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2755048
大小:76.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20-03-30
《试论我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及其监管研究.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试论我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及其监管研究【论文摘要】本文重点研究我国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及其监管方面的问题。明确指出保险业的核心指标是偿付能力。在确认偿付能力监管重要性的基础上,罗列寿险公司的若干可量化和不可量化的风险。在全世界金融市场风云变幻的新背景下,我国寿险公司应不断地完善偿付能力的监管,以更好地适应保险业的迅速发展,保持保险公司长期持续、稳健经营。【论文关键词】保险偿付能力风险欧盟solvencyI一、加强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重要意义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多家银行倒闭或者被美国政府接管,多家大型保险公司也受
2、重创。其中,全球最大保险公司美国国际集团被美国政府接管,全球金融业受到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各国意识到现行金融监管制度存在缺陷,并着力于金融监管的重构。保险监管作为金融监管的组成部分,也是当前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与一般的工商企业不同,保险公司采取“保费收取在前,支付赔款在后”的特殊负债经营模式经营管理风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转移风险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接受风险转移达成合约,意味着当发生合约约定的风险事故。保险公司须承担保险给付或赔偿义务。由于未来保险金的给付或赔偿是以保险事故的发生为触发条件,保险事故发生与否具有不确定
3、性,这就要求保险公司事前建立一定的准备金来应对履约赔付。然而,保险公司自发建立准备金的多少、时点、方式与方法等,可能难于满足利益相关者的要求,为了确保被保险人切身的根本利益,现代保险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建立法定准备金制度,必须具备一定的履约赔付债务的能力,其核心就是要求保险公司必须维持与风险相适应的偿付能力。保险业的核心指标是偿付能力。二、影响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风险因素作为寿险公司,可以量化的风险,主要包括:(1)投资风险:通常可能出现违约的现象,或者是其流动性,收益率过低,以及再投资风险。(2)汇率风险:货币错配的资
4、产负债风险。(3)资产负债管理:也有两个重要问题:一是投资资产当前的未来预期收益率,二是投资资产当前和未来预期价值。(4)死亡率、疾病率和伤残率:自然人必然会产生的长寿风险、疾病风险和伤残风险。(5)退保风险:保险客户决定这种风险。(6)费用风险:费用对于长期寿险业务具有重要影响,这其中可能包括业务人员对客户的维护费用,业务人员的管理费用。(7)税务风险:税收法规变化。(8)通货膨胀风险:通货膨胀对于长期寿险业务具有重要影响,由于中国的高通胀率,长期寿险业务的费率可能会无法迎合现实的需要,但是作为具有保障功能的保险
5、业务,稳定确实是其必不可少的特征。(9)期权和保证:对于长期寿险业务是一种重要风险。(10)业务风险:业务状况和管理体系存在缺陷,欺诈。其次,难以量化的风险,主要包括:(1)管理:管理层的失职。(2)决策:重大商业决策失误导致的风险。(3)承保:承保部门的失职。(4)理赔:理赔部门的失职。三、我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我国在建立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时,选择了“欧盟solvencyI”为主要参考模式。我国保险业起步晩、发展快,市场仍很不规范。一方面是某些监管制度还没有建立,另一方面保险公司的内控制度还不完善。“欧盟s
6、olvencyI”监管体系用简单的方法较为合理地处理了复杂的风险状况,而且实施这种监管所需的信息均可以直接从现有的财务报表、监管报表和精算报表中获得。信息来源充足准确,操作方法便捷,恰好满足了我国监管体系建立初期的需求。因此,我国目前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建立主要参考了英国体系。根据《保险法》以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我国目前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在第一个层面正常层次的监管方面,监管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1)对保险费率进行监管。《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依法实行
7、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i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时,应当遵循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2)规定准备金的提存。《保险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3)规定保险公司危险单位划分及风险自留额。《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对每
8、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额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管理机构的规定:(二)在第二个层次——对偿付能力额度的监管方面,《保险法》规定1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业务规模和风险程度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不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