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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0
《慢性高血压并发早发型重度先兆子痫对母儿结局的影响》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慢性高血压并发早发型重度先兆子痫对母儿结局的影响摘要:目的探讨慢性高血压并发早发型重度先兆子痫对母儿影响的结局。方法选择曾在本院治疗的173例早发型重度先兆子痫者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其中57例为慢性高血压并发早发型重度先兆子痫者,将其作为观察组,116例为单纯性早发型重度先兆子痫者,将其作为对照组,统计两组孕妇分娩后母儿结果并对其进行分析,以进一步发现慢性高血压并发早发型重度先兆子痫是否对母儿结局有不良影响。结果观察组经产妇的比率及平均收缩压、舒张压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o结论在临床中若严密监视早发型
2、重度先兆子痫患者,并针对其临床合并症慢性高血压的情况进行积极有效的预防和治疗,若能较好的控制血压情况,则慢性高血压并发早发型重度先兆子痫对母儿不会造成明显的不良结局。关键词:慢性高血压;早发型重度先兆子痫;母儿结局子痫前期,又称为先兆子痫,是指怀孕前血压一直正常的孕妇到妊娠20w以后便出现高血压、蛋白尿等临证变化,是妇女妊娠期所特有的一类临床综合征,多认为其发生和血管痉挛及内皮细胞激活导致脏器灌注减少有关[1]。我国慢性高血压病患病率逐年增长,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孕妇亦有上升趋势,称为产科越来越常见的临床合并症[
3、2]。1资料与方法1」一般资料选择于2011年1月〜2015年1月在本院治疗的173例经诊断为早发型重度先兆子痫患者,诊断标准参照《威廉姆斯产科学》第22版中相关标准[3]:早发型重度先兆子痫者指妊娠34w前发病的重度先兆子痫患者;慢性高血压并发早发型重度先兆子痫者指一直有高血压病史的早发型重度先兆子痫患者。观察组57例,均诊断为慢性高血压并发早发型重度先兆子痫患者,其中年龄25〜39岁,平均年龄(32.1±5.7)岁,疾病确诊孕周为25〜33w,平均确诊孕周为(28.3±3.1)w;经产妇29例,初产妇28例
4、,经产妇比率为50.9%;平均收缩压(185.3±16.1)mmHg,平均舒张压(120.5±11.7)mmHg;对照组116例,均为单纯性早发型重度先兆子痫患者,其中年龄26〜41岁,平均年龄(30.9±4.6)岁,疾病确诊孕周为26〜32w,平均确诊孕周为(29.1±3.7)w,经产妇35例,初产妇81例,经产妇比率为30.2%;平均收缩压(171.3±15.5)mmHg,平均舒张压(112.3±10.2)mmHg;观察组经产妇比率及平均收缩压、平均舒张压明显高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
5、有可比性。1.2方法患者入院治疗后,应用院内制定的方案进行治疗,先行给予15〜20g/d的硫酸镁进行解痉治疗,同时应用镇静、降压药控制患者症状,后依据患者临床实际表现给予利尿剂或扩容剂治疗。同时对于胎儿已经发育成熟者(孕周大于32w者),治疗24〜48h后症状稳定后给予终止妊娠;对于胎儿发育尚不成熟者,给予糖皮质激素促使胎儿肺成熟,如经过临床治疗病情好转,则应给予严密监测,继续妊娠;若治疗后患者病情不见好转,出现胎盘早剥、难以控制的高血压、HELLP综合征、胎儿窘迫等症状,则应立即采取措施终止妊娠,若胎龄满28
6、w再行促肺成熟后终止妊娠,新生儿送重症监护室;若胎龄不足28w,则行引产术终止妊娠。1.3监测指标对两则孕妇的病例基本特点、孕妇并发症发生情况及围产儿并发症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其中孕妇病例基本特点主要监测统计孕妇是否进行规律性产检、24h尿蛋白定量、剖宫产情况等;孕妇并发症主要包括胎盘早剥、HELLP综合征、肺水肿、肝功损害、子痫、产后出血及孕妇死亡情况;围产儿并发症发生情况主要包括生长受限、死亡、呼吸窘迫综合征、颅内出血及新生儿Apgar评分情况等。1.4统计学方法数据处理应用统计软件SPSS18.0进行,
7、计量资料用均数土标准差(x土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x2检验,P0.05),见表1。2.2两组孕妇并发症比较情况经统计分析,两组孕妇并发症各检测指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2.3两组围产儿体重和并发症发生比较情况经统计可知,两组围产儿体重和并发症指标中的死亡率、呼吸窘迫率、颅内出血率及出生lmin时的Apgar评分W7分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观察组围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生率为20.9%,明显高于对照组的11%,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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