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政史地]初二政治下册第一单元备课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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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权利义务伴我行德清县教育局教研室嵇永忠第一部分:单元分析本单元包括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两课内容和主题探究活动——“探究权利义务,展示学习成果”。【单元地位】在社会生活的大舞台上,学生作为一个公民同样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权利义务伴随着学生的成长。本单元旨在通过教学,引导学生了解自己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应该承担的义务,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这不仅是提高学生道德水平的需要,更是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培养学生公民意识的需要。学会交往合作,从法律角度讲,交往合作中也必须正确处理权利义务关系问题,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因此,本单元也是对八年级上册教材的教育主题——学会交往与合作在法律意义上的延伸和拓展,它统领八下全册教材,从宏观上介绍权利义务的基本知识及其关系,后面几个单元都以本单元阐述的基本观点为指导来具体展开。【主要内容】本单元由“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和“我们应尽的义务”两课组成,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包括“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和“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两框内容,主要引导学生认识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并受宪法和法律的确认和保障,懂得如何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和法制观念,增进学生热爱祖国的情感和作为中国公民的自豪感,增强依法用权、依法维权的意识。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包括“公民的义务”和“忠实履行义务”两框内容,主要是让学生了解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帮助学生认识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定义务必须履行的原因,,懂得履行道德义务的重要意义,明确忠实履行义务的具体要求,激发学生积极履行义务的热情,增强学生对国家、对社会、对集体、对他人的责任意识,学会做负责任的公民。【课标要求】本单元两课内容对应的课标依据是:“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课程目标是“了解宪法与法律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能够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具体的内容标准是:“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教学方法】本单元教学内容理论性相对较强,较抽象,学生接受有一定困难,故教学中一方面要贯彻以例说法的教学方法,充分选择、运用好教材已有的案例,适当补充课外案例,另一方面,教师还应结合具体教学内容,收集相关的图片、漫画、法制名言等教学素材,或选择案例编排成课堂小品或活动,激发学生参与课堂的热情,同时要注意多引导学生讨论、交流自己在生活中所见、所闻、所经历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方面的事例,让学生有体验、有感受。【课时建议】以学期授课课时数共35课时计,建议本单元安排5课时(其中主题探究1课时)课序课题课时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第一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第一课时第二框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第二课时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第一框公民的义务第三课时第二框忠实履行义务第四课时主题探究探究权利义务,展示学习成果第五课时81 第二部分:各课时具体内容分析第一课时: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一、教材分析1.对教学目标的理解【知识目标】了解我国国家性质和人民的范畴,懂得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知道人民和公民的区别,知道公民权利受法律确认,理解我国公民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体制的主要内容。【能力目标】培养学生正确认识自己主人翁地位的能力,初步培养学生对人民、公民、我国国体等概念的理解、辨别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牢固树立人民是我国国家的主人的观念,增强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和作为国家小主人的自豪感。使学生树立认真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2.对教学重难点的认识【教学重点】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体制。【教学难点】公民和人民的区别与联系。二、学生分析1.针对的问题:国家性质、公民、人民、公民基本权利及其保障体制等概念和内容比较抽象,学生平时虽有所接触,但非常有限,往往是一知半解,特别是从法律角度的理解更是非常缺乏,另外,初中生是弱势群体,又缺乏法律知识,当权利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去保护。有的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但顾虑到对方是成年人,甚至是家长和老师,所以只好忍气吞声,用法律维权的意识比较淡漠。2.学生的需要作为当代中学生了解自己国家的国家性质、能区分公民与人民的不同,树立起公民权利受法律保障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是一个合格公民所必需的常识。三、综合设计思路1.情境激发入新课播放开国大典上毛泽东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视频片段。(附录2)引导思考回答:听到毛主席这铿锵有力的声音,全国人民在欢呼雀跃,从心底感谢毛主席,感谢共产党,为什么?教师小结:新中国的成立宣告,倍受压迫剥削的中国人民翻身解放,真正成了国家的主人。新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导入新课。2.畅所欲言话主人(1)讨论交流:你感受到或你了解到有哪些事物或事例可以体现出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2)观察硬币上的国徽:理解国徽的内涵。由此引申出我国的国家性质和人民范畴这一知识。3.人民公民我来辨设问:你是人民的一员,但你同样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那么人民和公民是一回事吗?在学生阅读教材及教材漫画、讨论回答的基础上,请学生每人画一幅体现公民与人民关系的图示。4.公民权利谁赋予设问: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那么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谁赋予的呢?学生回答——宪法和法律。引导学生用宪法中的条文来印证自己的回答。总结出公民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两个概念。强调公民权利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和赋予的。5.公民权利谁保障之“你猜我猜谁是保护神”课堂活动:猜一猜谁是保护神?出示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所保障权利相关的法制漫画四幅。学生分析与漫画反映权利相关的的法律保护神是谁。总结并引导学生理解立法保障的含义。81 6.公民权利谁保障之“你说我说话维权”课堂活动:列举自己或他人合法权利受到侵害后是如何维权的案例。在学生举例的基础上组织学生讨论并明确维护合法权利最有力的武器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结引导学生理解司法保障的含义。强调宪法是权利保障体制的核心。7.总结升华“法斗士”播放Flash“法斗士”(附录2),引导学生讨论回答Flash所反映的道理。总结升华: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法律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法宝,是我们维权的利剑。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勇敢地拿起这把利剑,你便是一位“法斗士”。四、教学中存在的疑问教材中出现的很多知识均较抽象,初二学生还较难接受,如人民民主专政、人民和公民的区别等。另外教材在阐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时,P5最后一段由“人民”引入到“公民”感觉比较生硬和突然。教学时如何处理比较自然是一个问题。第二课时: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一、教材分析1.对教学目标的理解【知识目标】帮助学生认识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了解我国公民的权利涉及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广泛性。帮助学生掌握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能力目标】通过学习引导学生认清公民可以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提高学生正确行使权利的能力,培养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学会寻求法律的保护。【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形成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的意识,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合法、有效地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2.对教学重难点的认识【教学重点】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教学难点】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二、学生分析1.针对的问题:初中学生对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往往只是略知一二,虽然也在行使和享有权利,但权利意识较模糊,特别是对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知之甚少,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权利,也不懂得尊重他人权利,法制观念较淡漠,这也是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一个内在因素。另外,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权的意识也较薄弱。2.学生的需要中学生生活在社会中,应该了解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并且做到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社会上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作为弱势群体的初中生,学习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树立权利意识,学会正确用权、维权十分重要和必要。三、综合设计思路1.导入新课引导学生阅读教材案例——“田甜成长的经历”(P8),思考回答问题,教师总结引入课题。2.学习小园地——公民权利大搜索学生查阅宪法第二章,在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基础上结合图片,师生共同归纳公民九大类的基本权利3.合作探究话行权之他人权利我尊重出示情境材料一(见附录4),引导学生讨论回答设问。教师总结: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应尊重他人的权利。4.合作探究话行权之国家、集体不损害出示情境材料二(见附录4),设问:你认为张亮的行为对吗?为什么?学生讨论,各抒己见。81 教师小结: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5.合作探究话行权之法律范围不超越出示情境材料三(见附录4),设问:如果你是旅客甲你该怎么做?张亮的说法和做法对吗?为什么?学生讨论,各抒己见。教师小结: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6.合作探究话行权之行权方式须合法出示情境材料四(见附录4),设问:司机的做法启示我们在行使权利时还应注意什么?学生各抒己见后教师小结:公民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7.生活放大镜——行权小故事(1)讲述自己行使权利的小故事。第一类:用权的故事。你是怎样行使你的权利的?第二类:维权的故事。平时你有没有受到侵权的事?你是怎样对待的?(2)根据所学知识,分析这些行使权利的故事,在行使权利时是否正确合理?8.行权小顾问阅读教材老吴和小辛父母的案例(P12),请学生充当案例中当事人的法律顾问。四、教学中存在的疑问教材在阐述公民如何正确行使权利时,采用的是一例一理的形式,如何打破这种形式所带来的学生思维上的断点?是否能做到一例贯穿四点,让学生能从整体上把握行使权利的四个要求,是值得教师钻研的问题。如果一例贯穿,案例编制如何做到自然而严密又能充分说明问题,又是一个问题。另外,四点要求中在意思上其实是交融在一起的,教材人为地进行了分离虽然利于教学,但一定程度上也会给学生理解带来一定困惑。第三课时:公民的义务一、教材分析1.对教学目标的理解【知识目标】了解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含义和内容,懂得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知道公民履行义务的积极意义。【能力目标】增强对公民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道理的理解能力,提高对履行道德义务重要意义的认识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教育学生自觉履行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增强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提升学生的义务观念。2.对教学重难点的认识【教学重点】公民的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教学难点】在现实生活中如何自觉履行公民的道德义务二、学生分析1.针对的问题八年级学生对公民的义务了解不多,对履行义务的意义知之不多,虽然平时许多行为都是履行义务的表现,但真正作为公民的义务观念较淡薄,另外对公民道德义务的履行较易接受,而对法定义务会感觉比较遥远,甚至会有履行义务是大人的事,我年纪还小,履行义务与我无关的想法。2.学生的需要现在学生大部分是独生子女,从家庭、社会中得到的较多,而付出的较少,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不强,所以让学生首先明白公民有哪些法定义务、哪些道德义务,树立义务观念非常必要。三、综合设计思路1.漫画导入教师:公民的权利有一个孪生兄弟,同学们知道是什么吗?学生回答。但有些人却只想要“哥哥”—权利,不想要“弟弟”—义务(出示漫画),对此大家怎么看?81 引导学生讨论,归纳出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这一观点。2.法定义务知多少(1)请学生用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观点分析教材15页“小珊该不该纳税?”案例,引导学生懂得依法纳税是法定义务,公民必须履行。(2)学生讨论回答自己所了解的公民的基本义务还有哪些?3.道义大看台(1)出示深圳“爱心市民”丛飞的感人事迹(见附录7),学生讨论回答,丛飞的行为体现了什么美德?他的行为是不是法律规定必须要做的?丛飞事迹为什么会感动了无数人,他的行为有什么意义?引申出道德义务的涵义、道德义务与法定义务的联系和区别、公民积极履行道德义务的意义等问题。(2)组织课堂活动:道义楷模大交流。请学生根据课前准备来交流自己所搜集到的公民自觉履行道德义务的案例。学生根据所述事例讨论归纳公民基本道德义务的内容。教师小结公民基本道德规范。4.总结归纳见行动请学生对照教材14页小明的行为,完成表格内容。学生交流回答。教师小结结束全课。四、教学中存在的疑问教学中不仅仅要让学生知道公民有哪些义务,更重要的是如何让学生真正树立起义务观念。第四课时:忠实履行义务一、教材分析1.对教学目标的理解【知识目标】知道公民忠实履行义务的三个要求,了解法律鼓励、要求和禁止做的事情。【能力目标】培养学生以法律为准绳对公民行为的是非判断能力,提高践行义务的能力,在现实生活中能忠实履行义务。【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明确忠实履行应尽义务的要求,提升学生的义务观念,增强对国家、社会、集体及他人的责任意识,做负责任的公民。2.对教学重难点的认识【教学重点】忠实履行义务的三个要求。