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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2
《基于信度预期博弈的旅游企业劳动合同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劳动关系lLABORRELATION谭秀丽,烟台南山学院商学院,山东南山康养旅游研究中心,副教授、法学硕士。电子邮箱:1102819122@qq.como陈忠全.烟台南山学院商学院,山东南山康养旅游研究中心,教授、管理学博士。吴国华,烟台南山学院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受本文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节能环保产业评价及推进策略研究”(14BJY209)、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山东省供应链金融生态环境优化研究”(2016RKA06016)和山东省高校科研发展计划.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
2、目“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基础及其制度研究”(J15WE30)资助。基于信度预期博弈的旅游企业劳动合同研究●谭秀丽陈忠全吴国华内容摘要从旅游劳动合同签约双方围绕商业秘密保护产生的信度预期,构建了混合策略博弈模型,对缔约时签约双方为防止商业秘密泄露所采取的策略行为进行研究。给出了仅对旅游劳动合同签署一方具有约束的单边有效性对策、对旅游劳动合同签署双方同时具有约束的双边有效性策略、;2Zt.对旅游劳动合同签署双方具有此消彼长的双边策略性对策;并对三个策略进行了数值模拟。研究结论对一定条件下制定和签署防泄密旅游劳
3、动合同具有应用价值,对各类企业主体签订商业秘密保护的劳动合同和执法机关审查防泄密劳动合同也具有借鉴意义。关键词旅游劳动合同混合策略博弈商业秘密信度预期一、文献综述随着法治经济的不断发展,涉密合同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从中国文书裁判网查阅大量旅游劳动合同案件可知,旅游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涉密劳动合同案件逐渐增多,特别是因旅游劳动者参与泄密项目而负有保密义务导致的泄密案件,旅游企业与劳动者因对保密协议履行不当引起的纠纷,以及旅游企业管理人员离职引发泄密而产生纠纷案件比较集中。目前,从知网、维普、北大法宝等网
4、站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显示,国内外学者对于旅游劳动合同商业秘密保护问题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从法理学视角对旅游劳动合同平衡商业秘密权与劳动者权益问题进行研究。汪传才(2008)通过对比分析《劳动合同法》颁布前后导游与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认为导游与旅行社或导游服务公司之间成立劳动关系,导游权益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维护,同时兼顾旅行社商业秘密的保护。刘焱(2013)等构建了不完全信息条件下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披露问题的信号博弈模型,给出了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混同均衡和分离均衡的博弈
5、分析方法,使博弈双方利益得以平衡。SusanStreetWhale)r(1999)研究了旅游商业秘密保护的负面作用,认为竟业禁止协议的消极影响表现为限制雇员择业和流动自由,并严重削弱雇员择业竞争力。KrishnaL.Carey(2001)也提出竞业禁止协议阻碍技术传播,减损区域整体旅游技术研究与开发能力,影响区域整体旅游技术水平的提高。张妮(2011)提出旅游竞业限制关系中蕴含着由多元利益所构成的复杂利益结构,应当在利益衡量中谨慎地认定旅游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哈罗德·德姆塞茨(1999)认为竞业限制制度
6、的设立,使旅游劳动权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利益产生冲突和联系,支持竞业限制制度的理由在于对旅游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保护是对市场竞争秩序这一公共利益的维护。而竞争是揭示和交换关于各种生产要素的质量及可能的使用方式的知识和信息,这些知识和信息为特定主体所有并能带来经济利益,被赋予准物权的特征而为法律保护。但劳动权是宪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它任何具体竞争的财产权利与其发生冲突时,都应让位于劳动权。二是从实施路径角度对旅游劳动合同的商业秘密保护问题进行研究。如:RobertC.VanArnam(2001)的
7、研究指出,TRIP④确立了旅游商业秘密保护国际标准,承认了商业秘密权的独立地位,应当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依据和标准。雷鑫(2012)认为我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商业秘密的规定过于原则,指出:科学界定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及义务主体、侵犯商业秘密损害赔偿引入法定赔偿等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崔鸽(2014)也认为我国现行的《劳动法》等法律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可操作性不强,指出外贸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如何构建防泄密风险防范法律体系进行了研究。杨显滨(2015)在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竞业限制研究中指出,要
8、实现立法者预想的旅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理想平衡状态,就应当对离职竞业限制的主体、地域、期限、补偿标准、违约责任、合法商业利益范围等进行重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和自由择业权。TizianoTreu(1998)提出旅游劳动合同“两分法”的思路对竞业限制进行规定,指出:劳动合同终止后竞业限制义务应做出划分,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承担一定的保密义务,但是劳动合同期间忠实义务所强加的竞业禁止义务在劳动合同终止后,除非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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