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学院医学教育本科生临床实习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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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东学院医学教育本科生临床实习管理细则(试行)(辽东学院(2008)218号)第一条为保证临床实习质量,加强对临床实习教学的领导与管理,根据《辽东学院木科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和关规定,制定木细则。第二条通过临床实习,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医学职业道德风范、伦理和行为规范,树立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培养学生在医疗实践中学会收集、辨别和运用有用知识信息的方法;培养学牛掌握临床操作技能的基木规范,训练临床思辨能力,为毕业后的工作、学习和研究奠定基础。第三条临床实习实行学校统一领导、校院两级管理、由开办医学教育部门组织实施的管理办法:(-)学校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主管临床实习工作;(-)

2、教学管理部门代表学校具体行使临床实习的管理职权,负责管理工作;(三)开办医学教育部门负责人负责学院所有专业的学生临床实习具体管理工作;(四)开办医学教育部门的教务管理部门或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各专业的临床实习管理和指导工作。第四条开办医学教育部门作为临床实习的具体管理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负责组织制订部门所属专业学生临床实习教学计划;(-)负责组织所属系编写各专业临床实习教学纲要;(三)负责组织制定所属专业临床实习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四)负责组织编制部门临床实习经费预算,监控与审查实习经费的开支和使用;(五)负责审查与批准落实实习地点和实习指导教师;(六)负责部门学生实习的工作

3、总结;(七)负责部门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八)负责部门学生实习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九)负责学生临床实习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第五条开办医学教育部门的教务管理部门或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实习指导教师作为学生临床实习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者,应履行下列职责:(-)负责落实和执行学生临床实习教学计划;(-)负责编写制订各专业学生临床实习教学纲要;(三)负责草拟各专业学生临床实习实施方案;(四)负责会同实习单位的医务人员具体指导学生进行实习;(五)负责指导学生填写实习日记和撰写实习报告;(六)负责学生实习考核和评定实习成绩;(七)负责撰写学生实习总结;(A)负责落实实习经费开支和使用;(九)负责实习学生的

4、安全临床和实习F1常管理工作。第六条根据实习基地建设情况,临床实习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集中为主”的方式进行。第七条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应对临床实习教学环节做出计划安排。实习计划安排应明确实习名称、学期安排、实习吋间、学分安排等教学环节基本要素。学生实习必须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的计划安排,不得随意进行调整。第八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口标,编写“临床实习教学纲要”作为临床实习基木依据。第九条学生临床实习的前一学期,医学类或相关医学类专业应制定“临床实习实施方案”,安排下学期实习工作,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备案。第十条选择责任心强、实践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负责对

5、实习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指导教师应现场对学生进行指导,掌握和检查学生完成实习任务情况,认真指导学生填写实习日记和撰写实习报告,进行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做好实习工作总结。第十一条在学生实习前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等多种方式,明确学生实习的目的、任务和要求,使学生遵守实习守则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十二条学生在临床实习屮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实习期间因事、因病请假在一日Z内者,需征得科室指导教师同意;一日到七日,需由开办医学教育的实习管理部门批准;请假七天以上者,需主管院长批准;病假必须岀具医院病情证明。如事假、病假超过该科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重新实习该科。第十三条临床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以所

6、指导实习学生为单位进行总结。实习总结应包括实习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习指导情况、学生实习效果、实习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等内容。第十四条临床实习教学纲要、临床实习实施方案、实习总结、实习成绩等临床实习的相关档案资料,在二级教学部门存档的同吋,按学校规定及时送交教学管理部门备案或存档。第十五条临床实习考核内容须包括“情感领域”(如职业价值、态度、医风医德)、“认知领域”(如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精神运动领域”(如临床诊疗技能、急救处理能力)等三方面,各专业根据各自专业的特点和教学要求确定考核内容。第十六条临床实习成绩由平时表现、业务能力考核成绩和出科笔试成绩等几部分组成,由开办医学教育部门的

7、临床实习管理部门根据各专业特点确定评分权重,并根据各专业特点将临床实习成绩按不同比例计入毕业成绩中。第十七条高职(专科)专业学生的教育实习参照本细则执行。第十八条本细则自公布之口起执行。第十九条木细则由教务处负贵解释。200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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