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实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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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三板:定向增发法律实务解析新三板定向增发,乂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中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英作为新三板股权融资的主要功能,对解决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一、定向发行制度(一)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发行《业务规则(实行)》4.3.5:"申请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同时定向发行的,应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该条明确了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融资。允许挂牌企业在挂牌时进行定向股权融资,凸显了新三板的融资功能,缩小了与主板、创业板融资功能的差距;同吋,曲于增加了挂牌时的股份供给,可以解决未来做

2、市商库存股份来源问题。另,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发行,并不是-个强制要求,拟挂牌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对资金的需求来决定是否进行股权融资,避免了股份大比例稀释的情况出现。与企业仅挂牌不同时定向发行相比,同时增发的企业需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以下内容:1、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木情况屮披露“拟发行股数、发行对象或范围、发行价格或区间、预计募集资金金额,同时,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定向发行信息披露要求,在公开传让说明书'公司财务'后增加'定向发行'章节,披露相关信息”。2、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增加一节“定向发行”,主办券商应如实披霜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价格、对象以及发行前后企

3、业相关情况的对比。储价发行是指一次核准,多次发行的再融资制度。该制度主要适用丁,定向增资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形,可以减少行政审批次数,提高融资效率,赋予挂牌公司更人的自主发行融资权利。《监管办法》第41条规定:“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之日起,公司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超过核准文件限定的冇效期未发行的,需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期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屮国证监会备案”。储价发行制度可在一次核准的

4、情况下为挂牌公司一年内的融资留出空间。如:挂牌公司在与投资者商定好500刀元的增资额度时,可中请1000万元的发行额度,先完成500万的发行,后续500万的额度可与投资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再行商议发行或者不发行,并可重新商议增发价格。该制度除了能为挂牌公司节约大量的时间和成本外,还可以避免挂牌公司一次融资额度过人,造成股权过度稀释或资金使用效率底下。(三)小额融资豁免《监管办法》第42条规定「'公众公司向特定对彖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或者公众公司在12个月内发行股票累计融资额低于公司净资产的20%的,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但发行对象应当符合本办法第36条

5、的规定,并在每次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屮国证监会备案。”由此可见,挂牌公司必须在上述两个条件均突破时,才需要向证监会申请核准。在豁免屮请核准的情形卜,挂牌公司先发行再进行备案。一般流程为:参与认购的投资者缴款、验资后两个工作F1内,挂牌公司向系统公司报送申请备案材料;系统公司进行形式审查,并出具《股份登记函》;挂牌公司《股份登记函》(涉及非现金资产认购发行股票的情形,挂牌公司还应当提供资产转移手续完成的相关证明文件)在屮国证券登记结算冇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登记后,次一个传让日,发布公告;挂牌公司将股份登记证明文件及此而提交的其他备案材料一并交由中国证监会整理归档;

6、新壇股份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公开转让。口前,绝大多数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东人数离200人还有较大差距,这些公司在突破200人之前的所有定向增发都不需要向中国证监会中请核准,只需在定向发行完后,及时备案即可。即使因为定向增发导致股东人数超过200人,也仅在同时触发“12个月内发行股票累计融资额超过挂牌公司净资产的20%”的条件吋,才需要向证监会申请核准。这种便捷的发行通道让挂牌公司基本可以实现定向融资的“随吋用随吋发”。(四)定向增资无限售期要求最新的业务规则中不再对新三板增资后的新增股份限售期进行规定,除非定向增发对象自愿做出关于股份限售方面的特别约定,否则,定向增发的股

7、票无限售要求,股东可随时转让。无限售期要求的股东不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新增股份,其所持新增股份应按照《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进行限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冇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木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I•五;所持木公司股份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冇的本公司股份。(五)定向增发对象1、人数不得超过35人《监管办法》第36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定向发行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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