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JP05(南广场综合体)(定)- 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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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卖文件42012JP05地块01、05、07子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序号厦门新站南广场01、05、07地块规划设计要求备注1用地位置详见宗地平面界址图强制性2用地性质商业用地(商业、酒店)、商务用地(办公)强制性3用地面积62887.583平方米强制性4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计容和地下商业)43917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27170平方米以下,地下商业面积12000平方米以下。强制性不同性质建筑占总建筑面积地上商业:85000平方米以下;地下商业:12000平方米以下;办公:287170平方米以下;酒店:5500

2、0平方米以下。强制性5建筑密度(上限)40%限制性6绿地率(下限)20%限制性7建筑高度、层数特定地区限高满足民航限高要求强制性低层、多层、高层的限定低层、多层、高层、超高层建议性8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要求按2010年《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限制性9建筑间距按2010年《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限制性10停车位按2010年《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厦规[2008]112号文。限制性11市政规划要求市政配套设施所有市政配套设施用房应符合2010年《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限制性非接触用水(除住

3、宅)均使用再生水,内部管道系统由开发商自建,再生水由厦门新站再生水处理站提供,外部系统由市政配建。建议性市政管线接入口管线综合利用四周市政道路市政设施建议性室外地坪标高参考周边规划道路标高及现状地坪标高控制,比周边市政道路最低点竖向标高高出0.3米以上。强制性基地主要机动车出入口01地块主要机动车出入口应沿地块北侧规划道路设置,05地块主要机动车出入口应沿地块北侧规划道路设置,07地块主要机动车出入口应沿地块北侧或南侧规划道路设置,且距道路交叉口及现状道路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性12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要求街道

4、社区公建配套设施基层社区公建配套设施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社区用房——————13建筑设计要求日照分析要求满足厦门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强制性建筑平面与空间布局————建筑形态与风格————景观环境要求————底层是否架空————第五立面(建筑屋顶形式)————阳台形式与面积建筑外立面不得设置阳台,并符合2010年《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限制性建筑色彩————层高符合2010年《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限制性立面形式————绿色建筑要

5、求————14公共开放空间按2010年《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议性15地下空间用途满足民防、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要求,同时符合《厦门市建筑地下层开发管理细则》(厦规[2008]93号)的规定。竞得人若需除民防、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外的用途开发,需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限制性地块地下空间需与北侧南广场地下空间相连通,要求各子地块(01、02、03、04、05、06、07)地下空间相联通。限制性01地块建筑基础及地下空间的利用必须服从轨道交通的建设要求。限制性16空间范围地块空间范围,平面四至以用地红线为

6、准,地上和地下至建设工程许可证核定的空间范围。建议性17其它规划要求建筑主体外观设置夜景工程,并要求该夜景工程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建议性在建筑方案报批时,需将广告、店招等建筑附加物的设置一并报规划部门审查。建议性地块开发需预留与轨道站点附属设施结合条件,并符合轨道交通管理的相关规定。限制性允许各子块之间设置空中步行连廊,步行连廊仅做为步行联系功能。若需设置其他功能,需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限制性备注规划要求中的:强制性要求――不可变更的一定执行的要求;限制性要求――需规划局及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7、或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变更的要求;建议性要求――经规划批准可以变动的要求。具体变更程序详见厦门市规划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公开出让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管理的通知。总建筑面积(计容)指市政府要求建设的公建配套设施、市政配套设施及《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规定的地面以上及半地下室计入地价部分的面积,地块容积率计算按2010年《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规划局相关规定执行。本图则内路名为规划路名,最终路名以厦门市地名办批准路名为准。本规划设计条件中未涉及的规划控制要求按《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

8、定》(2010年版)执行。2012-3-拍卖文件42012JP05地块02、03、04子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序号厦门新站南广场02、03、04地块规划设计要求备注1用地位置详见宗地平面界址图强制性2用地性质商业用地(商业)强制性3用地面积32805.688平方米强制性4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计容和地下商业)10616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0160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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