所当中,大约有十三家属于特殊普通合伙制,四家属于普通合伙制,只有三家属于公司制,但这三家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也是采合伙制的模式发展。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在发展过程中,需多吸取国内外的注册会

7、计师行业在发展中的相关经验教训,并积极发挥各会计人员的积极作用,使得事务所发展变得更加层次分明,同时为构建一批专业化的会计队伍而努力。  3、更好地适应会计师事务行业的发展需求  按照《注册会计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在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时,需由与资质条件相符的自然人来出资,如果出资人与资质条件不相符,需退出或者是将出资全转让出去,不然该会计师事务所就和法定设立的条件相悖。但又由于公司法中明确规定,具有限责任的公司股东不可退股,只可将股份转让,因此,一旦会计师事务所内的合伙人(股东)由于经营不善、管理理念不合等因素,而离所或是在合伙人并不满足资质的情况

8、下,就会因难以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使得矛盾不断激化,严重的会导致事务所倒闭,由此可见,在有限责任制之下,事务所中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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