【教学难点】如何真正提升学生的义务观念,并落实到行动中去。二、学生分析1.针对的问题:对公民忠实履行义务的三个层次的要求即法律鼓励做的、要求做的、禁止做的,学生认识上可能较为模糊,法制观念和义务观念不强,缺乏自觉履行义务的责任感。2.学生的需要明确公民忠实履行义务的三个要求,知道法律鼓励做的,公民应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公民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公民坚决不做,对中学生树立法制观念,自觉履行义务,做一个守法、具有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意义重大。三、综合设计思路1.名言古训导入出示古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设问:两句古训告诉我们什么道理?学生讨论回答,教师小结:做什么与不做什么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导入新课。2.警钟长鸣慎言行81 出示《阿强日记一》(见附录9)设问:在金钱的诱惑和在朋友的游说之下,假如你是阿强,你会怎么做?学生分组讨论回答出示《阿强日记二》(见附录9)设问:阿强为什么会触犯法律,我们从中受到什么警示?学生讨论回答。教师小结:阿强做了法禁止做的事情,触犯了法律,因而受到法律的制裁。从中告诉我们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应坚决不做。教师组织课堂活动:看谁说得多。请学生分组抢答所知道的法律禁止做的行为。教师小结。3.身体力行引导学生阅读教材19页“地理环保小组”事例材料。教师设问:地理环保小组同学践行法律的行为,给我们什么启示?学生回答教师小结:法律要求做的是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做就是违反法律的行为,所以我们必须去做。组织课堂活动:看谁答得多学生结合教材20页图片分组抢答我国法律要求公民必须做的行为还有哪些?教师小结。4.道义在我心教师: 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我们生活中,有些行为法律没有禁止性要求,也没有强制性要求去做,但法律却倡导我们积极去做。出示材料及图片——“农民献血大王”杨顺德(见附录10)设问:杨顺德的行为是否是法律要求必须要做的?杨顺德的行为有什么意义?学生讨论回答。教师小结:法律鼓励我们做的道德义务,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公民应积极去做。这也是公民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体现。学生分组抢答我国法律提倡和鼓励公民做的行为还有哪些?在学生回答基础上教师总结。5.夸夸我们自己组织课堂活动:夸夸我们自己。请学生列举班级同学中积极做法律鼓励做的事情的相关事例及行为的意义。学生回答后教师进行总结对同学中这些行为给予赞扬和鼓励6.总结升华教师请学生总结公民忠实履行义务的三个具体要求。教师小结:“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公民忠实履行义务,就应心中常有红绿灯,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做的,我们坚决不做,只有做到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四、教学中存在的疑问如何忠实履行义务,对法律鼓励做的道德义务,应积极去做;对法律要求做的法定义务,必须去做,这两点属于主动去做的,学生较容易理解,而对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即“不做法律禁止做的行为”也是属于公民忠实履行义务的要求,学生理解可能困难一些。第五课时:主题探究“探究权利义务,展示学习成果”本单元的主题探究是要求学生通过搜集、整理和展示以权利义务问题为主旨的有关知识和班集体中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的事例来提升自己的权利、义务观念。实施步骤①动员:明确探究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程序及意义,激发学生参与积极性。②分组:把学生分成八组,每组以5—6人为宜,选出组长,明确具体分工(每两组分别完成四项内容中的一项)③81 确定方式、方法:每小组确定搜集、整理所需素材的主要方式。如上网、去图书馆查资料、班级中采访同学、列举自己事例等。素材形式力求多样化。④实施:每个学生按照小组分工执行自己的任务,搜集、整理有关材料和事例。⑤交流、合作:各小组材料集中后,同一内容两小组相互交流、合作共同制成墙报。⑥展示:四组墙报在班级展示,形成题为“权利义务伴我行”的法制长廊。第三部分:附录材料1.公民与人民的区别(1)含义不同。公民是指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在我国,公民的概念与国籍相一致,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以,确定是不是我国公民的唯一条件,是看他是否取得了中国国籍。人民是指国家的主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人民有着不同的含义。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2)范围不同。公民的范围比人民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人民却不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其他敌对分子不属于人民,但属于公民。(3)性质不同。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2.有关视频资料和漫画(1)开国大典视频: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03-12/11/content_1226223.htm(2)FLASH法斗士:http://law.eastday.com/features/fzdm/flash9.htm(3)“猜猜谁是保护神”漫画素材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刑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3.有关法律与保障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行政诉讼法:保障公民不受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侵害并依法诉讼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保障学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国家义务教育的权利。﹡未成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消费者作为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者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婚姻法:保障公民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民法通则:保障公民合法民事权益(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刑法: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民主权利及其他权利不受犯罪行为侵害的权利。81 ﹡民事诉讼法:保障公民在民事案件中行使诉讼的权利。﹡劳动法:保障公民在劳动关系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继承法:保障公民对私有财产依法继承的权利。4.第二课时情景材料情景材料一:在一辆旅游车上,旅途的劳累使绝大部分旅客们正在闭目养神,只有张亮等四个小青年喝着啤酒在旁若无人地高声谈笑。旅客们皱起了眉头。旅客甲站起来拍拍张亮的肩膀说道:“小兄弟,请声音轻点,别影响大家休息”。张亮不耐烦地说道:“言论自由是我的权利,我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你管得着吗?”情境材料二:汽车在继续行驶,张亮四人仍在谈笑,兴致勃勃的张亮边喝着啤酒,边拿出记号笔把刚编的打油诗写在车座背上和车厢上。随行的导游小姐看见了走过来阻止,张亮蛮横地说:“今天怎么都和我过不去,我是掏了钱给旅游公司的,我爱怎么着就怎么着,汽车又不是你的,你管得着吗?情境材料三:汽车在继续行驶,突然张亮捂着口袋大叫起来:“我的钱包不见了,谁偷了我的钱包?”汽车内一阵骚动。稍许,张亮盯着旅客甲说到:“刚才就你靠近过我,肯定是你偷了我的钱包,你那贼眉鼠眼的样子一看就是个小偷,我要搜你的身。”旅客甲急了红着脸答道:“你别侮辱人,我没偷,你凭啥要搜我的身。”这时有其它旅客附和道:既然你没偷就让他搜一搜,以证明你的清白。情境材料四:四个青年围住了旅客甲,局面僵持着,有几个旅客起哄着要下车,这时司机同志说道:“前面有个派出所,我们去请民警协助调查吧!”征得绝大多数旅客的同意,司机将车开到派出所,寻求警察的帮助。没多久,警察就查出了混在游客中的小偷,帮张亮找回了失窃的钱包,在事实面前,张亮为自己的鲁莽而感到羞愧。5.相关法律名言选摘(1)“法律在哪里实现自由,也必将在那里限制自由 ”——西方法谚(2)不能制约自己的人,不能称之为自由的人。      ——毕达哥拉斯(3)个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自由。        ——穆勒 (4)“河流虽急,沿着河槽走;人虽众多,守着法律走。” ——西方法谚(5)法不禁止即自由。——西方法谚(6)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6.深圳“爱心市民”丛飞的感人事迹丛飞是一名普通的艺术家,却怀有一个理想,让读不起书的孩子背起书包继续读书;让没有父母的的孤儿重获亲人的关爱,让残疾人感受生活更多的快乐……,为了实现理想,在10年时间里,丛飞几乎把自己的全部收入都捐给了贫困地区的学生、孤儿和残疾人。用300多万元资助178个贫困学生读书,帮助60多名残疾人渡过生活难关,参加义工8年,他为社会义务服务的时间长达3600小时。为此欠下17万元外债,并积劳成疾。他把自己的一切都无私地献给了社会。胃癌晚期后,依然牵挂着贫困学生。7.洪战辉携妹求学,道德精神感动中国。2005年的最后一个月,一个名叫洪战辉的大三学生成为中国互联网上点击率最高的人物。洪战辉,湖南怀化学院的一名在读大学生,在11岁那年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父亲疯了,亲妹妹死了,父亲又捡回一个遗弃女婴,母亲和弟弟后来也相继离家出走。洪战辉稚嫩的肩膀过早地压上了生活的重担。从读高中时,洪战辉就把这个和自己并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带在身边,一边读书一边照顾年幼的妹妹,靠做点小生意和打零工来维持生活,并把妹妹带到自己上大学的异地他乡上学,如今已经照顾妹妹整整12年!8.感动中国——李学生见义勇为英勇事迹李学生,81 1998年他来到浙江省温州市某鞋厂务工。2005年2月20日下午5时许,在金(金华)温(温州)铁路温州市黄龙段马坑隧道口,4岁女孩彭媛媛和8岁男孩小瞿正在铁轨上玩耍时,一辆火车高速驶来,两个小孩顿时被吓得惊慌失措。这时,刚好路过的李学生毫不迟疑地飞身跑到铁轨中间,右手抓住小瞿就往铁轨外面甩,同时左手去抓较远的小媛媛,就在李学生刚抓到小女孩时,不幸被飞驰的火车迎面撞飞,当场罹难,小男孩平安获救,李学生却献出了自己36岁的生命。质朴的李学生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曲感动亿万人的赞歌,他的事迹深深地感动了中国,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9.第四课时《警钟常鸣慎言行》情景材料《阿强日记一》阿强对他的朋友阿坚说:“累死人啦,天天都是上课,好闷啊,现在老爸老妈又经济封锁,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不能去disco,不能抽烟,不能喝酒,不能打机,人间最悲惨事情莫过于此啦!” 阿坚立刻回答到:“吓,这么惨啊,我有份好活,100元一个晚上,你做不做啊?阿强听后,两眼放光,“哇,什么工来的,好多钱啊,辛不辛苦的?”阿坚拿出一只光碟来:“一点都不辛苦,就是卖这个。”阿强一看立即向后弹开了几尺,说:“这怎么行,卖黄碟可是犯法的呀!”阿坚笑着说:“有什么不行,你还是未成年人,法律拿你没办法的,何况这又不是杀人,放火,只不过卖一二只破碟而已,你不卖,别人也照样卖的啦,少你一个不少,多你一个不多,你不是不够胆做吧,想不到你是这么一个胆小鬼。”《阿强日记二》 阿强经不住朋友的一番“好意”刺激和每晚100元的诱惑,不久就加入了朋友贩卖黄碟的行列。一次,正当他在马路边交易的时候,被公安机关逮个正着。受到了法律的应有惩罚。10.“农民献血大王”——杨顺德杨顺德,今年52岁,四川蓬溪人,1992年的一天,他在医院看到一位乡亲由于血库存血不足而失去生命,从此便萌发了义务宣传无偿献血的念头。2001年4月2日,杨顺德拿着打工攒下的2万多元钱,瞒着家人开始了徒步全国宣传无偿献血的征程。从四川老家出发,杨顺德一路经过陕西、甘肃、新疆、内蒙古、山西、河南等26个省、市、自治区,穿破了30多双军用胶鞋,印发了3万份宣传资料和挂图,无偿献血20多次,近1万毫升。被誉为“中国徒步行走宣传无偿献血第一人”“农民献血大王”。第四部分:教学设计范例●○对应的课标内容“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课程目标是“了解宪法与法律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能够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教学目标知识目标了解我国国家性质和人民的范畴,懂得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知道人民和公民的区别,知道公民权利受法律确认,理解我国公民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体制的主要内容。能力目标培养学生正确认识自己主人翁地位的能力,初步培养学生对人民、公民、我国国体等概念的理解、辨别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牢固树立人民是我国国家的主人的观念,增强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和作为国家小主人的自豪感。使学生树立认真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重点: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体制。教学难点:公民和人民的区别与联系。●○课时安排1课时。●○课前准备教师①搜集国家机关图片、开国大典视频片段、FLASH法斗士及相关法律漫画并制成课件。学生①查阅教材所列的一些重要法律,了解这些具体法律与保障我们权利之间的关系并完成教师的问卷。收集生活中打官司维权的案例。②每位学生准备一元硬币1枚。●○板书设计我国国家性质人民是国家主人人民的构成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与公民的区别公民权利的确认与保障宪法、法律确认立法保障←宪法→司法保障81 ●○教学设计教学环节教学活动设计设计意图情境激发入新课教师:我们一起回忆一段共和国历史上的光辉时刻,播放1949年开国大典上毛泽东主席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视频片段(见附录2),教师模仿主席口音重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设问:听到毛主席这铿锵有力的声音,全国人民在欢呼雀跃,从心底感谢毛主席,感谢共产党,为什么?引导学生讨论回答。教师小结:新中国的成立宣告,倍受压迫剥削的中国人民翻身解放,真正成了国家的主人。新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导入新课。通过让学生观看开国大典这一激动人心的光辉片段,不仅可以马上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自然引出人民当家作主这一课题,而且这也不失为一次对学生的很好的爱国主义教育。畅所欲言话主人进一步设问: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那么,你感受到或你了解到有哪些事物或事例可以体现出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引导学生讨论交流,根据自己所见、所闻、所知来列举相关事例或象征性的事物。(如各级人代会、国徽、国旗等)。投影悬挂国徽的国家机关画面。在此基础上请学生拿出课前准备的1元硬币,观察硬币上的国徽,并要求理解国徽的内涵。由此引申出我国的国家性质这一知识点。让学生从已有知识经验入手来列举可以体现人民是国家主人的材料,把本来显得抽象的教学内容形象化、具体化了。观察理解硬币上的国徽是选取了学生最熟悉的素材来开展教学,利于调动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人民公民我来辨设问:人民具体包含哪些人?作为中学生的你是人民的一员吗?教师小结:现阶段人民的构成。设问:你是人民的一员,但你同样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那么人民和公民是一回事吗?在学生阅读教材及教材漫画、讨论回答的基础上,请学生每人画一幅体现公民与人民关系的图示。教师课件显示公民人民关系图,并结合教材归纳、强调两者区别与联系。(见附录1)进一步指出公民中的少数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必须与其斗争以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公民与人民的区别这一教学难点,教材放在第二目阐述,但从学生接受角度及知识逻辑关系考虑,放在第一目讲更顺理成章,还可以和第一目中“社会上还存在极少数……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形成呼应。更利于学生理解接受。故把这一知识点提到前面讲了。以学生自己作为教学切入点,能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用学生画图示的办法利于学生更直观地区分公民与人民的关系。同时培养了学生的思辨能力。公民权利谁赋予设问: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那么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谁赋予的呢?学生回答——宪法和法律。