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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06
《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培养目标之间关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培养目标之间关系教育目的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教育活动要达到的预期结果,是人们对受教育者达成状态的期望,即人们期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者产生怎样的结果。狭义的教育目的是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遵循的总体要求,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在课程或教学方面对所培养的人的特殊要求,即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培养目标和教学目标。教育方针是国家根据政治、经济的要求,为实现教育目的所规定的教育工作总方向。它是教育政策的总概括,内容包括教育指导思想、培养人才的总体规格以及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培育目标是各级各类学校对受教育者身心发展所提出的具体
2、标准和要求。它由特定的社会领域和特定社会层次的需要决定,也因受教育者所处的学校类型的差异而不同。从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二者的联系看,它们在对教育社会性质的规定上具有内在的异质性,都含有“为谁(哪个阶级、哪个社会)培养人”的规定性,都是一定社会(国家或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在其性质和方向上不得违背的根本指导原则。教育目的是教育方针中的核心和基本内容,正确的教育目的有助于制定有效的教育方针。从二者的区别来看,一方面,教育方针所含的内容比教育目的更广泛些。教育目的一般只包含“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同时,教育目的在对人培养的质量规格方面要求较为明确。而教育方针则在
3、“办什么样的教育”“怎样办教育”方面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方面显得更为突出。教育方针是一个特殊历史时期国家对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总规划,说明教育工作的社会性质、根本方向乃至领导权等。教育方针具有更大的强制性、政策性和实践针对性。任何社会对人的培养——教育活动,都是依据所确定的教育目的来进行的。而教育目的的确立依据有社会依据和人的依据。第一,教育要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进步,就必须依据社会的现实和发展需要来制定教育目的。在一定生产力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经济制度和生产关系,对教育目的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第二,教育目的也要依据人的身心发展和需要来确定。在把教育目的转化为各级各类教育的
4、培养目标时,就必须以人为依据,使实际教育活动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水平,具有针对性和适应性。在实现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的过程中必须把握人的身心发展具有阶段性和顺序性、稳定性和可变性、不平衡性和差异性等特点这个基本前提。只有以人的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水平为依据,才能将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从低到高整合为一个循序渐进、相互联系、相互衔接的有机序列,为不同教育阶段实际活动的开展提供合适的指导。同时,人的发展需要是教育目的选择和确立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之一。人的自我发展需要的满足常常包括对教育的要求,这是选择和确立教育目的或培育目标时必须予以考虑的。从教育方针与培养目标的
5、联系来看,教育方针为培养目标的制定提供了依据,培养目标必须体现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目的,是教育方针的反应,培养目标的制定要适应教育方针的变化,培养目标的实现使教育方针得以贯彻。而当高校培养目标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之时,国家应对教育方针做出适时调整。二者的区别来看,教育方针是教育活动遵循的总方向,是一种大致的规定,而培养目标是各级各类学校培养人的特殊要求,是对所培养人的具体的描述。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之间既有一致性,又有区别。教育目的是各级各类教育培养人的总的质量标准和总的规格要求,是对所有受教育者提出的;而培养目标是不同级别、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和不同专业教育的具体目标
6、,它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是根据国家的教育目的和自己学校的性质及任务,对培养对象提出的特定要求,是针对特定的对象提出。教育目的决定具体的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必须依据教育目的来制定,不能脱离教育目的,同时,教育目的只有具体化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通过各级各类学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来实现,才能现实操作和具体落实。教育目的只有一个,而教育目标是多种多样的。因此,较之于一般意义的教育目的,培养目标具有明确的特指性,它们之间是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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