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邻接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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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邻接权 6.1邻接权概述(1)一、邻接权的概念邻接权,亦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对其付出的创造性劳动依法享有的特定的专有权利的统称。它可以分为狭义的邻接权和广义的邻接权。狭义的邻接权最初仅包含表演者的权利,后有所扩大,现狭义的邻接权一般认为包括表演者权、音像制作者权及广播电视组织权三类,但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中其具体内容又略有不同。广义的邻接权,是把一切传播作品的媒介所享有的专有权一律归入其中,或把那些与作者创作的作品尚的一定区别的产品、制品或其他含有“思想有表达形式”而又

2、不能称为“作品”的内容也划入其中。6.1邻接权概述(2)二、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1、联系:邻接权从本质上讲,是作品传播者对其赋予作品的传播形式所享有的权利。它与著作权一样同属知识产权范畴,具有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等共同特征。邻接权与著作权关系密切,它是由著作权衍变转化而来的,是从属于著作权的一种权利。著作权是邻接权产生的前提,而无邻接权的保护,著作权的保护也是不完全的。2、区别:6.1邻接权概述(3)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

3、、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2、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条件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原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前者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3、内容不同。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和复制、发行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等。4、受保护的前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

4、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6.1邻接权概述(4)三、邻接权的种类1、表演者权2、录音制品作者的权利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权4、出版者权6.2表演者权(1)一、表演者权概述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对其文学、音乐、戏剧、舞蹈、曲艺等作品的艺术表演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表演应具备两个条件:其一,必须是对作品的表演;其二,表演必须是公开的。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此外,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的表演,受著作权法保护。

5、外国人、无国籍人根据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受著作权法保护。6.2表演者权(2)二、表演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一)表演者的主要权利1、表演者的人身权利(1)表演者身份权:即表明表演者身份:(2)表演形象权:即表演形象不受歪曲:2、表演者的财产权利(1)播送权: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2)录制权: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3)复制权:表演者复制其表演的录制品的权利。(4)发行权:即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的权利。(5)网络传播权: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

6、手段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因此获得报酬的权利。6.2表演者权(3)(二)表演者的主要义务1、表演者表演他人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表演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的,表演者应当按规定向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如果演绎作品是未发表的作品,那么表演者首先要取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方可表演,并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6.2表演者权(4)三、表演者权的限制1、时间限制著作权法

7、对表演者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到该表演发生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外国表演者在中国境内的表演,同样适用著作权法。2、其他限制(1)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3)合理使用6.2表演者权(5)值得注意的问题:机械表演权是指表演者从机械表演其录音录像制品中

8、获得收益的权利。出租权是指表演者从录音录像制品的租用中获得收益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没有规定表演者的机械表演权和出租权。6.3音像制作者权(1)一、音像制作者权概述音像制作者权,是指音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音像制品所享有的权利。音像制品包括录音制品和录像制品。录音制品,是指任何声音的原始录制品。录像制品,是指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的原始录制品。注意:音像制品与音像作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录像制品是制作者将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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