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公立高校行政法律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调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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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社会科学2011.102011年第10期政府与公立高校行政法律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调适■程样国刘春滚陈威当前政府与公立高校行政法律关系中存在着失衡现象,出现行政权力不到位、对行政权力约束不足、高校自主权利的确立与保障弱化等问题。根据“法治化”与高等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要求,以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为目标,对政府与公立高校行政法律关系进行调适,实现权力授予与监督的科学化、法治化,是公立高校实现自主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化不断推进的必然要求。[关键词]政府;公立高校;行政法律关系[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18X(20

2、11)10-0240-05程样国(1954—),男,南昌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行政法;刘春滚(1972—),男,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陈威(1986—),男,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江西南昌330031)本文为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政府与公立高等学校关系的法治化研究”(项目编号:09SFB2019)的阶段性成果。《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国政法律相连接后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构成政的高等教育改革走上了一条法治之路。《国家中长期教府与公立高校之间的行

3、政法律关系。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又进一步吹响(一)政府与公立高校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了“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和落实高校自主办学权”政府与公立高校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作为行的改革发展号角。但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政府与公立高政主体的政府和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立高校。作为高等校之间的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等还不健全,公立高校的教育行政主体的政府特指依据《高等教育法》规定享有自主发展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制约。以建立现代大学制度高等教育行政权的具体行政机关,即依据《高等教育法》为目标,以法治化为视角,探讨政府与公立高校行政法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国务院

4、、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律关系的调适问题,这不仅是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而以及在国务院规定职责范围内享有高等教育行政权的且还是公立高校自主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其他部门。作为高等教育行政相对人的公立高校是指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设立且由公共财政保障其履一、政府与公立高校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行高等教育职能的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政府与公立高校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中业学院等。作为行政相对人,其权利受到行政法律规范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通过高等教育行政法等特定的行的调整。240政府与公立高校行政法律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调适(二)政府与公立高校行政法律关系的内

5、涵关系进一步清晰,各自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明政府与公立高校行政法律关系是以高等教育行政确。虽然实践中仍然受到内部关系思维的一些影响,但法为依据或基础形成的政府与公立高校之间的权利义在法律制度层面上已经摆脱了内部权力关系的色彩[3],务关系。这种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一种,是基于政府与公立高校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具有外部性的基行政法的事先规定,并以此界定两个主体间各自权利义本特征。务的疆界,从而实现依法治理的一种法律关系。其核心3.法律地位的对等性。公立高校虽由政府设立,但是要解决政府与公立高校之间权利义务分配的问题。政是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规定,公立

6、高校是具有一府与公立高校关系曾经被认为是特别权利关系,强调二定独立性的权利主体,依法享有办学自主的权利,并承者的不对等性。但随着人们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不断担自己的义务,政府对公立高校管理职权的行使,都应认识和行政法治的发展,世界各国已经普遍地重新检视当来源于法律的授权,并负有相应的义务。从这个意义政府与公立高校行政法律关系。有学者指出,行政主体上来说,在法律地位上两者具有对等性。间既要加以制约,又要加以激励,维护和增进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要通过互动的参与机制形成和谐、合二、政府与公立高校行政法律关系实践中存在的问作的行政关系格局。[1]这种行政法律关系的实

7、现,基于行题政法对政府与公立高校两者间的权利义务,进行科学合当前我国政府与公立高校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整理的界定。这种权利义务区分为行政主体的权利义务和体上是健康有序的,为公立高校的发展提供了较为有力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根据现行的高等教育行政法之的行政法律保障,但在具体的法律实践中,政府与公立规定,政府当前主要拥有如下高等教育职权:高等教育高校两者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需立法权、高等教育规划权、高等教育标准化管理权、高等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教育许可权、高等教育监督权、高等教育处罚权、高等教(一)行政法基本理念的滞后育行政指导权、行政复议权等。[2]

8、公立高校在政府与公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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