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6932648
大小:61.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4-28
《2008鄢梦萱商经预测及新劳动合同法讲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司考周报网络课堂专业、优质、低价http://vip.sikaozhoubao.com/咨询QQ:767503587一、2007年司法考试回顾和2008年趋势2006年、2007年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的总体分值突破了100分大关。近两三年,和司法考试相关的商事法有重大变革,如2006年施行的新公司法、证券法,2007年施行的新破产法、合伙企业法、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均是非常重要的变化。复习重点涵盖两个内容,一是重点的部门法,如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二是部门法中
2、的重要制度,如,税法中的税收保全和税收的强制执行,这些在司法考试中频频出现。(一)经济法——回归传统重点,偏题大幅降低1、重点突出通观2007年司法考试经济法试题,各部门法之间分数的比例以及具体部门法中的考察重点基本趋向不变,仍然保持着经济法考察中一贯的思路。2007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分值为40分,其中单选8分,多选24分,不定项为8分。和2006年相比,2007年经济法的试题难度有所下降,知识点回归到了经济法中传统的重点,基本没有出现偏题。如卷一第21题考查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第22题
3、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第21题考查税收强制措施;第24题考查《土地管理法》第16条关于土地纠纷及其解决的规则;第25题考查招标、投标、中标的法律性质;第26题考查的《劳动法》中的工作时间;第65题考查产品责任;第66题考查消费者的权利内容;第68题考查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银监会和央行职权划分、商业银行的破产;第97—100题考查《劳动法》中的经济性裁员。试题的考察范围和出题点基本都是大家平时复习以及老师上课时反复强调的重点。2、考查角度综合但是,需要强调的是,虽然经济法以及各部门法的重点是集中
4、的,但是考查的角度有变化,更加强调考生的细心和对知识点掌握的全面。如:2007年卷一第68题: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既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B.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等应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C.由于商业银行涉及存款人的利益,故商业银行不能通过破产程序而终止D.中国银监会负责对所有金融机构的监管(答案:A、D,异议答案:A)3、行政部门职权仍为重点虽然和2004、2006年试题相比较,2007年经济行政法部分
5、的比重大幅降低,但仍有试题出现。如,2007年卷一第28题: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A.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C.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D.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规划(答案:D)4、试题反映了法律的修订司法考试不单单是一门
6、考试,它还和法律适用以及人们日常生活都有关联。新通过的法律后者新修订的法律历来是司法考试的重点,如2007年《劳动法》题量增加,反映了《劳动合同法》颁布在即,并且考查了《企业所得税法》的内容。如2007年卷一第70题:某公司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提出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请求,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A.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请求免征企业所得税B.经营一项农业项目的所得,请求减征企业所得税C.投资经营一项无国家扶持基础设施项目的所得,请求免征企业所得税D.开发一项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请求在计算应纳税所
7、得额时加计扣除(答案:ABD,见《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第27条、第30条)7天津面授基地联系电话:15922287550石家庄面授基地联系电话:13722788283河北励博学校司考周报网络课堂专业、优质、低价http://vip.sikaozhoubao.com/咨询QQ:767503587(二)商法———重者恒重商法部分2007年总分值为56分,其中分布在卷三为36分,卷四有一道20分的案例分析。商法中仍然是公司法为龙头法,卷三客观题在考查方式上仍延续了以往考法条的传统,但是卷四的案例结合
8、民诉内容,注重公司的实务操作,属于非常综合的题目。1、重点突出重点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着重考查公司法,二是没有偏离公司法本身的重点,试题不偏不怪,考试的重点也基本是教学重点。如卷三第25题考查公司设立方式;第26题考查股东出资程序;第30题考查股权转让规则;第78题考查股东资格的确定、公司债务的承担、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案例分析中涉及到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和公司担保行为的效力,这些内容本身就是公司法的重点内容和关键性制度,说明在公司法修订后,考试的重点就是法律本身重要制度或者是司法实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