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5881735
大小:843.5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9-11-19
《侵权行为法之环境污染责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侵权责任法之环境污染责任一、室内污染1998年陈先生购买了位于北京昌平八仙别墅小区的一套住宅,随后以95716元的总价请北京工美天成装饰公司进行装修。工程竣工入住后,陈先生感觉室内气味刺鼻,致人咽痛咳嗽、辣眼流泪。此时,陈先生喉头不适,经医院检查,查出竟是“喉乳头状瘤”,并在协和医院进行了手术。这时陈先生委托室内环境检测部门进行了实地检测,发现居室内的刺鼻气味乃装修材料所挥发出的游离甲醛所致,室内空气中甲醛浓度平均超过当时的国家卫生标准25倍!陈先生在多次请求装饰公司“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始
2、终未得到答复的情况下,将装饰公司告上了法庭。问题:此案是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吗?为什么?答:此案属于环境污染侵权案件。环境污染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一)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二)有损害事实(三)污染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所以,此案属于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二、鸽粪污染案件吴某与丁某同住一单元,其中吴某住底楼,丁某住顶楼,1981年丁某在自家楼顶搭建了鸽舍,饲养了60多只信鸽。信鸽每天放飞两次,每次约一个小时。2004年12月,吴某被确诊患了隐球菌肺炎。吴某认为自己患病是鸽粪污染所致,遂要求丁某停养信鸽,但遭到
3、丁某拒绝。2005年2月,吴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鸽子放飞时有许多鸽粪散于房屋院落,鸽毛、鸽粪、污水等严重污染了周围环境。我患隐球菌肺炎是丁某养鸽所致,因为鸽粪是人类隐球菌病的最主要传染源。经治疗,我的病虽有好转,但不能再次感染,否则会有生命危险。故要求法院判令丁某拆除鸽舍、停止养鸽。丁某辩称:养信鸽几十年,经常打扫鸽舍并消毒;隐球菌病的感染途径较多,吴某患病与自己养鸽不存在因果关系,故请求法院要求吴某提交证据。诉讼中,吴某向法院提交了现场照片8张、22户邻居签名的证明1份、同单元三位证人的证言(
4、均到庭作证)和大量的医学论著(载明目前医学界的定论——鸽粪中含有隐球菌、鸽粪是人类隐球菌病的最主要传染源);请根据此案判断该案举证责任应如何认定?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六条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在此案中,丁某为污染者,吴某为受害人,故根据法律规定,应由丁某承担举证责任。三、因果关系的认定吴某于1999年购买苏州市东港新村141幢101室房屋,并在6月取得了该房的所有权。苏嘉杭高速公路在2002
5、年12月8日通车,地理位置在吴某住房的东面。据原告吴某叙述,刚入住东港新村141幢101室房屋时,周围环境良好;到2003年初,苏嘉杭高速公路开通,半年来,平均每天通车4万辆,其中80%是超载车,每两秒多就有一辆车从他家窗前经过,产生了大量的汽车尾气、高分贝噪音,原告曾向公路指挥部多次反映,但没有答复。原告向报社反映,同时也向市政府反映此事,市环保局安排环境检测中心在其住地设监测点,最高噪声为83分贝,使原告一家通宵失眠。原告今年62岁,患有冠心病、神经衰弱,老伴患有肺气肿。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其安宁居
6、住权,现请求被告限期采取解决高速公路噪声污染的措施,将原告住地的噪声降到标准以下;被告赔偿原告噪声扰民补偿每月80元,自高速公路开通至今合计880元。吴某于1999年购买苏州市东港新村141幢101室房屋,并在6月取得了该房的所有权。苏嘉杭高速公路在2002年12月8日通车,地理位置在吴某住房的东面。据原告吴某叙述,刚入住东港新村141幢101室房屋时,周围环境良好;到2003年初,苏嘉杭高速公路开通,半年来,平均每天通车4万辆,其中80%是超载车,每两秒多就有一辆车从他家窗前经过,产生了大量的汽车尾
7、气、高分贝噪音,原告曾向公路指挥部多次反映,但没有答复。6月28日,原告再次向报社反映,同时也向市政府反映此事,市环保局安排环境检测中心在其住地东窗设监测点,最高噪声为83分贝,使原告一家通宵失眠。原告今年62岁,患有冠心病、神经衰弱,老伴患有职业性肺间质炎、肺气肿等疾病。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其安宁居住权,现请求被告限期采取解决高速公路噪声污染的措施,将原告住地的噪声降到标准以下;被告赔偿原告噪声扰民补偿每月80元,自高速公路开通至今合计880元。被告苏嘉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辩称,苏嘉杭高速公路线规划于1
8、992年,开工于1999年,2002年12月8日通车。针对通车以来的噪音问题,他们已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办法来降低噪音污染,如采用美国先进沥青路面配方结构,以减轻噪音;在东港141幢等处设置了装有先进吸音板的隔音墙;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路段实行车辆禁鸣,并在各出入口设置禁鸣标志;在高速公路沿线50-100米范围建设绿化带,以减少噪音。原告所处为东港新村141幢101室,而高速公路位于101室的上面,应该说高速公路对其的影响较轻,且目前高速公路下方的东环路分流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