引导学生用宪法中的条文来印证自己的回答,投影显示宪法有关内容“本宪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中国各族人民奋斗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这一知识点较简单明了,通过人民权利谁赋予这一设问,让学生明确公民的权利不是某个领导赋予的,而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和赋予的。并用宪法的条文来81 总结出公民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两个概念。强调公民权利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和赋予的。印证回答,由此引出两个概念,既简洁又具说服力。公民权利谁保障之“你猜我猜谁是保护神”教师: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我们权利,但有的人享有权利却无法实现他的权利。引导学生分析教材第6页小寒的案例,讨论回答:小寒的哪些权利得不到实现?原因是什么?教师小结: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各方面的保障,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课堂活动:猜一猜谁是保护神?教师出示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所保障权利相关的法制漫画四幅(见附录2)。请学生观看漫画后分析漫画中被侵害的权利的法律保护神具体是谁。在此基础上根据课前准备讨论回答教师提出的其他各部法律所保障的公民权利各是什么?(见附录3)总结并引导学生理解立法保障的含义。由生动的案例导出问题,学生有话可说。立法保障这一环节的课堂活动一改教材上相对抽象、枯燥的形式,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漫画来表现法律与保障权利的关系,不仅可以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兴趣,使课堂教学妙趣横生,而且在轻松活泼的猜一猜中,学生已然运用了不少在课前准备的法律知识,对于学生更好地理解立法保障起了很好的作用。公民权利谁保障之“你说我说话维权”教师:仅仅有了法律还是不够的,它只是确认和赋予了我们权利。但如果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该怎么办?课堂活动:列举自己或他人合法权利受到侵害后是如何维权的案例。在学生举例的基础上组织学生讨论并明确维护合法权利最有力的武器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结引导学生理解司法保障的含义。教师小结:保障公民权利需要立法保障,也需要司法保障,但这一切都是围绕宪法为核心的。强调宪法是权利保障体制的核心。现代社会中,学生看到、听到或自己经历的打官司维权的案例应该很多,在课前准备的基础上,学生应该有例可举。关键在于教师如何巧妙引导让学生自己举例自己得出结论。总结升华“法斗士”播放Flash“法斗士”(见附录2)引导学生讨论回答Flash所反映的道理。教师总结升华: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法律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法宝,是我们维权的利剑。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勇敢地拿起这把利剑,你便是一位“法斗士”。愿每个人心中有法,愿每个人权利受法呵护!“Flash法斗士”用在课堂结尾和教学内容非常吻合,它形象地展示了法律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利剑,使学生在轻松的动画欣赏中更深刻认识法律是我们权利的最有效的保障,从而真正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维权的观念和意识。第二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杭十五中教育集团王宁本单元包括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第五课“隐私受保护”和“尊重人格权利感受法律尊严”的主题探究活动。81 1.单元地位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应承担的义务,懂得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既是八年级学生学习交往的继续,也是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道德水平的需要,更有利于公民意识的进一步提升。因此本册教材的整个逻辑体系是以权利义务为核心,在综合阐述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基础上,渐次展开公民所享有的人身权、文化、经济权等内容,最后倡导公平与正义的理念、行动结题。本单元按照课程标准的理念,从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和学习认知的特点来安排相关的教学内容,突出“权利”二字,着重介绍公民与生俱来的人身权利,即人格权,不仅让学生知道人格权包含的具体内涵及特殊性,了解生命健康权、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与人身密切相关的基本权利,更让学生明白人格权是维护我们自身生存与尊严的重要权利,是我们享受生命、独立、自由和尊严的保护神,也是我们享受其他公民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所以,本单元在整册教材体系中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前承第一单元“正确对待权利和义务”,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如何正确对待自身的人身权利和相应的义务,是第一单元内容的深化;后启第三单元“维护文化、经济的权利”,通过学习让学生了解并体会公民享有的人身权利是享受其他公民权利的前提和基础,为接下的内容作好铺垫。2.主要内容本单元分别从三个不同的角度对人格权所包含的具体权利进行编排,总的指导思想是从了解权利,到学习维权,再到懂得尊重他人之权,遵循学生的认知水平和特点,由浅入深,以实现法律意识的内化和道德品质的提升。第三课《生命健康权》由“生命与健康的权利”和“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两框内容组成。第一框主要让学生了解人格权的内涵,特别介绍了人格权中的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引导学生明白生命健康权在人格权中居首要地位,不容侵犯,受法律保护。第二框则让学生学会正确对待并积极行使自身生命健康权的同时,担负起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义务,懂得尊重并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由“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和“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两框内容组成。第一框主要介绍了人格尊严权与名誉权的具体内涵,帮助学生了解人格尊严权属于抽象的人格权,在人格权中居核心地位,而名誉权则是人格尊严权的具体体现。第二框则具体阐述了肖像权和姓名权这两类具体人格权,不仅介绍了肖像权、姓名权的含义、内容和作用,而且还叙述了侵害肖像权、姓名权的表现形式及后果,增强学生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人格尊严的能力,并引导学生懂得尊重他人的人格权利。第五课《隐私受保护》由“隐私和隐私权”和“尊重和维护隐私权”两框内容组成。第一框的教学内容意在帮助学生知道什么是隐私,法律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引导学生了解隐私权的含义及其具体内容。第二框一方面引导学生明白尊重他人隐私是道德的期盼,树立隐私意识,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另一方面帮助学生懂得正确行使隐私权,了解隐私权受侵犯的具体表现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保护个人隐私的意识,懂得依法维护隐私权。“尊重人格权利感受法律尊严”的主题探究,在于帮助学生认识、了解人格权,通过收集有关人格权的典型案例,使学生获得相关的感性认识,增强学生尊重、保护自己人格权的意识,引导学生注意尊重爱护他人的人格权。而在此基础上的交流、排练、庭审展示是学生探究、体验的过程,对学生形成认知、激发情感是非常必要而有效的。当然,活动过程中,老师的指导和引导也是非常重要的。3.基本要求本单元主要落实以下几个课标准要求:81 第三课对应的课标要求为“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部分:“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第四课对应的课标要求为“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部分:“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第五课对应的课标要求为“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和“交往的品德”部分:“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能够自觉地尊重别人的隐私。”“关心和尊重他人,体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学会换位思考,能够与人为善。”4.教学方法为更好帮助学生了解人格权及各项具体的人身权利,建议在本单元的教学中采用活动式教学,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并在活动中帮助学生形成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良好学习方式。如创设情景,通过设疑解疑来帮助学生解除理解的障碍;案例再现,通过分析讨论让学生了解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主题探究,通过小组合作引导学生就某个问题深入思考,在相互帮助、相互交流中学习并解决;模拟法庭,通过收集、完善相关案例,排练、模拟庭审展示,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与深化;课外延伸,通过探究作业和实践活动,让学生更多地接触社会,了解生活,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探究法律的兴趣等。5.课时安排以学期授课时数共35课时为计,建议本单元安排8课时(其中主题探究2课时)单元课题框题课时主要教学内容第二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第一框生命与健康的权利1课时生命与健康的权利第二框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1课时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第一框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1课时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第二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1课时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第五课隐私受保护第一框隐私和隐私权1课时隐私和隐私权第二框尊重和维护隐私1课时尊重和维护隐私主题探究尊重人格权利感受法律尊严(模拟法庭活动)1课时寻找典型案例,学习相关法律,编写、完善脚本;确定角色,按诉讼程序进行排练。1课时模拟法庭庭审展示;庭审结束,畅谈体会。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第一框生命与健康的权利一.教材分析1.对教学目标的分析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81 通过教学,让学生感受生命和健康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意义,体会人格权利在社会交往中的重要作用,自觉尊重生命与健康的权利,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加强社会责任感。能力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生命和健康的权利,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并提高学生搜集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知识目标: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人格权的内涵和特性;引导学生明白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不容侵犯,受法律保护;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2.对教学重点难点的认识教学重点: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教学难点:人格权的涵义及特点;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特殊保护。3.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本框“生命与健康的权利”主要讲了三个问题——首先,介绍了什么是人格权,让学生了解了人格权的内涵及意义;其次,阐述了“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让学生明确了生命健康权的地位;最后,介绍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学生明白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的保护。二.学生分析1.针对的问题:现实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行为时有发生,对未成年人生命安全、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隐患也经常存在,而作为未成年人,很多学生缺乏安全、健康意识,加上法制观念不强,对生命健康权也了解得不全面,以致自己的生命健康经常受到侵犯或伤害。所以教学中,应突出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并强调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引导学生懂得重视自己的生命和健康,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2.学生的需要:从现实角度看,生活中存在着许多伤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身心健康的行为和隐患,作为未成年人有必要对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进行了解,从而对某些行为作出是非辨别,运用法律加以维护。从法律角度看,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受并行使其他公民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所以未成年人只有全面了解并正确行使了这项权利,才能保证其他权利的实现。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看,正确理解并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有利于生命意识、健康意识、责任意识的培养,利于学生自身的健康成长等。三.综合设计思路●○课前准备教师:①准备影片《刮痧》中与教学相关的片段,并制成课件。②搜集生活中与学生相关的侵犯人格权、生命健康权的典型案例,并整理归类,根据教学需要,请学生帮助绘成漫画并制成课件。③认真学习有关人格权、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条文和法律依据。学生:寻找发生在自己身边有关侵犯人格权,尤其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案例。查找并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教学设计1.影片导入引出话题活动内容:播放影片《刮痧》的节选镜头(附录),并设问讨论:①圣诞夜,丹尼斯的父亲为什么要冒险爬楼去探望儿子?②作为亲生父亲,为什么会被剥夺对自己儿子的监护权?法官的判决是为了保护丹尼斯的什么权利呢?③这段影片让你感触最深的是什么?设计意图:通过影片中节选片段的介绍,勾勒出特殊而典型的生活案例,让学生在生活情景中寻找已有的生活体验,增强生活认同感。通过设问,启发学生思考,在不同道德体系、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的背景下引起学生内心的矛盾与冲突,激发学生探究问题、答疑解惑、学习知识的兴趣,顺理成章地引出本课的主题“人格权”、“生命健康权”。同时,设问③也让学生从情感上感受并理解影片中对孩子生命健康的关爱,为本课的教学重难点“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特殊保护”奠定情感基础。教师行为:播放影片、引导讨论、归纳小结:影片虽反映了中西文化背景的不同、道德观念的差别,但最让我们感动的是都是出自对孩子生命健康的关爱,对儿童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护——人格权。81 2.比较分析认识权利活动内容:比较人格权中的“人格”和平常说的某人“人格高尚”,某人有“伟大的人格”中的“人格”,体会其中的涵义与区别。设计意图:通过比较,引导学生将平常所说的“人格”与法律意义上的“人格”加以对比、分析,揭示“人格权”法律涵义,帮助学生认识并理解,为接下人格权的学习及具体人格权利的了解作好铺垫。教师行为:帮助学生分析、理解,并归纳小结:我们平常所说的“人格”是指人的“精神品格”,而人格权中的“人格”,是指作为法律所承认的“人”的“资格”。所以,人格权也就是做人的权利,是自然人对自身享有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附录2)3.