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0175018
大小:92.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7-24
《资讯设备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文件编号PS-GL·01-004制定部门办公室版本号A资讯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日期2010-5-28页数7/7修改日期暂无文件变更记录表修订日期修订版本修订页码主要修订内容修订者确认者文件评审记录表批准审核总经理管理者代表会签部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计划物流部工程项目部制造部品质部办公室财务部制订发行章制订者直接管理者总页码:文件编号PS-GL·01-004制定部门办公室版本号A资讯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日期2010-5-28页数7/7修改日期暂无1.目的本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现有财产、物品及信息设备运用情况,并对经常外借设备做最有效之应用与掌控,使目前现有的信息设备得以发挥最大功效,特制订定设备管理办
2、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资讯设备的相关管理活动。3.术语和定义资讯设备:是指公司及其所属各部门的计算机硬件、计算机相关设备及计算机网络。4.职责与权限4.1办公室负责对公司的资讯设备进行管理及维护,建立使用档案。4.2落实设备使用责任人,并有权对公司的每台设备进行操作,查看的权限。4.3统一规划、管理和分配所有资源。4.4对各单位、各部门提供技术支持、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4.5确保公司各种资讯设备正常使用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故障检修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5.主要设备管理办法5.1安全管理使用原则5.1.1为维护公司软硬件系统与网络(以下简称为信息系统)正常运作,非经办公室许
3、可且取得合法授权之软件,任何人不得自行加装于本公司之所有计算机。若有违反者,法律后果自行负责。5.1.2为维护信息系统正常运作,非资讯管理员请勿自行拆装任何硬件接口设备。5.1.3为维护信息系统正常运作,防范防火墙与计算机病毒、计算机黑客入侵,请勿擅自以家庭计算机或相关设备连接网络,亦不得擅自更改网络相关设定或拆除网络相关设备。总页码:文件编号PS-GL·01-004制定部门办公室版本号A资讯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日期2010-5-28页数7/7修改日期暂无5.1.4请勿于公司内使用网络封包窃听程序、密码破解程序、网络攻击程序等会危害或破坏本公司其他同事或其他单位之所谓「黑客」程序。5.1.5
4、因业务或工作需要所配发之个人账号及密码,需妥为保管,切忌告知他人以防盗用;若发现密码被盗用或其他安全事宜,请即刻通知办公室进行处理。并养成定期检测密码习惯,改密码后随时备忘,以免造成无法使用各种系统。5.1.6任何尝试、修改或破解本公司相关计算机网络密码安全系统之行为,无论公司内外,一经查获,本公司依法保留法律追诉权。5.1.7使用本公司系统所处理之员工个人资料,严禁应用于非关公司工作方面(包含商业或私人用途),所有掌握类似资料之业务人员需妥善保管数据安全,非业务必要勿任意应用权限下载打印。5.1.8严禁员工利用本公司信息及网络设备进行非法行为。(如聚赌、情色交易、贩卖等)5.1.9定时
5、自行备份相关数据文件(或与相关人员备份数据),以防主机因故毁损,导致资料遗失。5.1.10员工任职本公司时,依职务配发相关账号、密码与权限,若因故离职时,则由办公室进行删除相关账号与数据。5.1.11员工任职于本公司期间,依职务领用之相关动产(财产、物品)者,该领用人即保管人,应尽管理人之责。非经相关单位同意不得任意移动该动产。动产若有异动情事应通知办公室。员工因职务变动、离职时应通知办公室处理动产异动移交。5.2保管原则5.2.1领用信息设备(包含软件、硬件),需填“领料单”。5.2.2因业务或工作需要所配发之个人账号及密码,需妥为保管,切忌告知他人以防盗用。5.2.3领用信息设备,需
6、尽保管之责任,设备归还时若有损坏或遗失,需负赔偿责任。5.2.4领用信息设备,需具基本故障排除、接线替换之能力。5.2.5职务移转时,请遵照以下几点原则办理:5.2.5.1总页码:文件编号PS-GL·01-004制定部门办公室版本号A资讯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日期2010-5-28页数7/7修改日期暂无各部门员工计算机主机、屏幕与其它财产物品已完成财产与位置定点,更换办公室时请务必转出个人档案,双方在场共同清点设备并办妥移交手续。各部门专用打印机与扫描仪请随部门异动,勿停留于同一位置致发生改部门无相关设备可用的情形。5.2.5.2其他信息设备(如打印机、刻录器)需固定放置原位,或由办公室调配。
7、5.2.6计算机设备(含打印机、扫描仪等)、常用外借设备(数字相机、投影机、笔记本电脑)由办公室进行管理。5.3借用原则可供借用之信息设备如: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投影机、软件光盘、移动硬盘等。5.3.1借用信息设备请先填写“借用登记表”,注明借用者、借用日期、借用设备;归还时请填写归还日期(若已架设完成信息设备借用系统,请务必填妥)。5.3.2借用信息设备以一日为限,之后如需再借需办公室同意。5.3.3借用方式:借用信息设备请先到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