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募集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条文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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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201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说明:左侧阴影部分为删除、下划线部分为修改,右侧黑体字部分为新增或修改)修改前条文修改后条文修改依据及理由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活动,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运作活动,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明确适用于公募基金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券投资基金(

2、以下简称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基金收益的分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以及其他基金运作活动。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交易、基金财产的投资、基金收益的分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以及其他基金运作活动。增加基金的交易第三条从事基金运作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三条从事基金运作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

3、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遵守审慎经营规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基金法》第9条增加原则要求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基金运作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基金运作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基金行业的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基金运作活动进行自律管理。第五条基金行业的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基金运作活动进行自律管

4、理。第二章基金的募集第二章基金的募集第六条申请募集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拟任基金管理人为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拟任基金托管人为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  (二)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与管理和托管拟募集基金相适应的基金经理等业务人员;  (三)基金的投资管理、销售、登记和估值等业务环节制度健全,行为规范,不存在影响基金正常运作、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最近一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五)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六)不存在对基

5、金运作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第六条申请募集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拟任基金管理人为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机构,拟任基金托管人为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金融机构;  (二)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与管理和托管拟募集基金相适应的基金经理等业务人员;  (三)基金的投资管理、销售、登记和估值等业务环节制度健全,行为规范,不存在影响基金正常运作、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最近一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

6、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五)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六)不存在对基金运作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根据《基金法》拓宽管理人和托管人范围,为各类机构开展公募业务做好准备  (七)不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经营管理混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无法得到有效执行、财务状况恶化等重大经营风险;  (八)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不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经营管理混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无法得到有效执行、财务状况恶化等重大经营风险;  (八)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

7、的其他条件。第七条申请募集基金,拟募集的基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  (二)有明确的基金运作方式;  (三)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品种的规定;  (四)不与拟任基金管理人已管理的基金雷同;  (五)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草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六)基金名称表明基金的类别和投资特征,不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欺诈、误导投资人,或者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七)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申请募集基金,拟募集的基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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