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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关估价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我国海弓令估价制度,若干向纂瓦的甩考陈宇深,“”“海关估价是关税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由采用采购地的正常批发价到采用正、,”“”是保证国家财政收人反对商业瞒骗打击常价格到采用正常成交价格到采用海、。,“”,伪报瞒报价格的最有效手段之一目前关审定的成交价格到年月日实,》中删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确立外贸施《审定完税价格办法海关审定,,,已体制改革不断深人贸易方式日趋多样化的提法向国际上公认的新估价法规所使,,“”。价格构成更加复杂加上关税税率调整大用的成交价格估价准则靠拢显示出最,“。”幅度减少许可证管理商品外汇管理制度和终完全采用新估价法规的发展趋势,,、汇率变动以
2、及港澳地区的特殊性地区优二我国海关估价的发展趋势,、惠差异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海关估价正面临新估价法规将成为我国海关估价制。,。越来越重的压力因此我国海关估价制度度的基本框架我国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既要符合关贸总协定的原则又要考虑中国地位的谈判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件,,,“”,国情保证国家关税政策的有效实施是目大事一旦复关成为现实就将会考虑前亚待解决的问题。加人。因此,《新估价法规》我国海关估价一、我国海关估价的法规制度制度应该而且必须由“布鲁塞尔估价定义”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向《新估价法规》全面转型这也是我国实,,的不同特点多次制定和修订了海关估价的行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承认国际公认的。,法规《海关法》第条对海关估价作出了自由贸易格局加速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根原则性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本需要。条例口、》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定进出货验估制度的推行将成为我国海关估物完税价格办法,》等对海关估价作出比较详价制度的重要基础价格稽查制度是验估制,。,细的规定确定了估价的方法和特殊货物的度的重要手段在商业瞒骗和伪报价格严重,,,估价原则等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适应价格构成更加复杂的情况下单纯依据价格经济形势的需求,保障国家税收奠定了基础。资料估价的方式已不能反映贸易的真实。只从我,国海关估价法规演变的轨迹可以看有通过拓宽价
4、格资料来源改善资料搜集手,,,出我国海关估价制度完成了从简单到复杂段加强前期管理特别是价格资料分析改。,‘,、,的过程在估价内容上海关估价法规涉及进现场的查验引人查帐审价手段加强,,,、面越来越宽从建国初期仅限于正常贸易价格稽查工作才能严厉打击伪报瞒报价,、,到八十年代除涉及正常贸易外还包括租赁格等违法行为保证国家的关税收人和国际维修等特殊贸易。在估价定义上,我国海关贸易的公平竞争。©1994-2010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计算机
5、自动化处理系统和电脑数据”导致新《审定完税价格办法沪实际成交价格’。库当“”将成为我国海关估价工作的重要工具概念的采用与正常成交价格的实际沿用,、。前海关要实施有重点的合理与有效的监的矛盾,,,,管应积极开发应用计算机这对于专业性第三从海关估价的效用考察公平合、,。强信息处理量大的估价工作显得更为重要理的原则与财政收人的矛盾由于《新估价。这“口”也是海关管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法规》是建立在海关与诚卖的进人之、承认合法避税“”,和引人无罪推定作豺目互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上以简单公平为。,,。原则将成为我国海关估价法规的重要突破准则尊重贸易现实追求公平为目标而,、、,合法避税是不可避
6、免的事实只有通过立法我国商业瞒骗伪报瞒报价格相当普遍,。,才能够规范和调整而不能在执法环节处理低报价格层出不穷有的报价甚至还不到正,,对于经济上看显然有瞒骗行为申报价格显常价格的写不法商人在高额利润的驱使,,,,然不真实的也应以证据定罪不能轻易否下大肆进行价格瞒骗使占财政收人定这种成交价格或拒绝接受。承认合法避税的关税受到极大损失。严峻的现实,给我国“”。。’和无罪推定是严格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完全采用《新估价法规》造成困难、、三我国海关估价制度的实际考察实际审价中的几个障碍,新《关税条例》和新《审定完税价格办由于存在理论和法律上的缺陷也由于,,法》是我国海关估价制度向《新估
7、价法规》现实与理论的距离在实际估价工作中就,,靠拢和不断完善的标志屯是我国为恢复形成了管理偏严处理偏宽的怪圈主要原缔约地位所采取,它在一的积极步骤因是,,。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对外贸易引导国内首先法律法规透明度低比较典型的。,,、、企业加人国际市场参与自由竞争但是必须是海关价格信息现在采用的全国片关,“,看到我国现行的海关估价制度是这一转型区等三级价格信息都属于内部执行的价格”,,,,。,期的产物带有过渡性质因此无论从理论信息资料不对外公布按照现代法学理论上还是在实际中都不可避免存在缺陷。不对外公布就没有普遍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