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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2
《上海市消防局174号文(排烟系统等防火设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上海市消防局文件沪消发[2002]174号关于加强厂房库房.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排烟系统等防火设计的通知各设计单位、各区、县防火监督处(科)、机关各有关业务处:为了适应本市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防止重特人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有关精神,借鉴国际上先进消防设计的成功经验,制定了本市《厂房库房、集贸市场、批发W场排烟系统等设计要求》(见附件),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消防局二OO二年七月三十一口厂房库房.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排烟系统等防火设计要求一、关于厂房库房的防火设计1.1建筑面积大于500n?的厂房和建筑面积大于3001『的库房应设置排烟系统,
2、排烟方式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和机械排烟方式。1.2对于原设计时火灾危险性定为丁戊类的厂房库房,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生产性质改变,存在着丙类生产或储存的可能性,因此,厂房库房的排烟系统的防火设计统一要求,不按其生产储存性质分类。1.3口然排烟方式分为设置外窗或设置固定的易熔材料采光带、采光窗,其要求分别如下:注:易熔材料系指能在高温条件下(一般大于80°C)自行熔化并不产生熔滴的材料。1.3.1外窗可为侧窗(设置在1/2室内高度以上的侧窗可计入)和顶窗,开启方式应为口动或手动开启。当采用口动开启方式,外窗的面积应为排烟区域建筑面积的2-5%;当采用手动开启方式,外窗的面积应为
3、排烟面积区域建筑面积的5-10%;外窗应沿建筑物二个长边均匀布置,侧窗的设置应顺气流方向开启,。1.3.2易熔材料的采光带(窗)设置面积应为排烟区域建筑面积的10—20%,并应在屋面均匀布置(见附图1、2)1.3.3当建筑中设置口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则外窗或采光带面积可减半;厂房的排烟面积可采用下限指标,仓库的排烟面积应采用上限指标。1.4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排烟量的计算可参照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DGJ08-88-2000的有关公式计算,热释放量Q可按下表取值:热释放量Q(MW)设有喷淋的厂房1.5无喷淋的厂房8设有喷淋的仓库4无喷淋的仓库20注:设有
4、快速响应喷头的,Q值可减少40%1.5防烟分区的划分,设置排烟口、排烟窗的保护距离等有关技术指标可参照《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有关条款执行。1.6设有顶窗或采光带(窗)的厂房库房应设置不少于2座的可供人员上屋顶的爬梯或直通屋顶的楼梯。1.7厂房库房的屋面层不应采用预制混凝土板。二、关于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的防火设计2.1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菜市场除外)建筑的防排烟设计按《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有关条款执行。2.2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采用风雨棚连接时,其排烟系统设置可分别采用下列Z—方式:2.2.1每个风雨棚均应高出连接处檐口5以上,两侧应敞开(见附图3);2.2.2风雨棚
5、顶部设置不小于风雨棚而积1/3的可开启外窗;2.2.3风雨棚顶部设置不小于风雨棚面积1/3的易熔材料的采光带;2.2.4长度大于60m的风雨棚每隔30m设置不小于3m的隔断;2.2.5手动开启装置其设置高度宜距地面1.2m—1.5m,外窗和采光带应均匀布置;当建筑物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敞开部分的设置高度或采光带的面积可减半。2.3市场的外墙应设置不少于2座的可供人员上屋顶的爬梯或直通屋顶的楼梯。2.4用风雨棚连接的多个市场占地面积超过3000m2均应设置口动喷水灭火系统。2.5单纯经营石材、金属器具等不燃材料的市场,当一•个防火分区面积不超过5000m2时,可不设置白
6、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排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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