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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24
《自产自用、委托加工等消费品纳税额计算.ppt》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PPT专区-天天文库。
1、一、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自产自用]:就是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用于直接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自己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其他方面。(一)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例如:将自产的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则烟丝不纳消费税。将自产的酒精用于连续生产粮食白酒,则酒精不纳消费税。第三节自产自用、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二)用于其他方面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如:石化工厂把自己生产的柴油用于
2、本厂基建工程的车辆、设备使用。汽车厂把自产的小气车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使用。摩托车厂把自产摩托车赠送或赞助给摩托车拉力赛赛手使用,兼作商品广告等。例1:某日化公司将5箱化妆品赠送给关系单位,每箱价格为240元(不含增值税)。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计算应纳的消费税。应纳税额=240×5×30%=360(元)(三)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
3、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1)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2)无销售价格的。本资料来源例2:某日化公司将5箱化妆品赠送给关系单位,已知在当月销售的200箱化妆品中,第一次70箱,单价200元,销售价格14000元;第二次销售50箱,单价240元,销售价格12000元;第三次销售20箱,单价100元,销售价格2000元;第四次销售60箱,单价216.67元,销售价格13000元。计算赠送这5箱化妆品应纳的消费税。第三次价格明显偏低,不能列入加权平均范围。加权平均销售价格=(14000+
4、12000+13000)/(70+50+60)=216.67(元)应纳税额=216.67*5*30%=325(元)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利润=成本*成本利润率(全国平均的)93年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是1、甲类卷烟10%11、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6%2、乙类卷烟5%12、汽车轮胎5%3、雪茄烟5%13、摩托车6%4、烟丝5%14、高尔夫球及球具10%5、粮食白酒10%
5、15、高档手表20%6、薯类白酒5%16、游艇10%7、其他酒5%17、木制一次性筷子5%8、酒精5%18、实木地板5%9、化妆品5%19、乘用车8%10、鞭炮、焰火5%20、中轻型商用客车5%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的导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税率=成本+利润∴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成本+利润∴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例3:某化妆品公司将一批自产的化妆品用作职工福利,这批化妆品的成本8
6、000元。计算应纳的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8000+8000×5%)/(1-30%)=8400/0.7=12000(元)应纳税额=12000×30%=3600(元)【例题-计算题3-7】某化妆品公司将一批自产的化妆品用作职工福利,化妆品的成本为6000元,该化妆品无市场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但已知其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30%。计算该批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解析】(1)组成计税价格=[6000+(6000×5%)]/(l-30%)=9000(元)(2)应纳税额=9000×30%=2
7、700(元)(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例题·单选题3-4】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甲企业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5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发生加工支出4000元;甲企业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企业应纳增值税36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8450元 B.甲企业应纳增值税102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7571.43元 C.甲企业应纳增值税680元,应纳消费税18450元 D.甲企业应纳增值税10115元,应纳消费税18450元
8、【答案】D【解析】本题不属于委托加工业务,而属于甲企业自制应税消费品销售,组价=(35000+2000+4000)×(1+5%)÷(1-30%)=61500(元) 甲企业应纳增值税=61500×17%-340=101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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