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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06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推动全局政务信息工作的开展,提高政务信息的质量和水平,使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有关动态和情况,更好地服务于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和地方经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1、考核对象:各科、室、队、所。 2、考核范围:报送局办公室的各类政务信息。 二、考核分类: 根据各科室的工作性质及人员配置分为A、B二类。 A类:局机关各科室。每月报送信息最低指标为1条,全年信息被市局以上简报(政务网)采用不少于10篇。,在县级以上主流媒体不少于4条。 B类:检测所,全年报送
2、信息最低指标为6条,被市局以上简报采用不少于4篇。 三、考核计分办法 1、考核基数:以各科室队所目标责任制分配的信息数为基数,完成基数以上,按计分办法计分,未完成基数,每少一篇扣1分。省局以上少一篇扣2分。 2、采用计分: (1)被市局及县级政务信息采用,每条0.5分,简讯每则0.3分;被省局及市级政务采用,每条2分,简讯每则1分;被《质量时刊》录用,每条1分(带标题),简讯每则0.5分。 (2)由各科、室、队、所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质监部门形象活动和宣传报道,县级广播、电台、报纸采用,每条0.3分;市广播、电台,市级党报采用,每条0.5分。 (3)各科室完成专项检查、
3、调研,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并及时上报,每次0.5分。材料不按时上报或粗糙应付,每次视情扣0.1-0.5分。 (4)市局下达的调研计划,按时完成并采用,每篇1.5分。 3、好信息加分。凡通过局办公室途经向上级领导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报送的信息,得到县及市局领导批示的,每条另加2分;得到市及省局领导批示的,每条另外4分;得到省及国家局领导批示的,每条另加6分。 4、各科室信息采用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四、考核办法: 1、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综合各科室目标责任制考核一并进行。完成基数才能计分,每分折算奖金在年终确定统一标准,最高3000元封顶。 2、截止时间。局办公室以每年十二月二十
4、日为统计截止期,进行年度政务信息考核统计。 五、信息稿件要求: 1、报送的信息稿一律用打印件,注明投稿人、投稿日期。 2、信息稿的时效不得超过一周。 3、提高信息质量,多报好信息。好信息的要求是“快、准、深、精”,即信息报送要及时,具有时效性;内容、观点、角度等有新意;反映的情况要准确,分析概括、用词造句要准确;有深度、材料翔实,分析透彻,对策、建议可行性强;文字精炼、简洁。 六、考核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二OO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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