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暗意识与苏格兰启蒙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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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幽暗意识与苏格兰启蒙思想高力克人类历史上时有天才扎堆涌现的奇观,令人类学家惊惑不已。在18世纪的苏格兰高地,涌现出大卫•休谟、亚当•斯密、亚当•弗格森等一大批深刻影响了现代文明进程的杰出思想家,形成了与法国启蒙运动交相辉映的苏格兰启蒙运动。休谟:文明政体休谟是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旗手。诚如美国保守主义思想家吉尔克(R.Kirk)所言:如果要寻找18世纪西方精神的化身,非休谟莫属。休谟政治学说以宪政理论为重心,其最具独创性的是文明政体理论。他以法治为标准,区分了文明政体与野蛮政体。君主立宪制是一种“文明君主制”,它是法治政府,而不是人治政府。对休谟来说,政府治权是否依循法治

2、,远比主权归屈何人更为重要。政治秩序的优劣,不在于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而在于法治述是专制。民主专制的暴民和君主专制的暴君,同样需要提防。休谟的文明政体论是政体理论的重大创新。政体为政府权力运作机制(如何统治),国体为国家主权归属原则(谁来统治)。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古典政体论中,按统治者人数区分的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实为国体。而违反法度的僭主、寡头、平民三种变体,已含政体之义。孟徳斯鸠的政体分类,合贵族制与民主制为共和政体,乂依守法与否将君主制分为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并主张共和、君主、专制分别适合于小中大国。休谟承孟氏余绪,在古典政治学之君主、贵族、共和

3、的国体分类之外,又区分了文明政体与野蛮政体,即法治政体与专制政体,从而揭示了现代文明政体的本质特征。休谟政体优先的文明政体论是对英国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占今政治转型的关键,是由专制到宪政的政体革命,其意义大于由君主到民主的国体转型。政治现代性的第一要义是宪政,而非民主。从“大宪章”到“光荣革命”,英国人一步步把王权关进笼子,使君主制完成了“旧瓶装新酒”的文明化转型。休谟政体优先的宪政论和卢梭国体至上的民主论,表征着苏格兰启蒙运动和法兰西启蒙运动的分道扬熊,二者亦成为通往宪政良序的英国革命和导致雅各宾专政的法国大革命最鲜明的理论符号。英国宪政先行的政体转型为民主化国体转

4、型开辟了道路,法国拒斥宪政政体的民主革命则陷入“君主一共和一君主”的国体轮回。休谟的宪政理论建基于其人性观,这位《人性论》作者之惊世骇俗的“无赖假设”提供了法治的深刻理由:“在设计任何政府体制和确定该体制中的若干制约、监控机构时,必须把每个成员都设想为无赖Z徒。”保障公民权利和防止贪腐,不能依赖徳性,而需建构预防人性之恶的法治体系。休谟的“无赖假设”I古1然没有卢梭凌空蹈虚的“公意”的浪漫哲学玄思,但它却以直捣人性根底的幽暗意识为法治国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斯密:有限政府在市场经济兴起的商业时代,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成为新时代政治的首要议题,也是政治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斯

5、密认为,文明政府的主要目的是维护止义。政府的职责有三:第一,保护本国社会的安全,使之免于他国的侵略。第二,设立司法行政机构,保护人民免受侵害。第三,建立某些便利社会商业、促进人民教育的公共设施和公共工程,如强制推行国民基础教育。质言之,政府的职能在于保卫国家安全,保障公民人身自由和财产安全,以及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斯密所构想的现代政府,是一个规模、职能、权力仅限于国防、司法和公共服务的“有限政府”。斯密相信,以分工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是一个自由竞争的自动均衡系统,每个人为谋利而从事生产和交换,但冥冥之中有i种无形力量可以自发调节芸芸众生的谋利活动,以促进社会总体

6、利益的增长。此即“看不见的手”原理。斯密认为,在经济事务上,私人是最善于投资和经营的商人,他们能作出优于政治家或立法者的判断,因而任何政府对私人经济事务的干预都是不合理和不明智的,并且僭越了政府权限。利益与欲望自然会引导人们把资本投向通常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斯密认为,在商业社会,甚至连治安亦离不开商业发展。警察最多的城市,未必治安最佳。防止犯罪的关键,不在于设置警察,而在于尽量减少仰食于人的无业者人数。最使人类陷于堕落的无过于依赖,独立则会提高人的诚实品格。发展工商业是防止犯罪的最佳治安政策,因为工商业有助于增进人们的自立能力。从洛克探究“政治自由”到斯密倡言“经济自

7、由”,表征着英伦自由主义政治理论的经济化转向,以及社会理论上一种影响深远的以经济整合社会的英国模式的兴起,它与卢梭以政治整合社会的法国模式相映成趣。弗格森:自发秩序与公民德性社会自发秩序理论是苏格兰学派社会理论最具特色的成果之一。在《文明社会史论》中,弗格森将文明社会秩序的演进归结为一个自生自发而未经理性设计的演化过程。他和休谟、斯密一样反对社会契约论,主张“没有任何体制是经协商共同议定的,也没有任何政府是计划的翻版”。哈耶克将“自生自发秩序”归为自由主义社会理论的核心理念,并将其归功于苏格兰启蒙学派。在《自由秩序原理》中,弗格森这段话被援引为自发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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