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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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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桥区实验小学逸夫分部计算机询价采购通知SQCG[2010]15号各有关供应商:根据重庆市双桥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双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对重庆市双桥区实验小学逸夫分部计算机进行询价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按下列要求填报:采购项目品牌要求数量(台)指标技术要求单价(元)合计(元)学生计算机惠普、联想方正、神舟海尔25cpuIntel双核2.4G处理器E3200及以上内存1GDDR2及以上硬盘320GSATA硬盘及以上显卡IntelGMAX3100及以上显示器17寸宽屏液晶及以上网卡10/100M网卡光驱DVD光驱总报价:元大写:备注:安装正版软件、自带操
2、作系统及教室管理常用软件一、报价须知1、供应商须按询价采购通知内容表报价,各报价单位报价时,不得改变表中内容,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2、报价包括运费、安装费、人工费、税金、调试费等所有费用。除此之外,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收取其它任何费用。3、交报价表时须出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委托代表身份证(审核以上为原件);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代理销售授权书,并缴纳100.00元报名费。我中心在收报价表时首先进行资质审核,凡伪造资质文件、资质文件不全
3、或不符合询价通知要求的报价,我中心视为此次报价无效。4、所提供的计算机设备是全新原装、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和国家有关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手续齐全且合法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所承诺的全部服务项目。5、供应商交报价表时须向重庆市双桥区政府采购中心交纳2000元投标保证金,未成交的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时间或拒绝按中标状态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6、该项目的报价和售后服务承诺请按询价通知要求填报并密封于信封中,于2010年7月26日下午16:00时以前送达双桥政府采购中心,并在询价通知和售后服务承诺(自
4、行承诺)上加盖公章,超过规定时间报价无效。二、定标方式经询价小组评审,在满足询价采购通知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和预算金额内,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供货及验收按双桥区实验小学指定地点供货和安装,由双桥区实验小学按厂家标准验收程序和相关规程进行验收。使用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在送货验收单上签字盖章。四、售后服务及付款方式硬件按照厂家要求质保,响应时间在采购人发出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一周内付95%,设备正常运行满一年后付清所有余款。五、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需方签订合同。2、全部设备及调试在2
5、010年8月15日前完成。3、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向重庆市双桥区政府采购中心要求澄清,采购中心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投标单位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本询价文件。重庆市双桥区政府采购中心201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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