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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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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扬州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赔偿标准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
2、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办理条件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
3、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办理材料 基本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扬州市工伤保
4、险待遇申报表》 注: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 3、等待申请审核结果 4、审查批准核发待遇 办理地址及时限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分中心 地址:淮海路165 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扬子江中路746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兴城西路178号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办事处
5、地址:邗江中路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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