合作探究了解权利活动内容一:合作探究“人格权”包括哪些作为自然人应必备的基本权利。设计意图:学生的认知活动往往是从问题开始,又在解决问题中得到提高,这里设法把学生置于“发现者”和“探索者”的位置上,通过合作探究,进一步了解人格权的具体内容,并理解它是一项与人身密切相关且内容丰富的权利。教师行为:引导学生分小组进行合作探究,必要时给以指导和帮助。活动内容二:在学生合作探究的基础上,出示材料(或漫画):①一小偷被捆绑在大街的一电线柱子上示众;②一童工做工受伤,老板推卸责任;③某小超市规定“顾客出门须搜身”;④某小学教导主任对学生信件内容进行检查……并分析讨论:你知道以上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什么人格权利吗?这些人格权利有什么共同之处?设计意图:设置情境,用事实材料深化学生合作探究的成果,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引导学生分析、挖掘教材中蕴涵的“理”,帮助学生感悟知识之间的逻辑关系和结构体系,使学生系统、宏观地把握所学内容,从而增强思想品德课的理性魅力。教师行为:引导学生将探究的结果(即人格权所包含的具体权利)在事例分析、讨论中呈现,帮助理解人格权的特点。小结: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包含了与我们人身密切相关的各项权利,从出生起就与我们的生命相伴,并为我们单独享用,不得转让、抛弃或继承。4.制作图表深化理解活动内容:让学生根据前一单元所学知识和自己的理解,将所了解的权利(如基本权利、人格权利等)制作成关系图,体会人格权、生命健康权的重要地位。设计意图:通过可操作的活动让全体学生参与进来,调动学生思维的兴奋点和学习的主动性,将所学知识加以整理,用形象的方式表现权利关系,从理性的角度对生命健康权的“首要地位”更好地加以把握。教师行为:帮助回忆、整理相关知识,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理解加以制作关系图,引导学生在制作的过程中体会人格权、尤其生命健康权的重要地位。并归纳小结:在公民的人格权利乃至所有权利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拥有生命才可能拥有一切。教学建议:鼓励学生制作权利关系图表时有自己的想象表现,不限于一种固定格式。(参考附录3),体现课堂教学的开放性与多样性。但不管哪种图表形式,教师要引导、帮助学生理解体会生命健康权是最基本的人身权利,首要的人格权。5.故事搭桥生活探因活动内容:欣赏FLASH《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音乐中讲述故事。展开讨论:是什么夺去了女孩的生命健康权?你知道在我们生活中还有哪些威胁、侵害生命健康权的因素?设计意图:用FLASH讲述故事既生动又形象,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更为学生喜爱和接受;而音乐的渲染又可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激发学生进一步探寻生活中威胁、侵害生命健康权的事例,为下一环节用相应的法律捍卫生命健康权作铺垫。联系生活实际的讨论,意在发掘生本资源,不仅帮助学生学会关注生活,而且使教学和引导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教师行为:点击FLASH,组织讨论,引导学生寻找生活中威胁、侵害生命健康权的事例。81 教学建议:老师在学生所列举的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将对生命健康权的侵害、威胁等进行归类,便于下一环节的教学。6.对“症”下“药”捍卫权利活动内容一:引导学生针对上述侵害归类,讨论如何维护、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让学生相互介绍、交流课前准备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法律知识。设计意图:相互介绍、交流课前预习准备的法律知识是独立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体现,利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教师行为:组织讨论,鼓励学生呈现、交流自己课前学习、准备的法律法规,并加以适当的解释和补充,帮助学生理解。活动内容二:出示三张图片①童工②弃婴③“大头娃娃”(毒奶粉事件),进一步引导讨论: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作了哪些特殊规定?为何作此规定?设计意图:联系生活实例,从对典型事例的感性认识中激发学生的理性思维,引导学生理解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关爱和保护,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从而懂得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生命健康权。教师行为:出示材料,引导讨论,帮助学生体会、理解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特殊保护,感受法律的关爱。7.活动升华音乐结课活动内容:让学生一起来制作一份特别的“生命健康维权套餐”。设计意图:“维权套餐”的制作活动,既是对本课知识的总结和深化,更是对教学内容的升华,引导学生拓展思维,不仅从法律角度认识生命健康权、维护生命健康权,而且从自身角度、从与人交往及社会环境等综合角度进一步明白每个人都应尊重和爱护生命健康权,这也正是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要求和表现。(体现思想品德课的德育功效)教师行为:从生活常识入手,让学生明白人体生命健康与膳食结构的密切关系(如每天不仅需要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等主要食物,也需要维他命等营养元素),然后联系到本课内容,为更好地保障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指导制作“生命健康维权套餐”,并呈现、交流结果。活动建议:组织学生分小组合作,教师指导、提示“维权套餐”的制作,“主食”为维护生命健康权的相关法律,“副食”则应引导学生思考法律以外的相关因素,如健康的心理品质,良好的社会氛围等,对于维护生命健康权也很重要。(可参考附录)相互交流。小结: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健康是连金钱也买不到的。生命健康权,与生俱来的权利,我们更应懂得保护和珍爱。音乐《祝你平安》中结束新课。8.课外延伸探究作业活动内容:出示课堂中出现过的三张图片,并加上标题:①童工——“我很受伤……”②弃婴——“寻人启示”③“大头娃娃”——“头大不是福!”要求:任选一幅作为主题,结合本课所学知识,以“心灵的呼唤——生命健康权”为题,用第一人称,写一篇新闻报道,字数在300字以内。设计意图:本探究通过第一人称的方式呼唤“生命健康权”,事实上就是对本课内容的概括、反思、提炼与延伸,帮助学生观察生活,走进生活,学会生活,让学生在生活探究中体味成长与快乐。四.教学中的困惑从理论上讲生命健康权是每个公民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人身权利,跟每个人的关系都是最为密切的,照理说应该引起每个人的重视与关爱。但是,当请学生反思,说说自己的生命健康权是否受到过侵害或是否侵害过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时,很多学生都说没有。而这个“没有”81 并不是说实际生活中真的未曾发生过,事实是很多学生压根就没关注过,甚至有时受到伤害,只要不是很严重的,都不会引起重视。这不仅仅是法律意识淡泊的体现,事实也是思维上的所谓“理解”、“重视”,与行为上的“轻视”、“忽略”的矛盾,这也正是教学怎样将理论转化为实际,思想怎样内化为行动的困惑吧。第二框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关爱一.教材分析1.对教学目标的分析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通过教学,让学生懂得尊重、珍爱生命健康权,不仅是行使权利,也是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树立正确的生命意识和人生观;引导学生自觉尊重他人生命与健康权利,关爱他人,助人为乐,增强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感。能力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懂得积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学会用法律武器与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作斗争,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让学生明白在关爱他人生命、助人救人的同时懂得自我保护,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理智处事的能力。知识目标: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表现,引导学生知道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义务,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懂得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同时注意自我保护。2.对教学重点难点的认识教学重点:正确、积极地行使生命健康权。教学难点: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3.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本框“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主要围绕两个内容而展开——首先,在“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中不仅介绍了如何正确、积极地行使生命健康权,而且阐述了注意自身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还是一种社会责任。在“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中,告诉学生任何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而且应尊重他人、乐于助人,更多地关注他人的生命与健康;并通过情景案例,引导学生明白懂得助人与自护,关爱他人生命健康权的时候,珍爱自己的生命。二.学生分析1.针对的问题:①现实生活中,中学生自杀、自残事件时有发生,很多学生缺乏健康意识,任意挥霍自己的身体资本,他们只认识到关注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是个人的权利,却没意识到这也是一种社会责任,所以加强生命健康教育有利于提高学生对自己、对社会的责任意识。②由于暴力文化泛滥,青少年学生好奇心强,做事容易冲动,加之部分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使得他们与他人发生矛盾后,常会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不仅伤害他人生命健康,也易伤害自己,所以加强关爱他人生命和健康的教育,有助于避免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③有些学生有关爱他人生命健康之心,乐于助人,但由于年龄、思维等不够成熟,以致遇到一些突发事件不能很理智地来处理,甚至有时帮助他人的同时,使自己的生命健康受到危险或伤害,所以加强生命健康的教育,帮助学生在关爱他人同时珍爱自己的生命。2.学生的需要:①作为一个公民,有必要了解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并学会积极、正确地加以行使,而且这生命健康权又是享有其他权利的基础,所以应该对此需更全面的了解。②未成年人在思想、心理、行为上都有着很强的可塑性,但也存在易冲动、好模仿等弱点,所以加强生命健康教育、加强对他人生命健康的尊重与关爱教育,有助于增强学生的理性思维,学会理智处事。③懂得关爱他人生命健康权也是培养学生珍爱生命意识、责任意识的需要。三.综合设计思路●○课前准备教师:①准备歌曲、录音资料等,制作成课件。②搜集生活中与学生相关的行使生命健康权、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权的典型案例,并整理归类。③81 认真学习与生命健康权相关的法律规定,如对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他人生命健康伤害的规定,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暴力侵权的法律后果等。学生:寻找发生在自己身边有关行使生命健康权(正确或不正确的),对待他人生命健康权(尊重或侵害)的典型案例,查找并学习相关的法律。回忆自己曾受到的关爱体验,和同学交流自己当时的感受。●○教学设计1.歌曲导入活动内容:课间听、唱《健康歌》,并做做运动,放松放松心情。设计意图:随着音乐做运用,调动学生情绪的同时也活跃了课堂气氛,激发起学习的兴奋点,不仅让学生体味了生命健康的快乐,而且也让他们初步感受到锻炼身体也是一种行使生命健康权利的方式。教师行为:课前播放《健康歌》MTV,鼓励学生一起唱。如空间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带领学生适当地跟着音乐做运动。导课:生命健康是每个公民与生俱来的一项基本权利,不管年龄大小、身份如何都平等地享有这项普通而又神圣的权利。2.情景故事一:激思解疑活动内容:展示《小楠的故事》情景一及小楠的矛盾心理A.B.C(附录),并引导讨论:①你如何看待小楠的这些想法?②有人认为“自杀”是个人的事情,个人的权利,你认同吗?为什么?设计意图:联系生活,设置情景,使学生融入其中,进入角色,设身处地地加以体会和感受,从情、理、法等不同角度加以理解,激起内心的矛盾与冲突;通过讨论,启开学生的思维,帮助他们在矛盾与冲突中寻找有效的解决方法,学会理智地分析问题,走出思想误区,让学生明白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学会对自己生命和健康的珍爱与负责。教师行为:呈现故事材料,组织讨论,对社会中的“自杀”现象进行思考与分析,引导学生理解、体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自杀”往往是逃避责任的表现,进而懂得要积极面对生活的挑战,珍爱自己的生命。3.情景故事二:理性探析活动内容:展示《小楠的故事》情景二及姐姐的想法(附录),并引导讨论:你赞同小楠姐姐的想法吗?为什么?设计意图:对案例情景展开讨论,提出质疑,使学生“学起于思,思起于疑”,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加深对生命健康权的理解,明白自残非但损害了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而且也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负担,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教师行为:呈现故事材料,组织讨论,进一步引导学生理解人的生命具有社会性,懂得关注自己的生命和健康,不仅是项权利,而且还是对自己、对社会的一份责任。4.情景故事三:活动明理——“我有我一套”活动内容一:“帮助小楠,我有我一套”。展示《小楠的故事》情景三(附录)设计意图:通过活动及《小楠的故事》的最后结尾,让学生在积极帮助他人的热情中得到自我教育,明白每个人都应该注意保护和积极争取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再次感受这正是对自身的关爱与责任。教师行为:针对小楠所面对的困难,鼓励学生动脑筋、想办法帮助小楠,并加以引导,让学生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体会到珍爱、行使生命健康权有很多方法,而且生活中的困难通过努力也是可以克服的。活动内容二:“行使权利,我有我一套”。让学生说说自己在生活中是怎样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设计意图:通过活动二的讨论和交流,结合学生的生活感受和体验,意在引导学生增强法律意识,积极行使自身权利,将维权落实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教师行为:组织讨论,适时地加以引导和点拨,对一些好的行为和方法也应及时给以表扬,并可向其他同学推荐。小结:注意保护并积极争取自己生命的安全与健康,使自己免受他人侵害,应落实在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中,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5.合作探究:——学会正确行使权利活动内容:出示材料①公交车上,李浩在与持刀歹徒搏斗中,将歹徒刺伤。②小亮爸爸路经一工地,为避让突然掉下的脚手架将一骑自行车的路人撞倒,造成其骨折。③在“SARS”81 中,某疑似病人因担心被人歧视偷偷从医院溜走。④洋洋很喜欢上网玩游戏,一玩就是7、8个小时。⑤萧萧很小心地过马路,红灯停,绿灯行。⑥顾某因抑制不住好奇尝试了毒品……合作探究:①你认为上述材料中哪些是属于维护生命健康权的合法行为?哪些则不可取?为什么?②我们应该怎样正确地行使生命健康权?设计意图:在合作中学,在探究中学,通过对生活中典型案例的分析与讨论,在增强生活认同感的同时,引导学生明确正确、积极地行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利,既要保护自己生命与健康的安全,又要注意不能以伤害他人为代价。教师行为:首先,出示材料,组织讨论,让学生在辨别分析中体会哪些行为是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哪些行为是不正确、不可取的,尤其了解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行为是法律认可对生命健康的保护。然后在辨别分析的基础上讨论我们该如何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小结:保护自己的生命与健康,积极行使我们的生命健康权,但除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外,不得伤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6.解读心声:——一封来自监狱的忏悔书活动内容:播放录音资料——《一封来自监狱的忏悔书》。