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延揽大陆地区科技人士作业要点

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延揽大陆地区科技人士作业要点

ID:35721017

大小:49.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9-04-14

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延揽大陆地区科技人士作业要点_第1页
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延揽大陆地区科技人士作业要点_第2页
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延揽大陆地区科技人士作业要点_第3页
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延揽大陆地区科技人士作业要点_第4页
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延揽大陆地区科技人士作业要点_第5页
资源描述:

《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延揽大陆地区科技人士作业要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延攬大陸地區科技人士作業要點八十六年四月十七日第三三三次主管會報通過八十八年二月十一日第三七四次主管會報修訂通過九十年五月二十三日第四一五次主管會報修訂通過一、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促進兩岸科技人才交流與合作,補助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本會認可之學術研究機關(構)或國家實驗室(以下簡稱延攬機構)延攬大陸地區或由大陸地區前往第三地區之科技人士(以下簡稱大陸地區科技人士)來臺參與科技研究計畫或擔任特殊領域教學,特訂定本要點。二、依本要點補助延攬之大陸地區科技人士,分下列三類:研究講座:須為未滿七十歲之國際知名學者專家,以其學識及特殊技術

2、經驗指導或擔任研究計畫之諮詢顧問或特殊領域教學者。但年滿七十歲而情形及專長特殊者,應提出具體理由,並經專案審查。研究講座之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現任或曾任大學教授或研究機構之研究員,最近三年內有研究成果發表,為國際所推崇者。在學術上有崇高地位為國際知名,而為臺灣地區所無者。在應用科學或技術或科技研發工作有特殊成就,並曾擔任同等質量工作有年者。客座人員:須為未滿六十五歲之大陸地區或由大陸地區前往第三地區之學者專家或六十五歲以上未滿七十歲具有特殊技術之專家,以其學識及特殊技術經驗,全時擔任科技研究計畫或特殊領域教學者。但年滿七十歲以上而情形及專長特殊者,應提出具體理由

3、,並經專案審查。客座人員之類別及資格條件如下:客座教授(客座研究員):曾任大學教授或研究機構之研究員,最近三年內曾發表有價值之研究成果者。客座副教授(客座副研究員):曾任大學副教授或研究機構之副研究員,最近三年內曾發表有價值之研究成果者。客座助理教授(客座助研究員):曾任大學助理教授或研究機構之助研究員,最近三年內曾發表有價值之研究成果者。客座專家,須符合下列規定之一:獲得博士學位後,繼續執行專門職業或於研究機構從事研究工作四年以上著有成績者。未獲有博士學位,但具有特殊技術,為臺灣地區所少見者。博士後研究:獲得博士學位,具有研究發展潛力,為臺灣地區短期不易培育

4、者。三、延攬性質:延攬機構為解決急切之研究問題或訓練臺灣地區急切需要之人才,得延攬大陸地區科技人士參與科技研究計畫。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為解決臺灣地區目前部分特殊領域教學人才不足之問題,得延攬研究講座或客座人員來臺教學。四、申請方式:延攬大陸地區科技人士,除應依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規定向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申請許可來臺外,並應針對其參與之研究或教學計畫,依本會訂定之格式(如附件一、二、三、四),備函檢附申請書、具體計畫書、學經歷證明文件(現任者含現職證明)及最近三年內研究成果抽印本或影本(以一至三篇為限)一式二份,送本會審核。本會審查時間,以二個月

5、為原則。五、延攬期間:研究講座:延攬期間最短不得少於一個月,最長以一年為一期;期滿如為繼續未完成研究或教學事宜或為延伸研究計畫之需要且其績效良好者,得申請繼續延攬。但前後延攬期間合計不得超過三年。客座人員:延攬期間最短不得少於三個月,最長以一年為一期;期滿如為繼續未完成研究或教學事宜或為延伸研究計畫之需要且其績效良好者,得申請繼續延攬。但前後延攬期間合計不得超過三年。其計畫執行情形及專長特殊者,得提出具體理由,經本會專案核定後延攬之期間得少於三個月。但最短不得少於一個月。博士後研究:接受本會補助延攬之博士後研究,其延攬期間應配合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限,最短不得少於三

6、個月,最長以一年為一期。博士後研究之總延攬期間以四年為原則。但研究發展成果績效良好,繼續延長將產生更大績效,或延伸研究發展計畫,以開創新研究領域者,得敘明具體理由申請繼續延攬。其期間最長以一年為一期,最多可再延長二年。本要點所稱繼續延攬,指延攬大陸地區科技人士之延攬期間間隔未滿一年。申請繼續延攬,須備函檢附前一延攬期間在臺研究成效評估報告表、申請書及計畫書,函送本會審核。本會審查時間,以二個月為原則。接受本會補助延攬之大陸地區科技人士,總延攬期間已屆滿者,二年內不得再依本要點規定申請補助。但計畫執行情形及專長特殊者,得提出具體理由申請繼續延攬;其申請應經由延攬機構同意

7、後函轉本會審核。六、補助項目:包括在臺研究教學費用、機票費、保險費三項。各項補助標準如下:在臺研究教學費用:研究講座:每月新臺幣十二萬六千元至二十二萬六千八百元。客座人員:客座教授(客座研究員):每月新臺幣八萬一千元至十四萬三千六百二十二元。客座副教授(客座副研究員):每月新臺幣六萬七千五百元至十萬七千七百一十六元。客座助理教授(客座助研究員):每月新臺幣五萬八千五百元至九萬元。客座專家:每月新臺幣五萬八千五百元至十四萬三千六百二十二元。博士後研究:每月新臺幣五萬五千元至六萬五千元及年終研究教學獎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