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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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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事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主体授权执法的组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事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对沿海水域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条第三款“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外国籍船舶造成的污染事故登轮检查处理。”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条第二
2、款“各级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是对船舶污染实施监督管理的机关。”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在中央管理水域设立的海事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设立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所辖内河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8815、《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
3、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船检局)是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各项检验工作的主管机构。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船检局可以在主要港口和工业区设置船舶检验机构。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在所辖港口设置地方船舶检验机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番禺海事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对沿海水域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条第三
4、款“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外国籍船舶造成的污染事故登轮检查处理。”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条第二款“各级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是对船舶污染实施监督管理的机关。”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881
5、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在中央管理水域设立的海事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设立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所辖内河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5、《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船检局)是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各项检验工作的主管机构。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船检局可以在主要港口和工业区设置船舶检验机构。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6、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在所辖港口设置地方船舶检验机构。”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黄埔海事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对沿海水域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条第三款“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外国籍船舶造成的污染事故登轮检查处理。”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
7、治法》第四条第二款“各级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是对船舶污染实施监督管理的机关。”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881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在中央管理水域设立的海事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设立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所辖内河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内港海事
8、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对沿海水域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条第三款“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外国籍船舶造成的污染事故登轮检查处理。”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条第二款“各级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是对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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