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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公益诉讼之兴起与走势_基于环境正义与环境诉讼价值进路的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18卷第5期太平洋学报Vol18,No52010年5月PACIFICJOURNALMay2010中国环境公益诉讼之兴起与走势基于环境正义与环境诉讼价值进路的分析1廖焕国(1暨南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632)摘要:在我国,环境污染及其造成的损害日益严重,客观上对损害救济的相关法律提出了变革与发展的要求。然而,传统环境侵权诉讼在原告资格、诉讼事由和诉讼主体环保团体的诉讼资格方面面临诸多困境。环境公益诉讼在原告的起诉资格、诉讼标的、诉讼事由以及诉讼性质等方面,弥补了传统环境侵权诉讼的缺陷,在实
2、现环境正义、保护环境公益、救济环境损害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关键词:环境侵权;环境公益诉讼;公共利益;环境正义;价值中图分类号:D92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8049(2010)05-0015-08近年来,随着一些涉及环境公共利益案件案的受理与判决尚存很多争议。!有损害即有的不断出现,环境公益诉讼逐渐引起了人们的救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已是势在必关注。特别是被称为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的中行,它不仅有益于环境问题的缓解和解决,更是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中心诉江苏江阴港集装符合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一种新型诉讼
3、形式。箱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作为国内第一次由环保社团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引起了一、必须还是可以:环境侵权社会各界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媒体诉讼的困境一片欢呼,认为!环境公益案件诉讼主体的突破%打破了环境公益诉讼的第一难∀,环境诉讼实近年来,我国环境侵权引发的纠纷数量逐践的发展已对诉讼法律制度的变革与发展提出年增多,呈急剧上升趋势。环境侵权纠纷不同了要求。然而在现阶段,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于一般的民事纠纷,不仅纠纷产生的原因具有度尚处于立法上的真空地带,司法实践也显得复杂性,而且所侵害的利益具有明显的公益性。过于谨
4、慎和保守,按照目前的诉讼法律制度,该然而,我国现行的环境侵权诉讼制度在解决环收稿日期:2010111;修订日期:20100420。基金项目: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侵权法上注意义务的理论构建和司法适用(08CFX022);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疑难问题研究(08JZD0008);2009年度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20090450484)。作者简介:廖焕国(1974),男,湖南华容人,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主要研
5、究方向:民商法学。郄建荣:!无锡环保联合会状告企业污染首任公益诉讼主体∀,#法制日报∃,2009年7月9日。%孙瑞灼:!社团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的破冰意义∀,#公益时报∃,2009年7月14日,http://www.gongyishibao.com16太平洋学报第18卷境纠纷方面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染并在某种程度上利益受损,也可以提起诉讼。∀%标准的环境诉讼条款允许!任何人(any11原告资格的困境person)∀或!任何公民(anycitizen)∀针对!任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提起民人(anype
6、rson)∀的被诉违反环境法律的行为而事诉讼的原告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与本案有直提起诉讼。(这些条款规定私人诉讼可以针对接的利害关系;同时,#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违反联邦法律的私人,也可针对未能履行其法定,原告起诉应该具备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其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一条件。尽管#最高人民法定职责的环境保护机构官员而提出。在德国,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民众诉讼也属于公益诉讼的范畴,!任何公民,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范围扩大了,但仍然要求只要认为侵犯了宪法保障的权利,无论侵权案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这件是否发
7、生,也不论是否涉及到本人的利益,都能提起这种诉讼∀)。些规定,合法权益没有受到侵犯或者没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不能向法院起诉。而诉讼法律13诉讼主体环保团体的困境制度遵循的是!不告不理∀原则,即没有公民、法环境公益诉讼,在国外称为!公民诉讼∀、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行为,法院不得启动审!居民诉讼∀∗或!民众诉讼∀(popularkrk判程序,这就使得环境侵权纠纷在一定程度上lage)+,其本意是通过赋予公民环境公益诉讼之无法求助于司法救济。诉权,从法律上鼓励公民对环境行政违法行为12诉讼事由的困境进行监督,从而对环境公
8、益民事侵权行为进行民事诉讼的原告应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补救的根本途径。但由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系。!直接利害关系∀意味着原告必须享有请求环境资源保护具有很强的技术性等特点,个人救济的实体性权利,这种权利必须由原告!专难以掌握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加之环境资源破属∀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