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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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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基准承诺标准编制说明承担单位: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提交日期:2017年8月目录一、研究背景1二、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行业分类2三、节能审查法律法规体系33.1、法律法规体系33.2、建议纳入节能审查基准承诺标准的内容8四、工业及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行业产业发展要求114.1、国家工业及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行业产业发展规划114.2、广东省工业及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行业产业发展规划184.3、江门市工业及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行业产业发展规划25
2、4.4、工业及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行业能效指标要求324.5、建议纳入节能审查基准承诺标准的内容34五、工业节能法律法规体系365.1、法律法规体系365.2、建议纳入节能审查基准承诺标准的内容41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行业分类及用能特点436.1、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行业分类436.2、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生产企业主要生产工艺及主要用能系统44七、工业及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行业节能技术标体系517.1、工业及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行业节能标准体系517.2、建议纳入节能审查基准承诺
3、标准的内容55一、研究背景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在一定领域、区域内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的承诺制,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改革部署,紧密结合江门实际情况,在借鉴周边地区改革经验做法基础上,江门提出围绕“投资政策引导、建立承诺标准、企业自主承诺、健全信用保障、依法加强监管、完善配套改革”的试点思路,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投资项目“先承诺后审,边建边批”管理新模式,大幅缩短项目前期准备时间,加快项目落地,为实施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积累经验,在2017年年
4、底前,完成一批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为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顺利推进,迈好第一步,解决“承诺什么”的问题,我院受江门市发展和改革据委托,制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行业(不包括铁路、航空航天、城市轨道交通)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基准承诺标准,该标准按照江门市发展改革局的要求,致力于在“过于原则”和“过于细致”之间找到平衡点,全面梳理现行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行业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制定基准承诺标准,企业按此标准承诺并组织项目建设,即符合国家关于节能的相关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符合节能审查主管部门的审查标准。60一、铁
5、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行业分类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的分类方法,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属于制造业门类(代码C)、大类代码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不包括铁路、航空航天、城市轨道交通)按中类分类包括: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摩托车制造,自行车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本节能审查基准承诺标准适用于企业所生产制造的产品分类属于上述运输设备制造业(不包括铁路、航空航天、城
6、市轨道交通,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60一、节能审查法律法规体系3.1、法律法规体系表3-1节能审查法律法规体系文件汇总序号名称性质备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法律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修订。相关条款: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政府投资项目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依法负责项目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六十八条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机关违反本法规定,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
7、目予以批准建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法律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法律2002年6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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