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0857925
大小:79.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20-03-15
《欧盟 环保要求筑高公共采购准入门槛.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欧盟:环保要求筑高公共采购准入门槛欧盟:坏保要求筑高公共采购准入门槛欧盟绿色公共采购研究⑤在欧盟,生态保护的理念,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広观政策日标与微观技术标准的最终结合,形成了其绿色公共采购机制。前者具有H的上的合理性,代表着未來发展的方向;而后者在实际操作层血允许各成员国公共采购机关为环保日的享令一定意义上自由的裁量权,表现为公共采购机关在决定是否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时必须考虑以保护牛态环境为H标的特定的评标、定标规则。这一机制实质上构成了欧盟的常规公共采购制度之外的附加规则,形成了新的、更高的公共采购市场的准入门槛。公共采购合同授予中的环保要求授予公共采购合同的一般规则1.
2、明确的授予标准确定合同授予标准(编考注:即评分标准)是整个合同授予过程的预先阶段,其日的是为了保证公共采购机关能够对所有的投标进行评估、比较价格,进而择优逸出最佳投标提供依据。因此,欧盟公共采购机关应当预先确定授予公共采购合同的标准,并且及早对外公布。欧盟相关指令就此提出了两项标准,其一是选择最低报价;•其二是经济上最具优势的报价。后者包含了确定过程屮的其他至少两项以上的因索,日前欧盟指令所许可的这类因索有:质量,价格,技术价值,功能性特征,环境特征,使用成木,冋报率,发货的tl期及期限,合同履行日期。选择经济上最具优势报价的过程,实际上是对各种不同的授予标准进行比较,采川
3、加减分值的方法,进而予以评估、取得最佳结果。因此,只有尽早对其予以明确并对外公布,才能保证投标人及早得知并按其要求编制标书。应当注意的是,各种授予标准必须满足以下两项要求:其一,不论在技术规范小如何规定,各类标准必须与合同标的具有关联性;其二,为了说明其性价比上的最佳组合,授了标准屮的经济标准和质量标准必须能够得到证明(具体参见欧盟2004/18号指令第46条以及2004/17号指令笫55条)。这说明并非要求每一个授予标准都必须具备确定的经济利益,而是从宏观角度考察,该标准(如环境标准)是否能够反映出最佳的性价比关系。2.授子标准与技术标准的关系合同授予标准与合同技术标准之
4、间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技术标准是为了说明合同标的在功能上应当予以达到的程度,公共釆购机关对此有权提出更高要求,并对其超出的功能在具体的评估中予以加分。因此,所有的技术标准均可能演变成合同的授予标准。例如,在采购清洁设备时,对其在节能方血提出具体要求,即不得超过3000瓦,如果具备更好的性能,每降低1千瓦则予以另外加分。合同授予标准的适川欧盟2004/17号指令第46条以及2004/18号指令明确授权将坏境考量作为公共采购合同的授予标准。这一立法性规定是根据欧盟法院的判例产生的,其基本规则源于1999年关于芬兰公交车采购的案例(具体参见欧盟法院编号C-513/99案件的判决
5、)。具体的案情是1997年芬兰赫尔辛基市政府对其公交车的釆购项日进行招标,合同授予的标准包括总价格、停车场的质暈以及车辆的质量。加分标准屮包括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咅,并依据这一,标准,将该项采购合同授予一•家市政公交公司HKL,而落选的另外一家公司ConcordiaBus则对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咅标准提出异议,认为该项标准并不具备任何经济价值。因此,欧盟法院以及后来的欧盟2004/17号指令、2004/18号指令均对此项标准提出如下四项要求。1.授了标准须与合同标的具备关联性这一规则属于基本原则,因为授予标准的设立是通过明确合同标的,从而满足公共采购机关的需求。例如,在上述案件屮,
6、法院认为车辆尾气的排放及具噪音与公共交通服务(即合同标的)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在另外的一个案件屮,即Wienstrom(具体参见欧盟法院编号C-448/01案件的判决)案件小,欧盟法院却对合同标的做出了另外的解释,其屮最人的变化是并没有釆用与合同标的之间的关联性标准,而是采用了附加性标准,因为该案涉及的是能源采购招标,其中的-•项标准单纯地考察可再生能源生产屮的电力数彊(需要指出的是,欧盟法院不仅承认采用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电力的数量,而且还允许对其予以加分,从而构成评估瑕具经济价值标书的标准)。2.授予标准应特别规定J1能客观确定欧盟法院依据先前的判例,强调授予标准属于针对相
7、关产品的特别规则,应当专门予以规定,并且能够客观地予以评估。在1999年芬兰公交车采购案中,赫尔辛基市政府事先对外公告了关于车辆尾气排放以及噪音的附加分标准,即尾气排放低于4克加2.5分,尾气排放低于2克加3.5分,单车噪音低于77分贝的加1分。欧盟法院认为这一附加分标准符合特定性、客观性要求。在Wienstrom能源采购招标案件屮(木案中,公共采购机关并未要求投标人说明其供应期限),欧盟法院实际上承认的是授予标准的明确性和可观性,即为了保证所有的竞标人有平等的机会,公共采购机关应当明确其授了标准,并以合理的方式告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