并出示问题:小哲为什么而忏悔?他的行为实际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是什么原因导致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你觉得这个结果可以避免吗?设计意图:录音材料改编自教材P30的案例分析,以第一人称独白的形式阐发忏悔的心声更能引起学生心理的震撼和情感的共鸣,体会冲动和暴力的不良后果,认识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严重结果,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从而懂得尊重和维护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增强对他人的责任意识。教师行为:播放录音资料,引导学生对小哲进行讨论分析,让学生明白每个人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义务。小结: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教学建议:在这个案例的讨论与分析中,教师还可以有意识地针对学生中存在的某些暴力倾向展开讨论,引导学生远离暴力,理智处事,懂得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7.案例评析:——学会关爱与自护活动内容一:生活中,我们不仅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还应尊重、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你看到过、听到过这样的例子吗?你亲身体验过被人关爱吗?当时是何种感受?设计意图:鼓励学生寻找身边的事例,通过有关“关爱”的交流,尤其谈自身被人关爱的幸福体验和感受,使学生从情感上理解“得到”与“付出”,从而落实到生活中,主动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乐于助人,培养良好心理品质的形成。活动内容二:出示案例(结合教材P32案例),引导学生对三种不同表现进行评析。并设问:如果你面对有人落水,你会怎么办?设计意图:选取未成年人面对生活中的突发事件的不同表现作为案例评析,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理性思维,培养学生理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两难情境中学会正确选择,让学生懂得在助人救人时要学会自我保护,这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教师行为:在前面学会关爱他人生命与健康、助人为乐的基础上,呈现案例,引发学生思考,帮助学生懂得面对突发事件或危险处境时,学会理智应对,既要助人,又要自护,珍爱生命。小结:我们在救助他人生命与健康的同时也要懂得自我保护,学会理智地救人。8.相关链接结束新课活动内容:出示材料、图片①在公园树上随便刻字②大量捕杀藏羚羊③刘海洋因伤熊而受法律制裁……设问:你从这些图片中感受到了什么?对你有何启思?设计意图:通过这个环节,让学生将对生命与健康的尊重向身边延伸,尊重自然,尊重一切生灵,对生命健康权涵义的理解提高到更高的层次,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是对本课内容的深化和升华。教师行为:出示材料——81 生活中对自然生命破坏和伤害的行为,引导分析,归纳升华,将对他人生命健康权的尊重与关爱扩展、延伸到自然界的一切生灵中。小结:其实,我们不仅要关爱我们自己,我们还应关爱我们身边的其他生灵,它们也享有自然界赋予的生命健康的权利。让我们做一个既遵纪守法,又懂得关爱,乐于助人的好公民。9.课外延伸探究作业活动内容:做一次社会小调查,针对生活中存在的威胁、侵害生命健康权的现象,以你喜欢的方式(如漫画、文章、维权标志图、公益广告等)呼吁大家关爱生命与健康,维护生命健康权。设计意图:这一活动寓教于生活中,让教育回归生活。凸现教学与学生生活、社会生活相联系,也是课堂教学的深化与延伸。四.教学中的困惑1.我们强调对自身生命健康权的尊重和爱护事实是对自己和社会负责,认为自残、自伤者与社会道义相悖,不值得同情;但从道德情感上我们又教育学生应该关爱他人,尊重并保护弱势群体,那么当学生在现实生活中真的遇到街头流浪、肢残乞讨的人,究竟该指责鄙视他,还是同情关爱他,抑或是无视无睹、置之不理?如果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现实可不可能容许学生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2.我们既要引导学生重视、珍爱自己的生命健康,又强调关爱他人、助人为乐,所以将“见义勇为”改为“见义智为”,但事实这个“智为”怎么界定?在危险中他为保护自己“见义不为”或他“见义有为”却并未得到良好结果,怎么评价呢?3.课后的探究作业既是对本课内容的延伸与深化,也是引导学生对生活的了解回归,有利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合作等能力,是新课程所倡导的教学理念的体现。但客观事实是,其他学科也是新课程,也通过探究作业培养学生的多方面能力,学生仅有的课余时间又很有限,加之重视程度不同,所以很多探究并不能很好地完成并达成预期的效果。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第一框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一.教材分析1.对教学目标的分析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懂得珍爱自己的名誉、维护自己的尊严、增强自尊心的同时,自觉承担维护他人人格尊严的义务,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人格权的意识。能力目标:通过教学,提高学生的是非辨别能力,能正确区分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具体行为表现;使学生关注自身尊严、关注他人人格尊严和名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人格权利。知识目标: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人格尊严权及具体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明确侵害公民人格尊严和名誉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增强学生尊重、保护自己人格尊严和名誉的意识,引导学生尊重爱护他人的人格权。2.对教学重点难点的认识教学重点:人人享有尊严权,法律维护我们的名誉权。教学难点:我们享有法律规定的名誉权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名誉权的义务。3.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本框“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主要围绕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而展开——首先,叙述了人格尊严的含义、平等性、与其他人格权的关系等。关于名誉权,则介绍了名誉权的含义与作用,法律确认名誉权的必要性,名誉权的内容,及侵害名誉权的表现形式和后果等。另外,本框还强调了在珍爱自己人格尊严权、名誉权的同时,尊重、关爱他人的人格权利。二.学生分析1.针对的问题:①81 现实生活中一些家长、老师及社会成员受封建传统思想、家长制遗风、错误教育观等影响,加之法律意识不强,常忽视未成年人的独立人格,侵犯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行为时有发生。②作为未成年学生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对人格尊严权认识不足,不能意识或分辨出一些行为已侵害了自己的人格尊严权,不懂依法维护自身人格尊严权的实现。③另一方面,由于受来自家庭、社会的某些不良教育影响,部分学生过分强调个人中心,自我意识过度膨胀,惟我独尊,不懂得尊重他人,造成人际交往上的障碍。④同学交往中,由于某些学生文明意识不强、行为习惯不良、心理品质和道德素质不够高,加之易冲动,常以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同学间的矛盾,说粗话脏话、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时有发生。2.学生的需要:①从法律角度看,学生有学习、了解法律知识的需要,不仅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且懂得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不做违法犯罪的事。②从学生个人成长的角度看,全面了解人格尊严权及人格尊严对个人的重要意义,有助于学生独立人格的完善,保证身心健康成长。③从人际交往角度看,懂得自觉尊重并爱护他人的人格尊严、荣誉等人格权利,不仅是每个人道德的要求,而且也是良好人际关系形成的必要条件。三.综合设计思路●○课前准备:教师:①对学生进行一次关于“对待人格尊严问题”的问卷调查。②搜集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有关维护或侵犯人格尊严的典型案例和素材。③根据调查结果和搜集的素材,请学生帮助绘制成漫画并制成课件。学生:寻找发生在自己与同学之间的有关“人格尊严”的事例。收集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教学设计1.故事导入引出话题活动内容:故事描述: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乞丐在行乞时,有一个乘客鄙夷地将施舍的钱用力地扔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根据这件事,让学生以“乞丐有尊严吗?”加入网评。设计意图:设置生活中发生的事件场景,勾勒出“生活画面”,以增强学生的认同感,激发学生寻找问题、探求问题的兴趣,从而创设出良好的活动氛围。通过“乞丐有尊严吗?”的思索,引出对人格尊严权的学习与讨论。同时让学生以生活中喜欢的网络方式加入评论,可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行为:讲述故事,提议学生加入网评,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在讨论的基础上加以引导,即①引出“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它不分地位高低、贵富贫贱、年龄大小;②明确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地位及具体内容;③学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小结: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决不因为施舍了别人钱物就有权利去侮辱别人的尊严。哪怕他只是一个乞丐,哪怕他在伸出乞讨的双手时已经自己轻贱了自己的人格与尊严,但是你,作为一个旁人,均无权因此而雪上加霜,去侵犯他仅剩下的一点人格尊严。教学建议:教师要及时捕捉并善于摘录学生评论的思想火花。但对一些不正确的思想或过于偏激的言论要适时地加以引导。2.理性思考学习权利活动内容:引导学生根据上述故事和教材中相关的知识进行小组讨论和分析:①什么是人格尊严权?②人格尊严权与人格权有怎样的关系?③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呈现相关的法律条文:《宪法》第38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设计意图:挖掘故事与教材中蕴涵的“理”,帮助学生感悟知识之间的逻辑关系和结构体系,使学生系统地、宏观地把握所学内容,从而增强思想品德课的理性魅力。教师行为:引导讨论,指导阅读,学习法律,帮助学生了解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内容及与人格权的关系,并进一步说明“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的道理。3.参与评选了解名誉活动内容:在班级中评选自己最满意的老师和最受欢迎的同学,并说说你对他们的具体评价。分析讨论:我们在评价一个人的品行时,往往会用哪些词语来描述?(完成下列表格)81 品行表现评价所用的词名誉优良不良并在此基础上思考:什么是名誉?名誉对一个人会有什么影响?品行优良者一定会受到相应的评价吗?设计意图:通过评选活动让学生明白,名誉就是社会对一个人品德、才干和信誉的评价,评出的老师和学生就是我们对他们品德、才干等方面的认可。同时通过活动加深对老师、同伴的了解,有助于学生纠正认知偏差,从而正确的维护他人的名誉。教师行为:①组织在班中进行最满意老师、最受欢迎学生(星级学生)的评选活动。②根据统计结果公布大家选出的最满意老师和星级学生名单。③引导学生说说对评选出的老师、同学的具体评价,并完成表格。④根据评价、表格及自己的体会感受,帮助学生理解名誉的含义及对一个人的重要意义。⑤并进一步提出设问:“品行优良者一定会受到相应的评价吗?”带着思考进入下个环节的讨论与学习。教学建议:老师要组织好评选活动,要给以适当的引导;对所评选出来的人选有可能并不是所有同学都认可或赞成,老师要做好引导工作,不要因此造成误会或产生矛盾;对所评选出的人选的具体评价老师也要积极引导,尤其是针对不良品行的表现,最好是建议性的,而不是评判性的,否则会对被评价的人的名誉和心理造成一定的伤害;评价时间也适可而止,让学生体会到“名誉”及“名誉”对一个人的影响即可,没必要花很长时间,影响教学。4.感同身受维护名誉活动内容:展示教材中“受冤枉的大江”的案例,组织学生利用材料针对上述问题三、问题四展开讨论。设计意图:展示发生在同学们身边不尊重他人的事例,设置情境,让学生设身处地,真实感受,入情入理的分析其危害,既能提高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又能结合自身行为进行对照,及时修正不足,学会尊重他人。同时体现出教学过程是开放的、动态的,是师生不断建构意义的生成过程。教师行为:①老师引导学生分别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加以分析和讨论,即从理论上讲,品行端正是获得客观评价的前提;从现实中讲,品行端正不一定会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②在此基础上老师提出问题四:你如何看待“小明的行为”?面对不公正的评价,假如你是大江,你该怎么办?通过讨论,帮助学生达成共识:要积极维护自身的名誉权,同时也要维护他人的名誉。5.案例分析尊重权利活动内容:出示材料——小张和小林是同班同学,有一天小林自修课吵,被小张记下后受到老师的批评。于是小林怀恨在心,想寻机报复。碍于面子他既不敢和小张正面吵,又怕打架受处分,终于想了一个操作简单的“万全之策”,即在网上臭骂小张。小林骂得解气,越骂越过瘾,可第二天小张难过了,面对同学们的指指点点,他是有口难辩,心灵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最终请病假在家休息。小张还得意地说:“我君子动口不动手,骂死了也不犯法。”引导讨论:①小林的做法和说法对吗?为什么?②你的身边还有哪些类似的现象?③如果你是法官,对这件事该如何判决?(把有关内容填入下表)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具体表现造成的危害应承担的后果1.2.3.设计意图:通过可操作的思辩活动让全体学生参与进来,使学生产生似懂非懂的“饥渴”状态,揭示学生认知的矛盾,81 从而刺激学生的欲望,勾起学生解疑的渴求,激发他们去寻微探幽,调动学生思维的兴奋点和学习的主动性。通过学生对本案例的辨析,使学生比较全面地认识到侵犯他人名誉权的种种行为,深刻地感受到侵犯名誉权行为给受侵害人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并明确这种行为要受到道德的谴责甚至法律的制裁。从而引起广大学生的共鸣。教师行为:首先出示材料,引导讨论问题①,让学生感受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给受侵害人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明确这种行为不仅受道德谴责,而且要承担法律责任。接着组织讨论问题②、③,完成相应表格,帮助学生较全面地认识侵犯他人名誉权的种种行为,引导学生进一步体会这些行为给他人造成的危害及应承担的责任,从而明白要尊重他人的名誉权。四.教学中的困惑1.一方面引导学生要重视、保护自己的人格尊严权、名誉权,但一方面在现实生活中,某些家长、个别老师受封建家长制、错误教育观等影响,并未重视未成年孩子和学生的人格尊严、名誉等,确实存在打骂孩子、冷嘲热讽、甚至侮辱学生的现象,怎么引导学生更好地维权?通过法律途径吗?——直接上升为违法、侵权会僵化亲子关系、师生关系,也会给家长、老师的教育增加难度和压力。忍气吞声、委曲求全吗?——那学习法律又有何用?2.由于个人理解、喜好的差异等,有时善意的玩笑和对他人人格尊严、荣誉等的侵犯怎么界别?如有些学生觉得猪很可爱,甚至把它视作宠物,看到某个同学胖乎乎的很可爱,把他比作猪;但对方不这么认为,他可能很介意自己的形体,忌讳别人说他胖,所以他认为把他形容成“猪”是一种侮辱……第二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一.教材分析1.对教学目标的分析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通过教学,引导反思自己在与同学交往中侵犯他人姓名权和肖像权的不良表现,体验给受害者所造成的危害;培养学生尊重他人姓名权和肖像权的责任意识;加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能力目标:通过教学,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姓名权和肖像权的行为;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他人姓名与肖像权的能力,能够运用法律武器追究侵犯者的法律责任。知识目标: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肖像和姓名是一个具体的人的两大外在标志;懂得姓名的作用,姓名权的含义和内容,侵害姓名权的表现形式与后果;懂得肖像的含义及作用,肖像的内容,侵害肖像权的表现形式与后果。2.对教学重点难点的认识教学重点: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侵害公民肖像和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教学难点:公民在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肖像和姓名的义务。3.