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在辽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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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在辽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在辽中央预算单位、商业银行: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48号,以下简称“《办法》”)及相关补充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在辽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强化监督,促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财政部辽宁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制定了《在辽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在辽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辽宁

2、专员办 人民银行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附件:在辽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在辽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促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辽(不包括大连)中央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预算单列的企业集团总公司及其所属的基层事业单位、政企合一中央单位,以及与在辽中央预算单位存在代管或挂靠关系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各种中心等社团组织(以下统称“在辽中央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存款账户)的管

3、理。  在辽中央预算单位分为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特殊情况可分为三级、四级等预算单位,下同)和基层预算单位。第三条 在辽中央预算单位开立、变更、撤销银行账户,实行财政审批、备案制度。  第四条 在辽中央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实行银行账户年检制度。  第五条 在辽中央预算单位须由财务机构统一办理本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年检手续,并负责本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在辽中央预算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申请开立及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负责。  第六条 中央预算单位应在国有、国家控股银行或经批准允许为其开户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开立银

4、行账户。  第二章 银行账户的设置  第七条 在辽中央预算单位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该账户用于办理本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自筹以及往来等资金的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业务。  第八条 在辽中央预算单位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建设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核算本单位使用的各种基建资金。  第九条 在辽中央预算单位按有关规定收取的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可开设一个预算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用于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收缴。该账户的资金只能按规定及时上缴中央国库或中央财政专户,不得用于本单位的支出。在辽中央预算单位按有关规定收取的预算内、预算外资金,有特殊利息处理

5、要求的,可单独开设收入专户。  第十条 在辽中央预算单位根据住房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可分别开设一个售房收入、住房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个人公积金、购房补贴专用存款账户,用于核算职工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交纳的购房款等资金。  第十一条 需开设外汇账户、外汇人民币限额账户的在辽中央预算单位,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在辽中央预算单位按相关规定可开设党费、工会经费专用存款账户。第十三条 在辽中央预算单位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开设如下账户:(一)垂直管理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确需开设的基本存款等账户;  (二

6、)中央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的离退休机构,确需开设的离退休经费专户;  (三)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设的账户。  第三章 银行账户的开立第十四条 在辽中央预算单位按本办法规定报经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财政部辽宁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财政部辽宁财政部辽宁专员办”)审批后,可开立银行账户。第十五条 在辽中央预算单位需开立银行账户时,应报送“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填写财政部统一规定的《中央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附件一),附相关电子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应详细说明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申请开户的理由,包括新开账户的名称、用途、使

7、用范围,开户依据或开户理由,相关证明材料清单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在辽中央预算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一)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提供机构编制、人事、民政等部门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文件,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开立其他账户的,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基建账户:基建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初步设计,工程建设合同;  2.收入汇缴账户: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收取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及其他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文件,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3.房改类账户:实行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批复文件;  4.外汇类账户

8、:拥有、使用外汇的相关证明材料,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具的备案意见;5.党费工会账户:批准成立党团委和工会的文件,工会法人资格证书;6、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第十六条 在辽中央预算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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