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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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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安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7) □简介: 本商品投保年龄:0周岁(指出生满28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50周岁,可续保至64周岁。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您可于保险期间届满时,按续保时年龄对应的费率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 自您首次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或自您非连续投保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起,每5年为一保证续保期间。 若于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一保险期间届满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们将不再接受续保:(1)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超过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最高续保年龄;(2)主险合同交费期满。每个保证续保期届满时
2、,我们会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如果我们审核同意,在此后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您按时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审核后如果我们不接受续保,我们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您。□保险金额: 本附加险合同的日额保险金为每份每天人民币10元。投保份数由您和我们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投保份数一经确定,在该保单年度内将不能变更。□ 保障范围及保险利益简表: 保障项目保险利益住院日额保险金因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3天)因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每一保单年度内,“住院日额保险金”给付天数最多可达180天。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疾病或意外伤
3、害住院日额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每一保单年度内,“住院日额保险金”给付天数最多可达90天。责任延续对等待期后本附加险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到本附加险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的住院治疗,保险公司仍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平安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年交费率表(首份)投保年龄保险费(元)0~2543~4395~92010~191020~291730~392640~493850~545355~596860~64109注意:1、51--64周岁的费率仅适用于续保2、月保费=0.1*年交保费 季度保费=0.3*年交保费 半年保费=0.6*年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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