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本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主要介绍了两项具体的人格权利——肖像权和姓名权。首先,叙述了肖像的含义及作用,肖像的内容,侵害肖像权的表现形式和后果等。接着围绕姓名权而展开,主要介绍了姓名的作用,姓名权的内容,侵害姓名权的表现形式和后果等。最后,本框还强调了一方面要运用法律手段与侵害自身肖像权、姓名权的行为作斗争,一方面也要尊重、维护他人的肖像权、姓名权等人格权利。二.学生分析1.针对的问题:①由于姓名授之于父母长辈,往往只被认为个人区别于他人的文字符号,很多学生对法律赋予公民姓名的具体权利并不是很了解,所以对这项权利的使用和支配很少,以致有时被侵犯了也未必意识到。②生活中一些家长和学生一味地追求时髦、个性、标新立异甚至另类,不能正确、客观地对待取名问题,给一些具体的管理工作带来不便。③个别学生为避免挨家长骂或不重视家长在其成长和教育中的监护作用,经常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冒名顶替,擅自代家长签字的现象。④81 未成年人维权意识不强,现实生活中以赢利为目的侵犯未成年人肖像权的行为时有发生。⑤有些学生出于好奇好玩的心理、不懂得尊重他人、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加之电脑技术的发展及网络具有虚拟性,在现实生活和网络中恶意损毁、丑化和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也屡见不鲜。2.学生的需要:①作为独立人格的外在标志,姓名权和肖像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学生了解人格权时有必要更好地了解肖像权和姓名权,以保障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②正确认识肖像权和姓名权,知道侵害肖像权、姓名权的表现形式及后果,懂得尊重他人的人格权利,不仅是增强法律意识,纠正某些不良行为习惯的需要,也是增强自身道德素质,正确与人交往、和谐人际关系的需要,对学生健康成长十分必要。三.综合设计思路●○课前准备:教师:①对学生进行一次关于“我看姓名权和肖像权”的问卷调查,充分了解学生对这些问题的认识现状,以便加强教学的针对性。②搜集发生在学生身上的有关侵犯姓名权和肖像权的案例和素材。③查阅有关肖像权、姓名权等法律知识。学生:反思自己的姓名权和肖像权是否受到过他人侵害,自己是否侵害过他人的姓名权和肖像权的经历。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学设计1.游戏导入展示课题活动内容:展示两组信息——第一组:提供了一位名人的雕塑和一位名人的照片。第二组:提供了“姚明”“赵本山”等几个姓名。(见附录)设问:看到了这些雕塑、照片、姓名,同学们脑海中立即浮现出哪些相关的信息?设计意图:以游戏的方式导入新课教学,抓住学生的心理特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通过第一组信息,由雕塑和照片联想人物,使学生懂得了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之一;通过第二组信息,由姓名联想人物,使学生懂得了姓名也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进而引导学生感受一个具体的人有两大外在标志:肖像(以容貌将人区别开来);姓名(用文字符号将人区别开来),从而进入本课的课题。教师行为:展示信息,提出问题,给以提示,加以引导。小结:肖像(以容貌来区别)和姓名(用文字符号将人区别开来)是一个具体的人的两大外在标志;肖像权和姓名权也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2.创设情景一:巧引妙导活动内容:呈现材料——一对农村夫妇,生了个胖儿子,夫妇俩开心之余,却为儿子取姓名发了愁,思来想去,朴实的夫妇终于给儿子取名“寿生”,祝他一生平安,长命百岁。提出问题:①你的姓名是什么?它有什么寓意吗?②你除了使用过这个姓名之外,有没有使用过其他名字?③什么是姓名?设计意图:通过与自身实际密切相关联的几个问题的探究,使学生懂得姓名和个人人格的关系。教师行为:呈现材料,提出问题,引导学生根据自身经历和实际情况回答,体会姓名的含义及作用。3.创设情景二:激思辩疑活动内容:呈现材料——寿生渐渐的长大,转眼来到了省城读中学,为了能培养他成材,父母亲倾注了所有的心血。寿生也很懂事,在校非常关心集体,热心助人,成绩优异,在一次省奥数竞赛中还获得了一等奖。可最近他却不想去上学,并且向父亲提出改名换姓。因为他父亲姓秦,所以同学嘲笑他,叫“禽兽生”,但是遭到父亲的拒绝,说他忘恩负义。提出问题:①你认为寿生可以更改自己的姓名吗?他爸爸有权阻止吗?说说理由。②目前,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不寻常的姓名(附录二:我的姓名我做主),这样的姓名合法吗?合适吗?假如你是户籍主管人,你会让他们上户口吗?设计意图:此教学环节目的是引导学生了解什么是公民的姓名权(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知道法律对年满18周岁的公民和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的具体规定;明确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同时学会用辨证的全面的观点看待取姓名的现象。81 教师行为:呈现材料,提出问题,引导讨论,帮助学生了解姓名权。补充相关的法律知识,知道法律对年满18周岁的公民和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的具体规定;明确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4.创设情景三:合作探究活动内容:呈现材料——在寿生的强烈要求下,终于改名为秦哲凯。16岁那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物理专业。大四时,他申请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继续深造。可他的同学马雷得知秦已被该大学录取后,抢先从信箱里窃取了秦的邀请信,同时以秦哲凯为名拒绝接受邀请,并推荐了他自己。提出问题,小组探究:①马雷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法律依据)?②在你的身边还有哪些侵犯姓名权的行为?③假如你是秦哲凯,你将采取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设计意图:通过了解案情和思考,要求学生明确侵害姓名权的表现形式:盗用和冒用他人姓名。懂得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提高学生的维权意识。教师行为:出示材料,组织讨论,引导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侵害姓名权的表现和应承担法律责任,从而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5.创设情景四:才艺展示活动内容:呈现材料——大学毕业时,全班开心地留下难忘的毕业照。可是,两个月后,秦哲凯却在一张报纸上看到了自己的照片,手里还拿着一盒营养品,俨然像该保健品的形象代言人。秦哲凯立即打电话到该公司进行交涉。提出问题:①你拍过照片吗?你还通过哪些方式制作过你的音容笑貌?(展示学生自己制作的肖像,包括自画像、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②该公司这种做法对吗?为什么(法律依据)③如果将你的照片制成公益广告用来宣传希望工程,这种行为是否侵犯公民的肖像?设计意图:肖像的制作有人物剪纸、素描、石膏像、摄影等。这一活动的目的是让学生有更多的参与,让学生去感受肖像含义、制作方法的丰富性、多样性及之所以成为特定人的容貌标志。通过案例讨论,使学生真正认识到公司这样做的危害。理解我国法律保护公民肖像权的相关规定。教师行为:呈现材料,组织学生展示自己的才艺和肖像,并引导讨论,理解我国法律保护公民肖像权的相关规定,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不得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教学建议:展示学生自己制作的肖像,这既是学生才艺的表现,也是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音容笑貌的多样性和丰富性正是人的肖像的特定标志,但教师要加以组织和引导,适可而止,不可花过多时间。6.创设情景五:关注生活活动内容:呈现材料——做贼心虚的,保健品公司接到秦哲凯的电话,说公司一时疏忽没跟他商量,并答应支付给他一定的广告费。秦哲凯认为自己家庭贫穷,以后还要出国留学,为了不给父母添麻烦,他就答应了,但他要求自己的照片只能在该报纸上使用。提出问题:①秦哲凯行使了什么权利?具体包括哪些方面?在行使这项权利时需要跟父母商量吗?②搜索我们身边(生活中)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设计意图:通过思考让学生明确,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通过搜索活动,让学生认识身边侵害肖像权的行为表现和侵害肖像权的行为要承担的责任,从而引起足够的重视。教师行为:呈现材料,组织讨论,学习权利。引导搜索身边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帮助学生认识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表现及其后果,引起学生对自身肖像权的关注。7.案例探析活学活用——“我来当法官”案例一:2004年3月,陈某的母亲、父亲相继亡故。陈某将父母的生前照片送到王文明经营的影雕服务部制作坟碑。谁知,王文明为了拉生意,未经原告同意,即将原告父母的遗照制作了两块坟碑广告牌,分别摆放在自己的服务部门口及殡仪馆门口。陈某发现后,即搬走了这两块广告牌。双方发生争吵,并经协商不成后,原告将王文明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礼道歉、赔偿有关损失。案例二:如此玩笑能开吗?81 宋明怎么也没想到,一个玩笑惹上了一场官司,落得与好友对簿公堂反目成仇,心中懊悔不已。今年9月,宋明突发奇想,到邮电局以申洋妻子江玉的名义,向远在云南的申洋拍了一封加急电报,电文内容为:“家有急事,速归。”申洋接到电报后信以为真,心急如焚地赶回家里,谁知却是一场虚惊。申洋夫妇一怒之下将宋明告到法院,提出了要宋明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设计意图:“我来当法官”的活动,寓教于生活中,让教育回归生活,凸现教学与学生生活、社会生活相联系。通过活动,联系现实,分析案件,处理案件,提高了自己对所学知识的运用能力,提升了学生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终身收益。教师行为:呈现案例,组织讨论,对正确、积极的想法及时给以鼓励,对某些不确切或偏激的回答,教师则要适时地加以纠正、引导。8.自我反思与评价活动内容:通过这节课的学习,你认为最大的收获是什么?还有没有疑问?设计意图:反思是认识过程中强化自我意识、进行自我监控、自我调节的重要形式。通过这一环节,能培养学生反思能力,调动学生的主动性、自觉性、自主性,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调节,使学生学会学习,从而提高学生学习效率。教师行为:鼓励学生积极反思,交流心得,答疑解惑;同时教师也应在学生自我反思与评价中搜集教学反馈信息,帮助自己课后作好反思。四.教学中的困惑1.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些学生的姓名成为别的同学嘲笑或取绰号的的对象,他们对自己的姓名甚至家长(因为大部分姓名是家长取的)会有怨恨的感觉,对这个话题很敏感。所以教学中一方面让学生举例生活中侵犯姓名权的事例,一方面却要照顾到这些学生的感受。而且通过教学,这些学生了解了公民对姓名享有的权利,如果都去改变姓名来避免嘲笑的话,可能又给很多的具体工作增添不必要的麻烦了。2.按照法律规定,公民有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的权利,他人不得干涉的规定。但生活中有些家长给孩子取名问算命先生、祈福祝愿、使用疑难杂字以显文化高、取奇名怪名的现象也不乏存在,而且还有电视、媒体经常出现“你想知道你的姓名的意义和你的命运吗”之类的广告等,不得不让人对姓名问题关注的同时又多了几分麻烦与担忧。第五课隐私受保护第一框隐私和隐私权一.教材分析1.对教学目标的分析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通过教学,让学生认清隐私和隐私权,树立人格独立观念,培养隐私的意识与观念,强化学生在隐私方面的责任与信誉意识。能力目标:通过教学,阅读教材,理解本课教学的基本内容,提高阅读理解能力;能够积极地参与整个课堂教学过程,从同学和自己的身边去发现和解决一些问题。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社会生活能力。知识目标: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隐私的内涵,懂得保护隐私的必要性,知道隐私权及其具体内容;澄清隐私即丑事等错误观念;知道法律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知道个人隐私权受侵害时的法律救助方法及侵权者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2.对教学重点难点的认识教学重点、难点:正确认识隐私和隐私权。3.对教学内容的理解81 本框“隐私和隐私权”主要围绕隐私和隐私权而展开——主要介绍了什么是隐私,说明了隐私的含义及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的重要意义;在隐私权的叙述中,不仅阐述了隐私权的含义,而且介绍了隐私权的具体内容,同时还强调了公民不得滥用隐私权。二.学生分析1.针对的问题:①长久以来,由于封建观念等因素影响,整体社会环境缺乏个人隐私意识,总认为“好事不背人,背人没好事”,把隐私等同于丑事、不光彩的事,只有把自己的一切都公布于众才是光明磊落,根本没有个人心灵的空间。②由于隐私意识淡薄,对哪些属于个人隐私并受法律保护不是很清楚;加上未成年学生处于被教育者地位,个别家长和老师为了解学生,经常采用看学生日记、翻学生抽屉等手段,虽然这些行为可能出于善意,但严重侵犯了学生的隐私。③由于对个人隐私认识不够,对法律了解不多,加上有着强烈的好奇心,以致于生活中学生侵犯他人个人隐私的事情时有发生,较为普遍。2.学生的需要:①正确认识个人隐私及隐私对于个人的重要意义,并懂得保护个人隐私,给其一个心灵的空间,对学生健康成长十分必要。②学习个人隐私的具体内容,了解法律对公民隐私的相关规定及保护,有助于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懂得积极维护个人隐私权。③当今世界,由于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来越发达,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也就更为迫切,学生更需全面了解、正确对待隐私问题,增强隐私意识,不仅保护自己的隐私权,也要尊重、保护他人隐私。三.综合设计思路●○课前准备:教师:布置学生观看美国大片《国家公敌》。学生:寻找影片中哪些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和隐私权?同学间可以相互先议一议。●○教学设计1.情景故事导入——“隐私知多少”活动内容:故事描述——小隐和思思是好朋友。一天,小隐看到思思在写什么,就好奇地问:“你在写什么啊?”思思犹豫了一下,说:“你看吧!”……原来上面写的是思思的一个好朋友盼盼的事情。盼盼的爸爸妈妈昨晚又吵架了,还吵得很凶,盼盼只好躲到思思家做作业。思思正在考虑这件事要不要告诉老师。小隐说,这事一定要告诉老师。思思同意了。于是两个人一起去找老师,老师听了之后,问思思:“盼盼家住哪里?家里的电话是多少?我马上和她父母联系”……设问:①如果你是盼盼,你怎么看待小隐、思思和老师的做法?②你认为在生活中哪些应该属于我们的个人隐私?设计意图:从学生身边发生的类似事件中,激发学生寻找问题、探求问题的兴趣,从而创设出良好的活动氛围。并让学生从中了解什么是隐私,隐私包括三方面内容——私人信息、个人私事和私人领域。教师行为:描述故事,组织讨论,引导学习什么是隐私,哪些属于隐私等,并帮助学生认识和理解。2.情景故事二——“隐私就是丑事吗?”活动内容:故事描述——小隐班来了个新同学小红,小隐主动和她交谈,并问她家的电话号码,父母工作,家住哪里等,想和她做朋友,也主动告诉了小红自己家的这些情况。可小红说,这是我的隐私我现在还不想告诉你?于是有同学给小隐打抱不平地说:“我们这么小,怎么可能有隐私呢?不告诉我们肯定是有些见不得人的丑事不肯跟我们说。”设问:①“隐私就是丑事吗?”②如果你是小红,你会怎样处理这一议论?设计意图:对故事有个延续,利于学生对问题的瞬间认同感,激发学生的思考。通过活动,主要让学生认识到对隐私应有一种态度。并找到一些正确对待隐私的思想。教师行为:故事描述,引导分析,正确理解,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隐私意识和态度。教学建议:老师在第二问中,可以设置A:小红告诉了同学想知道的情况。B:小红就是不告诉同学。让学生在选择中去学会分辨、学会思考?然后老师加以引导,学会以正确的态度对待隐私。3.情景故事三——对照影片,联系现实活动内容:故事延续——81 小隐看了美国大片《国家公敌》之后,对影片中涉及隐私的内容有以下几个问题要与大家讨论:①犯罪行为被别人用隐性摄像机拍到时,拍摄者是否侵犯了他人隐私,是否该把录像带还给犯罪行为人?②影片中的主角罗伯特·狄恩在一夜之间成为社会的败类、家庭的破坏者,都是因源于现代的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现代科技让我们的个人隐私越来越没有了?③请你列举现实生活中,利用现代科技可能或已经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④我们为什么要制止这些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设计意图:在感受影片、增长知识的同时,让学生学有趣味。可以通过丰富多彩的课外资源来充实课堂教学。通过几个问题的讨论,加深学生对隐私的理解,学会正确辨别生活中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并懂得用正确的方法加以制止。教师行为:教师可先抛出①、②两个问题让学生思考,对某些具体行为进行辨别分析;然后问题③让学生走近生活、思考生活,问题④让学生感悟到保护隐私的必要性。后两问都是对内容的深入。4.情景故事四——“600明星电话曝光”活动内容:故事描述——小隐最近上网看到以下一则消息:某一黑客黑了一家经纪公司的电脑,并把600名明星的电话号码公布在了网络论坛中,造成众多明星纷纷接到不明电话的骚扰。而自称是“黑客高手”的人士说,这一切不过是他们的一场恶作剧游戏。设问:①该黑客是否构成侵权?侵犯了明星的什么权利?②什么是隐私权?