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办法》起草

浙江省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办法》起草

ID:39979098

大小:30.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7-16

浙江省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办法》起草_第1页
浙江省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办法》起草_第2页
浙江省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办法》起草_第3页
浙江省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办法》起草_第4页
浙江省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办法》起草_第5页
资源描述:

《浙江省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办法》起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浙江省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办法》起草说明一、背景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中小企业迅速崛起,投资创业活跃,资金需求旺盛。但是,长期以来,我省企业融资结构不尽合理,一方面银行间接融资比例过高;另一方面,民间资金充裕,民间融资难以合理引导和规范等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股权投资基金作为直接融资的重要途径之一,可以将分散的可投资资金转化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资本,是拓宽融资渠道,规范民间资金的重要工作。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利于提高社会资本配置效率,优化企业股权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对我省构建结构合

2、理、功能规范、富于弹性的多层次的地方金融体系,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从我省股权投资基金现状来看,依然存在不少问题,起步较晚,规模偏小、缺少著名品牌,区域发展不平衡,基金发展明显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一是发展过于保守,总体规模偏小。以创业投资基金为例,同位于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和江苏的发展情况均好于我省,其机构数量和投资金额都要高于我省。虽然我省具有民间资金充裕的优势,但由于缺少金融创新和探索试点,资金优势依然未能转化为资本优势。二是发展水平较低,难以发挥支撑作用。近年来,我省存贷款余额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大量短期存贷款余额差需要有更高小的

3、投资回报渠道,而省内却缺少真正适合浙江市场的高端金融服务行业,短期投资不短流出省外。虽然我省投资者对发展各类基金的主观热情很高,但由于缺乏相关制度保障,缺乏较强的专业能力支持,客观上限制了基金的发展。三是缺少著名品牌机构,没有业内话语权。长期以来,我省一直注重培育和完善市场经济,以市场机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但却相对忽略了高端金融服务行业的支持力度,我省金融服务机构难以在全国资本市场浪潮中立足。四是地区发展不平衡,需要政府积极引导。如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在杭州、宁波地区,而丽水、衢州等欠发地区发展缓慢,直接影响了当地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四是假借基金的非法活动时有发

4、生,风险防范工作任重道远。在私募基金领域存在较多不规范的资金运作,由于缺乏法律制度的规范,其定位尚不明确,容易产生非法集资等现象,存在极大的风险和隐患。为了加快和规范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切实解决股权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2008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浙江金融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34号),明确提出鼓励民营资本为主体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成长型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使各类基金组织成为我省充裕的民间资金转化为产业资本的重要载体。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根据该文件的精神,出台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

5、]57号),规定由省工商局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工商登记管理办法,做好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工商登记工作,统一登记流程,规范机构名称。近期,省局根据这一要求,对股权投资基金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约见了浙商创投、通联创投等投资公司高管,在此基础上针对股权投资基金在工商登记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起草了《办法》。二、《办法》的主要内容(一)企业类型。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应当采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需要说明是,股权投资企业还可以采取合伙企业,一般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有意见认为,《办法》应当具体明确除公司外,股权投资企业的企业类型可以为有限

6、合伙,排除普通合伙。理由是:2007年实施的新《合伙企业法》与旧法相比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新增了有限合伙这个新的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取国外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经验,通过合伙企业内部更为灵活的权利义务分配关系,把拥有专门管理技术或高新技术的投资人与拥有大量资金的投资人结合起来,实现管理技术与金融资本的强强联合。从实践情况来看,设立为有限合伙企业的需求比较大。另有意见认为,《合伙企业法》并未强制性规定投资类的合伙企业必须采取有限合伙形式,只是对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在合伙人责任分配方式等问题上作了不同的规定。采取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属于意思自治范

7、畴,应当由合伙人根据实际情况经商议后自主选择。上海、天津和宁波的办法均未具体区分有限合伙、普通合伙。《办法》采纳了这种意见。(二)投资人人数。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超过50人。因此,以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以及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股东、合伙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是,对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上限,上位法没有做出规定。《办法》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参照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的规定,未区分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对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的合伙人人数作了

8、统一规定。此外,《办法》对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