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370953
大小:128.17 KB
页数:8页
时间:2017-12-08
《《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第一次会议议事规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CLT/CIH/MCO/2009/PI/99《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第一次会议议事规则I.参与规则1--参与大会于2001年11月2日通过的《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下称“《公约》”)的所有缔约国代表均可参加缔约国会议(以下称“会议”)的工作,并享有表决权。规则2--代表和观察员2.1非《公约》缔约国的教科文组织会员国代表以及常驻教科文组织观察员代表团代表可作为观察员参与会议工作,但没有表决权,并需遵守规则11.3。2.2以下人员可以参与会议工作,但没有表决权,并需遵守规则11.3:联合国的代表;联合国系统各组织的代表;已与教科文组织缔结双边代
2、表协定的其他政府间组织的代表;以及总干事邀请的政府间组织和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代表。II.缔约国会议的职能与责任规则3--缔约国会议的职能与责任缔约国会议的职能与责任应包括,特别是:(a)详细说明、讨论和批准《公约业务准则》;(b)选举科学和技术咨询机构(下称“科技咨询机构”)成员,由各缔约国提名;(c)通过和变更科技咨询机构的章程;(d)接收和审查《公约》缔约国提交的报告及其咨询请求;(e)审查科技咨询机构提交给缔约国会议的报告;(f)对科技咨询机构提交给缔约国会议的建议进行审查、讨论并做出决定;-2-(g)寻求筹资途径并为此采取必要措施;(h)采取其
3、认为必要的一切措施,以促进《公约》目标的实现。规则4--附属机构4.1会议可设立其认为对各项宗旨而言必不可少的附属机构。4.2在设立此类附属机构之时应确定其构成和职权范围(包括任务和任期)。这些机构由缔约国组成。4.3各附属机构应选举其主席,并在必要时选举副主席和报告人。4.4在任命附属机构成员时,应当考虑必须确保世界不同区域的公平代表性。III.会议安排规则5--召集应由总干事在常会上召集会议,至少两年一次。应大多数缔约国的请求,总干事应召集一次缔约国特别会议(第23.1条)。规则6--临时议程6.1.会议常会的临时议程可包括:(a)《公约》和现行
4、规则提出的任何要求;(b)上次会议决定纳入的所有问题;(c)《公约》缔约国提出的所有问题;(d)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提出的所有问题;(e)附属机构提出的所有问题。6.2.特别会议的临时议程仅应包括召集会议所针对的问题。规则7--选举主席团成员7.1会议应根据公平地域分配原则选举一位主席,一位或多位副主席和一位报告人,组成主席团。其任期将从当选的那次会议开幕时起,至下一次会议选举出新的主席团时止。-3-7.2主席团将协调会议工作和会议事务的顺序。主席团其他成员将协助主席履行他/她的职责。7.3主席团将履行会议委托的任何其他职责。规则8--主席的职责8.1除
5、行使现行规则赋予他/她的权力之外,主席还将宣布会议各次全体会议的开闭幕。他/她应主持讨论,确保遵守规则,给予发言权,将问题付诸表决并宣布决定。他/她应裁定程序问题,并按照现有规则控制各项程序并维持秩序。他/她不得参加表决,但他/她可指示他/她的代表团中的另一名成员以他/她的名义进行表决。8.2如果主席在会议期间或部分会议期间不能出席,则应由一位副主席代替他/她。代行主席职务的副主席拥有与主席相同的权力和职责。IV.事务处理规则9--会议的公开性会议应公开举行,除非会议另有决定。规则10--法定人数10.1法定人数应由规则1中提及并出席会议的大多数缔约
6、国构成。10.2在附属机构的会议上,法定人数应由作为所涉机构成员的大多数缔约国组成。10.3会议及其附属机构均不能对任何事项做出决定,除非有法定人数出席。规则11--发言者的顺序和时间限制11.1主席应按照代表请求发言的先后次序邀请其发言。11.2为方便讨论,主席可限制每位发言者的时间。11.3欲在会议上发言的观察员必须征得主席的同意。规则12--程序问题12.1讨论期间,缔约国代表可根据规则1提出程序问题,主席应立即对此做出裁定。12.2可以对主席的裁定提出申诉。此类申诉应立即付诸表决,除非受到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大多数缔约国的否决,否则主席裁决仍
7、然有效。-4-规则13--程序性动议讨论期间,任何缔约国均可提出程序性动议:中止或暂停会议,暂停或结束辩论。规则14--中止或暂停会议在讨论任何事项的过程中,缔约国可提出动议要求中止或暂停会议。任何此类动议应立即付诸表决,无需讨论。规则15--暂停辩论在讨论任何事项的过程中,缔约国均可提出动议,要求暂停关于正在讨论的项目的辩论。对于提出的暂停动议,缔约国应表明是否将无限期暂停,或应详细说明具体时间。除提出动议的缔约国之外,可以有一位发言者发言赞成或反对该动议。规则16--结束辩论缔约国可随时提出动议要求结束辩论,不论任何其他发言者是否已表示希望参加讨
8、论。如果请求发言反对结束辩论,那么最多允许两位发言者发言。之后,主席应将有关结束辩论的动议付诸表决,如果会议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