设计意图:连接社会热点,学生有感可发,有话可谈,在对某些社会热点问题的讨论中认识、了解隐私权,并体会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教师行为:教师首先通过案例故事引导学生认识隐私权;然后可以让学生先对隐私权的概念进行思考,自己尝试界定。最后再重点点明隐私权的内涵,利于学生对知识点的深入理解。5.情景故事五——“要不要开门”活动内容:故事续——夜深了,天气很冷,小隐一家人睡得正香。这时,公安派出所以“扫黄打非”为名,在无搜查证的情况下,对某小区住房进行全面搜查。现在他们要求小隐家开门接受检查。……设问:①你认为小隐爸爸要不要开门?说一说你的理由!②与同学交流你所知道的隐私权还有哪些方面的内容?设计意图:让学生在互助合作中学会发现、学会探索。通过情景故事的讨论,了解涉及侵犯隐私权的具体内容,引出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并点明我国宪法和刑法对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表述。教师行为:描述故事,引导讨论,帮助学生了解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犯的具体内容;出示相关法律,明确我国宪法和刑法对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具体规定。6.课堂辩论——“是爱?是侵权?”活动内容:生活中常常有老师或者父母拆开未成年学生、子女的信件,他们强调这是因为他们有教育、保护我们的责任。你是如何看的呢?设计意图:生活中教师、父母处于各种目的而拆看未成年学生、子女的信件在生活中时有发生,作为未成年学生一方面心理很不愿意、甚至愤愤不平,但另一方面又迫于学校、家长的威力而陷于无奈,所以通过开展课堂辩论来引导学生明确两难选择中应如何更理性地看待问题、分析问题,帮助学生学会正确对待并解决,懂得用合适的方法保护自己的隐私权。教师行为:呈现生活案例,组织学生开展课堂辩论,引导学生学会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并保护自己的隐私权。教学建议:围绕“是爱?是侵权?”的辩论,教师可以呈现两种观点给学生提示,如:A.父母、老师的保护是第一位的,他们做得对;B.我们的隐私是第一位的,父母没权利干涉。围绕这两种观点进行辩论,可使得辩论更具体明确,帮助学生理解体会父母、老师的行为,学会正确对待并保护自己的隐私权。7.课后延伸“调查探索”活动内容:请你设计一份有关个人隐私是否遭侵权的问卷调查表。可以结合你的生活实际。设计意图:让教材知识与生活实践能有一个良好的结合点。让学生在实践中去感悟所学的知识。提升自己认识的同时,提高实践能力。81 教师行为:分好小组,明确要求,给以指导。并将学生的调查结果加以汇总并反馈。对学生的调查探索及形成的结果作出评价。四.教学中的困惑法律对公民的隐私予以保护,但有时生活中有些有时很难确定。比如,在语文教学中,有时在写作过程中老师要求学生写真人真事,流露真情实感;而当学生真的写了,而且写了有些他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事,写得很好,很感人,老师拿这个在班上作为范文读给大家听,这是不是对隐私的侵犯了?有时在我们思品课中讨论某个话题,但这个话题有些可能涉及学生的隐私(如家庭、亲情、曾经有过的不良行为等),老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要求学生积极参与、真实回答,这算不算也是一种隐私的侵犯呢?第二框尊重和维护隐私权一.教材分析1.对教学目标的分析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通过教学,让学生树立隐私的意识与观念,强化学生在隐私方面的责任与信誉意识,找到一些维护自己隐私的有效方法,懂得如何尊重和维护自己及他人的隐私权。能力目标:通过教学,能自主地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教材或日常生活中的相关案例,初步掌握保护个人隐私的技巧和法律手段,实践中能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隐私权。知识目标:通过教学,让学生认识到该如何尊重和维护自己及他人的隐私,并探索出保护隐私的有效方法。提高学生尊重隐私的意识,学会用法律来维护隐私权。2.对教学重点难点的认识教学重点、难点:提高学生尊重和保护隐私权的意识。懂得如何尊重和维护隐私权。3.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本框“尊重和维护隐私权”分别从道德和法律两个层面来叙述——从道德层面看,“尊重隐私是道德的期盼”,就此进一步强调了尊重他人隐私,不仅要树立隐私意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陋习;而且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从法律层面看,“依法维护隐私权”,对此不仅说明了侵害隐私权的具体行为表现,明确了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法律后果和责任,而且还强调了增强保护个人隐私的意识的同时,指出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应学会与人沟通和交流。二.学生分析1.针对的问题:①我国传统文化中诸如“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等这类宣扬人格依附的封建陈旧观念还在某些范围内依然存在;某些人干涉他人私人空间、因好奇而热衷于打听别人私事、搬弄是非、传播他人秘密等陋习有时有发生,这些都会影响个人隐私权的实现。②学生隐私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对很多侵犯隐私的行为不会认识与辨别,甚至对已给自己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侵犯隐私行为不知道用怎样的途径来积极加以维护。③个别学生由于责任意识与信誉意识不强,不能很好地尊重和保守他人的隐私,甚至喜欢打探、议论他人的隐私,并搬弄是非、到处传播,引起人际关系不和谐。2.学生的需要:①学生有必要了解侵犯他人隐私权的种种表现,尤其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很多高科技产品存在着侵犯他人隐私的危险,以增强隐私意识和法律意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隐私权,给自己的隐私一个心灵的空间。②了解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以及对侵害他人隐私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帮助学生懂得如何通过正当的途径维护自己的隐私权。③引导学生在注重自己隐私权的同时,学会尊重、保护他人的隐私权,这不仅是道德的期盼,也是法律的要求,对个人的健康成长很重要——不仅是个人文明修养、法律素质和道德境界提升的需要,个人责任意识与信誉意识强化的需要。三.综合设计思路●○课前准备:教师:寻找生活中侵犯隐私权的案例,并制作好教学课件。学生:①课前(网络)搜索一个有关隐私的故事,并谈谈你的看法。81 ②针对课前的预习内容,请给大家设计一个思考题。●○教学设计1.情景故事一:“QQ号的密码”活动内容:用自己拍摄的影音资料——琳琳最近一段时间,一回家就上QQ跟网友聊天,妈妈看到后,她就马上关掉。开学近一个月来,老师反应琳琳学习不是很认真,成绩退步得很快。妈妈对此很怀疑,坚持要看女儿的QQ聊天记录,要求女儿告诉自己QQ密码。辨一辨:A:把密码给妈妈看;B:不给妈妈看。设计意图:影音资料的使用可刺激学生的多官感受,尤其自拍的影音更能引起学生的好奇与兴趣,调动学生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通过对生活事例的探讨与辩论,唤起学生生活体验的感受,活跃学生的思维,在两难问题中学会明辨是非,并做出正确选择。而老师的引导也为他们提供了一些有效的调节方法,增强他们处理日常生活中两难问题的能力,最终落实到行动中。教师行为:呈现资料,组织辩论,适时地给以引导和点拨。如,逆反心理会给自己以及周围的人带来不愉快的体验。教学建议:本环节的辩论既可从监护人、年龄等角度谈;也可从琳琳保护自己隐私权的角度看,从而引发矛盾冲突,让学生在两难问题中学会明辨是非,尝试做出正确选择。老师也要给以适时适当的指导,这正是为学生提供解决两难问题的有效调节方法,可增强学生生活中解决问题的能力。2.情景故事二:“我想把你的秘密告诉别人”活动内容:以讲故事的方式出现——琳琳为人热情,好朋友很多,小雪就给她看了QQ聊天记录。琳琳知道了好朋友的很多秘密,可是她却说“我心中藏不住秘密,很想告诉我的另一个好朋友,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设问:你们说她应该怎么办?A:告诉别人;B:不能告诉别人。故事连接——琳琳最终告诉了好朋友真真,真真又告诉了自己的好朋友?于是……,你如何评价琳琳的行为?设计意图:作为一个同龄人,让学生积极地参与故事,既能激发他们的思维,又能活跃课堂气氛,并在故事讨论中明白一些道理,懂得一些法律知识。教师行为:呈现故事、设疑启思、组织辩论、适时引导、明理学法。教学建议:故事层层深入,老师在呈现方式上可以变化。如学生说故事,拍成影音等。在辩论与讨论中,老师可以引导学生从琳琳的角度、从朋友的角度、从诚信、责任的角度来说明与处理。3.情景故事三:“我需要你的帮助”活动内容:配以图片或漫画——琳琳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她看到了以下一些生活中可能涉及隐私的问题,请你帮忙判断一下,哪些是尊重他人隐私的行为,哪些不是?并选择两项进行剖析。①“你有过男朋友吗?”“体重多少”“身高多少”……越来越多的女大学生在求职时遭遇了这样的“拷问”。②“日记教学”,老师要求学生上交自己的日记用来进行教学,以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③李某在实施手术过程中,发现有4名实习医生在观摩自己的手术过程。④警方对犯罪嫌疑人的住宅电话进行了监听。发现了犯罪事实,法院对其进行了公开审理。⑤妈妈刚要到取款机前取钱,发现有一个人正在输密码,琳琳马上拉住妈妈的手说“……。”说说你生活中看到、遇到的有关隐私的事情,或者你已经感受到的伤害。设计意图:通过这一活动内容的丰富性、多变性和复杂性,可以展现出学生对智慧的挑战和对好奇心的满足,焕发学生的生命活力,并从中共享师生双方的经验。一方面通过道德、法律、正面、反面等角度来举例说明,了解侵犯隐私的行为是多方面的。另一方面通过学生的小组合作,集体思辨,形成一定的思维成果,对侵犯隐私的问题有一个更理性的认识。教师行为:呈现资料,分组讨论,参与合作,并给以适当的指导。4.情景故事四:“校长拆了我的信”活动内容:以教师讲故事的方式呈现——81 有一所学校,在圣诞节时期,收到了很多的贺卡和信件,校方认为应该提倡过中国的传统节日,反对过洋节,同时觉得过多地信件也影响了学生的学习。于是截留了学生的信件与贺卡,校长在学生集会的时候,点明了校方这一行为的目的,并把信件最多的同学小童的信当场拆了开来,还念了几段,要求大家专心学习。而小童从此却成了全校同学嘲笑的对象,整日神经紧张兮兮的,你说小童怎么办?设问:①校方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②请你给这个故事设计一个结果。设计意图:通过案例故事的呈现和分析,使学生积极参与并感同身受,认识到这是一种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而给故事设计结果的活动,则利于展开学生的想象能力,开启学生的理性思维,让学生在续写故事中去探寻依法保护自己隐私权的方法。教师行为:讲述故事、提出问题、组织讨论、加以引导。鼓励学生给故事设计一个结果并加以呈现,对学生设计的结果给以一定的评价。教学建议:对于学生设计的故事结局可以要求他们表演出来,增强教学的实效性与趣味性。5.合作探究:——“给隐私一个自由的空间”活动内容:小组合作,当我们遇到隐私及隐私遭到以上的侵害时,我们该怎么办?——合作探究一:保护隐私,我们应该怎样去做?合作探究二:保护隐私,我们的建议与思考?合作探究三:(可以针对学生自己提出的思考题)设计意图:通过小组活动,合作探究,激发、活跃学生思维的同时,培养学生自主思考、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能力,进一步探寻并掌握如何保护个人隐私的有效方法。对于合作探究三的设计,更多的是给学生一个想象、自主的思维空间,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教师行为:发给学生一张小组“学生问题探究表”,可以让学生在合作中有更明确的目标,在不同的分工中达成有效合作,并能激发学生的思维。在探究过程中给以适当地指导,参与到学生合作与探究中。呈现各小组探究结果时,教师不仅提供充分的交流平台,而且也要适时适当地加以点拨与引导,并给以一定的评价。6.教师赠言学生感悟活动内容:教师:“尊重隐私,需要树立隐私意识,强化责任和信誉,更是道德的期盼;维护隐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强化自我保护意识。”请学生也用一句话来概括表达自己学了本课的感受。设计意图:这是一个总结反馈,让学生用精练的语句来表达本节课的学习感受,事实不仅是对本节课课堂教学的一个反馈,也是对本节课所学知识的回顾与提升,深化理解。教师行为:老师可以用赠言的方式做一个课堂小结。鼓励学生用一句话来对本课的学习感受做个小结反馈。四.教学中的困惑1.尊重他人隐私,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对他人不愿意说的事情不去强求打探。但另一方面我们又对学生强调要学会主动去关心他人、关爱同学,特别是当同学陷于困难与烦恼时,要乐于助人。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两者有时就会发生矛盾和冲突,怎么样正确对待、合理解决在实际教学中值得思考。2.处理好教学中的理论指导与实际生活中某些具体情况的应用的关系,否则会引起矛盾。如教学中我们强调要懂得保护个人隐私权,但如果有些同学违纪违规,老师在调查了解时,涉及到一些个人隐私问题,他是不是可以以“个人隐私”问题加以回绝呢?又如,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人隐私,有些学生不愿意与同学交流,这又会引起自我封闭,不利于同学间的友好交往和团结,影响人际交往中良好心理品质的形成等。主题探究活动——尊重人格权利感受法律尊严设计目的本单元主题探究的设计目的,在于帮助学生了解认识人格权,增强学生在生活中尊重、保护自己人格权的意识,引导学生注意尊重并爱护他人的人格权。通过收集有关人格权的典型案例,使学生获得相关的感性认识受到很好的自我教育。而此基础上的交流讨论、编写脚本、排练完善、庭审展示则是学生探究、体验的过程,有利于学生深化认知、激发情感、增强学法守法、维权护权的意识,不仅懂得尊重保护自己的人格权,而且也要自觉尊重和爱护他人的人格权。81 实施步骤①将全班分为三个或四个大组,以组为单位,在生命健康权、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具体的人格权中任选其一,结合现实生活,寻找案例,最后在组内确定一个最典型的案例。②组内成员一起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相互合作,认真编写本组案例的脚本。③全班交流、评议各组的案例脚本,本着尊重、公平、合作的精神,从中选出最令人满意的一个,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修改并完善。④寻求老师或司法人员的帮助,了解相关的诉讼程序、要求及注意事项。⑤在老师或司法人员的帮助和指导下,在班内确定审判长、审判员、原告、被告、律师等角色,并按照有关的诉讼程序进行排练。⑥经过认真准备之后,庭审展示。同时,选出一名书记员,做好整个过程的详细记录。并视具体情况,如有需要,可邀请司法人员、其他老师、家长等作为嘉宾,一起参加。⑦模拟法庭结束,请角色扮演者和参加旁听的同学、嘉宾等从不同的角度畅谈,交流体会与感想。⑧课后对探究的成果以板报、壁报、多媒体、汇报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展示。应注意的问题①要引导学生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认真的学习。这是整个活动的知识基础。只有对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此活动才可能顺畅地开展。②收集的案例要典型、明了。教师要指导学生寻找到能突出反映相关权利的案例,并要对案例进行必要的整理和提炼,这样才便于学生编写脚本。③学生对相关的诉讼程序基本没有接触过,老师一定要进行必要的讲解和指导。④不要太过注重于模拟法庭的环境布置、服装等形式上的问题,应注重案例的内容,看案例是否能起到增强学生人格权意识的作用。⑤要重视模拟法庭结束后学生的交流活动,这才是本活动的落脚点,教师要专注倾听,及时引导,归纳总结,切实提高学生的认识。●○附录1.影片《刮痧》节选片段镜头一:丹尼斯闹肚发烧,在家的爷爷因为看不懂药品上的英文说明,便用中国民间流传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镜头二:医院里,大夫检查丹尼斯身体时看到刮痧留下的紫痕,认为孩子受到了虐待。报警后,警察和儿童福利院的社工玛格丽特赶到,当场禁止许大同夫妇接回孩子,并控许大同虐待儿子。镜头三:听证会上,原以为解释清楚就可领回孩子的许大同最终发现,根本无法通过西医理论解释和证明“刮痧”是疗法而不是虐待。当他用英文讲述“中医认为人体有七经八脉”“气发丹田”等话语,以期法官明白何谓“刮痧”时,只换来在场的人的疑惑和茫然。镜头四:第二次听证会上,许大同对儿子爱的激情陈述,本已为自己赢来有利形势,但控方律师对中国传统文化和道德规范的有意歪曲,令许大同最终失去冷静和理智,咆哮着扑向控方律师……许大同的“暴力倾向”令他被当庭剥夺儿子的监护权。镜头五:圣诞夜,被勒令不得靠近儿子的许大同思家团圆、81 盼子心切,只有铤而走险,装扮成“圣诞老人”,带着给儿子的礼物避开门卫,从公寓大厦楼外的排水管向高高的十楼——自家窗户悄悄爬去。2.人格权:与生俱来的权利梁慧星教授:要说明什么是人格权,须先说明什么是“人格”。我们平常说某人“人格高尚”,某人有“伟大的人格”,其中所谓“人格”是指人的“精神品格”,与法律上的“人格”不同。法律上所谓“人格”,是指作为法律所承认的“人”的“资格”,或者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资格”。这一意义上的“人格”,与“权利主体”、“法律主体”、“民事主体”等民法概念含义相同,经常相互替代。    所谓人格权,是指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对自身所享有的权利。自然人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是作为一个“人”所不可或缺的“东西”,我们可以称之为“人格利益”。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对自己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人格利益”所享有的权利,称为人格权。人格权,是与民事主体不可分离的权利,因人的出生而当然享有,因人的死亡而当然消灭。    