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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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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宣传学习蔡吉恒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制处一、《社会保险法》重要意义第一,《社会保险法》的制定颁布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第二,《社会保险法》的制定颁布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第三,《社会保险法》的制定颁布为推动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制保障。二、《社会保险法》主要内容简介《社会保险法》共12章98条。内容涉及社会保险的原则,各险种的模式、覆盖范围、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社会保险监督、社会保险费征缴、法律责任等。三
2、、《社会保险法》带来的主要变化《社会保险法》并不是第一次规定社会保险的基本权利义务,而是在原有立法基础上的的继承、总结与改革发展,与劳动法一脉相传,与相关社会保险法规文件为实施直接依据。重点介绍有变化的内容(一)政府保障责任更大1、财政直接投入社会保险基金:第5条、第71条2、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保险:第5条3、对视同缴费期间承担缴费:第13条4、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兜底:第13条、第65条5、对特定人群参保进行补贴:第25条6、承担社保经办经费:第72条(二)(二)覆盖范围更广:走向全民社保单位:万人。常住人口数为2009年统计公报数1
3、、关于职工的参保范围养老: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广东一直作法)医疗: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农民工的变化)工伤: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失业: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工的变化)生育: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重点:职工、用人单位的内涵2
4、、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第十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二十三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重点: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如何参保?现行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关于非全
5、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应当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3〕10号)“已与用人单位建立明确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要按照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方法缴费参保。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要以个人身份缴费参保。”3.居民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第二十四条国
6、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4、其他群体的社会保险第十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九十五条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是否同等待遇?)第九十六条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第九十七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应有哪些限制、自愿或强制,险种,合法就业,户免协议)有待明确的问题《社会
7、保险法》未规定的特殊用工的社会保险——特殊群体不作特殊规定存在不合理现象1、劳务派遣2、双重劳动关系人员,如停薪留职、内退、放长假等人员被新单位招用的。3、劳动权利义务中止阶段4、村委会、居委会人员5、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招聘的工人6、其他职业人群(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养老: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2、医疗: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
8、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工伤: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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