民法上有一般人格权与特别人格权之分。一般人格权,指对于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自由、姓名、肖像、隐私等全部人格利益的总括性权利。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一般人格权的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特别人格权,指法律对某种特定人格利益所规定的权利。例如民法通则所规定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由权等。区分一般人格权与特别人格权的意义在于:凡是法律上有特别人格权规定的,即应适用该特别人格权的规定;在法律上无特别人格权规定时,应适用关于一般人格权保护的规定。例如侵犯他人的生命、身体,或者侵犯他人的肖像、名誉,因法律有特别人格权规定,应当直接适用法律关于特别人格权的规定。例如被告误将原告的私人电话号码作为商务电话公布,导致原告不断受到电话的骚扰,日夜不得安宁。家庭生活的安宁,并没有被规定为一种特别人格权,而属于一般人格权的范围,因此应当适用关于一般人格权的规定。……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人格权与其他民事权利有所不同。其他民事权利,例如所有权、债权、继承权及亲属关系上的权利,都是主体对自身以外的物和人的权利。所有权是权利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动产、不动产)的权利。平常说,一切财产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因此,所有权是主体对“身外之物”的权利,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的权利。债权是权利人请求义务人作某种行为(如交货、付款、提供服务)的权利,是主体对身外之人的行为的权利,其最终结果是权利主体获得商品、货币和享受服务。如果把服务也看作一种“物”的话,我们仍然可以说,债权也是主体对身外之物的权利。继承权及亲属关系上的权利也大体如此,无非是主体对身外之物、身外之人的权利,“生不带来、死不带走”。    81 而人格权却不同,人格权不是主体对身外之物、身外之人的权利,而是主体对存在于自身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的权利,简言之,人格权是主体对自身的权利。人格权因出生而当然发生,因死亡而当然消灭,确确实实是“生则带来、死则带走”的权利。其他民事权利,均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上,属于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我们可以说“所有权关系”、“债权关系”、“亲属关系”和“继承关系”。但人格权与此不同,人格权存在于主体自身,属于主体自身的事项,与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出生、死亡、失踪等具有同样的性质,并不与他人发生关系。就像我们不能说“出生关系”、“死亡关系”一样,我们不能说“人格权关系”。基于对人格权本质的认识,各国民法典均将人格权规定在主体部分的自然人一章,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出生、死亡、失踪等规定在一起,没有单独设人格权编的。……    应当说明的是,现行民法通则已经规定了各种人格权,但民法通则没有使用“人格权”概念,而代之以“人身权”一语。“人身权”来自于苏联的法律和民法著作中的“与人身不可分离的非财产权”。苏联人所谓“与人身不可分离的非财产权”,就是各国民法上的“人格权”。因此,民法通则所规定的“人身权”和各国民法上的“人格权”概念是同一含义。《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条文建议稿》是2002年2月定稿并提交立法机关,当时考虑与民法通则保持一致,因此使用“人身权”概念,第二章第一节名叫“对人身权的侵害”,规定的是侵害各种特别人格权的侵权责任。《中国民法典:总则编条文建议稿》是2002年4月9日定稿并提交立法机关,经再三斟酌,认为以采用各国民法所共同使用的“人格权”概念为好,因此第二章第五节名叫“人格权”。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政治权利肖像权受教育权自由权姓名权隐私权名誉权…………继承权财产权3.图表参考公民权利(人权)基本权利人格权生命健康权4.生命健康权:81 人格权的一种,分为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权是公民作为人的存在,作为权利主体的前提条件,是公民行使其它民事权利的基础,生命的存在和生命权的享有是每个人最高的人身利益。因此保全生命不受非法侵害是第一位重要的人身权利,健康权又称身体健康权它包括精神和身体两个方面。公民在生命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正常的机能,否则,就无法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刑法,民法以及行政法等法律的共同保护,故意或过失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要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责任,严重伤害,他人健康的行为,一般都要受到刑事制裁,并附带民事赔偿,对于轻微的伤害行为或者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伤害行为,一般都要承担民事责任。――――《法学大辞典》第一版,368条,总主编,邹喻,顾明。5.FLASH《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http://mv.suflash.com/html/mv582.php6.“生命健康维权套餐”(供参考)“主食”“副食”……良好的社会环境健康的心理品质法律安全的生活环境和谐的人际关系乐观的品质坚强的意志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民法通则刑法宪法稳定的情绪7.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归纳起来主要是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作为侵权,是以积极的行为实施侵权,如:医生甲应病人乙的家属的要求,在未征得病人乙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为乙注射毒剂使其“安乐死”;再如某医院外科医生为个人营利在业余时间私下为病人施行手术,由于技术不高,抢救设备缺乏使病人死亡。不作为的侵权是指负有特殊职责和义务的行为人不履行某种义务而造成的侵权,在医疗活动中,主要表现为医护人员怠于治疗或擅自离岗未尽义务使病人死亡或残废,如某医院急诊室值班医生在休息室看足球赛,一高烧病人来院急诊,医生看完球赛后一小时后才给病人进行诊治,使病人丧失抢救机会而死亡。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侵权行为由于其侵权程度、后果不同而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三种方式。三种责任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侵权人承担了民事责任后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同样承担了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也不影响他承担民事责任。……  8.小楠的故事情景一:小楠是个初二的学生,家里条件不宽裕,初一下学期时爸爸妈妈又接连下岗,靠打零工赚钱供他和姐姐上学。有一阵子,小楠感到身体不舒服,为了不给爸妈添麻烦,更为了给家里省钱,就一直忍着不去看病。半年后,小楠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终于有一天体育课时昏倒在学校操场的跑道上。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下,小楠被送进了医院。经过医生的检查和诊断,小楠得了很严重的糖尿病,需要尽快动手术,手术费用需10万元。当小楠得知这一切时,他陷入了痛苦的矛盾之中:A.“81 我的生命和健康是我自己的事,为了不给家里增加负担,也为了减轻点病痛,我还不如早点放弃,自杀算了”;B.“人总有一死,虽然我热爱生命,希望健康,但面对高额的手术费,我只能顺其自然,听天由命了”;C.“我还年轻,我还有理想,我一定要想办法和病魔作斗争,维护我的生命和健康”情景二:大家都为小楠的病情所苦恼,经过爸妈、姐姐和老师的劝说,小楠放弃了“自杀”的念头,对生命和健康重树起了信心。但是高额的手术费却是燃眉之急,光靠爸爸妈妈起早贪黑的打零工、靠学校同学老师的捐款,自然远远不够。于是姐姐也想停学打工。但因为是未成年人,所以几天找工作都碰了壁。一次,她发现路边围了一群人在看一个断臂少年,跪在那儿,面前放着一张纸,写满了自己的曲折经历,很多人看了都很同情,纷纷往他面前的罐子里投硬币。姐姐若有所思……“我想打工,可说是未成年人,违法!我为何不象他一样?断自己的胳膊少自己的腿总不违法吧?只要能得到别人的同情,能得到更多的帮助,我愿意受这份罪……”情景三:小楠批评了姐姐的这种想法,他觉得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应该自己来争取……最后,小楠写了一封信,寄给了当地的广播台,字里行间充满了对生命与健康的热爱与渴望。播音员将这封信在整个城市播报,传递了生命的呼声,呼吁大家一起来关注和帮助小楠,并亲自带头筹集捐款,短期内便筹足了整整10万元,将小楠送上了手术台。9.新闻周刊:有人认为“自杀”是个人的事情,是个人的权利,你是否认同?孙东东:我并不认为“自杀”是一种权利。人的本能是求生而不是求死,人是在追求健康和美好生活的,而不是相反。“自杀”是违背人的本性的,不符合人类的发展需要,不符合我们对事物的追求。人的寿命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生命是最高价值。一个不珍惜自己生命的民族不是一个文明的民族。所以自杀首先是不道德的。同时法律也是不保护“自杀”的,法律没有规范调整“自杀”条款。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健康权;在我国《刑法》中,主观故意帮助“自杀”是有罪的,也就是说有人要自杀请求你去帮她买安眠药,如果你做了,就犯了帮助“自杀”罪。说“自杀”是一种权利的,是那些纯粹的人本主义者,他们脱离了社会生活,没有设身处地的替当事者和当事家庭着想。绝对不能宣称,“自杀”是神圣的。10.《一封来自监狱的忏悔书》改编自教材P30案例,具体参看教材。11.抢险救灾让孩子走开宁波立法保护未成年人学生生命健康权据新华社杭州电刚刚生效的《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将为宁波市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健康权撑起更有力的保护伞。这一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学校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危险性活动。  《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去年被市人大列为当年立法计划,立法调研人员在全国各地和本市开展了广泛的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座谈以及典型案例研究。这一条例中的部分条款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其中关于“学校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危险性活动”的法条反响最为强烈。这一条款意味着,在宁波市,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抢险救灾活动被视为违法。12.探究作业参考13.尊重孩子们的人格尊严81 当你作为家长,因孩子成绩差而随意对其大打出手时;当你作为老师,因学生上课时顽皮而对其进行体罚,或用侮辱性语言对考试不及格的学生进行嘲讽时……你是否知道自己已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孩子们的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指公民的人格权,即指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为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尊严所必需具备的人身权利。人格权是人人都有的、必不可少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每个公民自出生之日起,即无差别地享有人格权。人格权必须受到尊重,具有不可侵犯性。同成年人一样,未成年人也有人格权,即未成年人同样享有人格尊严。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错误地认为未成年人尚未成年,他们不享有人格尊严,因而侵犯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现象十分严重。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第2项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当遵循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原则。未成年人的人格权主要有: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有的孩子家长认为子女是他们的私有财产,子女犯了错误,父母怎么管教都是对的,于是对未成年子女随意打骂、虐待;有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不是关心、爱护、正确地教育,而是任意体罚、变相体罚;社会上有些人歧视女性未成年人和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发生溺婴、弃婴等现象。这些都是侵犯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违法行为。侵害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要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姓名权。是指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对未成年的被监护人,监护人有权决定其随父姓或随母姓,以及叫什么名字,这是合法的。如未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授权,擅自使用未成年人的姓名并以其名义从事不利于未成年人、不利于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冒充未成年人的姓名,或故意利用相同或近似的姓名,进行牟取私利、损害未成年人权益活动的,都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肖像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的权利。未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擅自以未成年人的肖像制作广告、商标、挂历、刊物封面,或装饰橱窗、柜台等,都是侵犯未成年人肖像权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名誉权。是指公民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如有的教职员使用侮辱人格尊严的语言对学生进行冷嘲热讽,这是典型的侵犯未成年人名誉权的行为。名誉权还包括隐私权,即不得公开公民个人的生活秘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第31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拆。侵犯未成年人名誉权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构成侮辱、诽谤罪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14.民工何时不再受歧视 公厕门口一个写有“严禁民工上厕所,违者罚款50元”的标语,让在京打工的民工有一种受歧视的感觉。这是近日北京媒体报道的消息。据说,这个标语是两年前刷上去的。北京某村为了禁止民工如厕,还派人守在公厕门口,只要看到民工就不让进。 消息一出,民工被歧视的话题再一次引发人们争论的热潮。的确,民工属弱势群体,他们缺少话语权,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但却为城市、为社会的发展做着自己的贡献。可生活在城市中、自觉比别人高一等的城里人,却连人最起码的正常排泄的权利都不给。实在有点过分。 事实上,人们对民工、弱势群体的歧视还远不止这些。不久前,青岛的陈先生就给《半岛都市报》提议,说:“作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伙伴城市,青岛的市民素质步步提高,而在青岛打工的民工却素质低,不讲卫生,衣服上沾满油污,引起市民的厌恶,双方的隔阂越来越深。最简单的解决办法是在公交车上隔出小块区域专门供民工使用,这样可以减少市民对民工的厌恶感,消除双方的隔阂和矛盾。” 而在乌鲁木齐,36岁的民工李腊英,却为一次不经意的横穿马路而失去了生命。据报道,2002年3月30日中午13时许,乌鲁木齐市43路公交车行驶在新疆化工技校附近,突然一个妇女横穿马路,司机赶忙一脚急刹车,来不及反应的1081 多名乘客在巨大惯性作用下全部摔倒,其中一名提着蛋糕的女乘客一屁股坐在了蛋糕上。气愤之极的女乘客站起来后,大声指责司机,并要司机赔蛋糕。司机生气地跳下车,指责呆立在马路上的李腊英。司机认为蛋糕应该让李腊英赔。女乘客转而向李腊英提出赔偿要求。争执无果的情况下,李腊英被乘客硬拉上了车,安排在车中部靠窗的一个位置。为防止她跑,女乘客坐在了其旁边。李腊英一上车,一直嚷着此事与自己无关,自己没有钱,一边嚷一边打开车窗说要透透气,并且坐在椅背上。突然,李腊英飞身跳出了车窗…… 就是这么一件小事,却因为对人的歧视——怕自称没有钱的民工逃跑,而使一个年轻的生命在瞬间消失了。对于这一事件,一个卖报纸的民工说:“我能理解那个跳车的妇女。我们常常被欺负。我就经历过被人将崭新的一摞报纸扔进泥水的事,当时我哭了,不仅心疼报纸,更多的是觉得自己没有尊严。” 任何一个人,哪怕他没有受过太多教育,他都会认为人有尊严。而尊严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但愿这一愿望能够实现。15.深圳挂歧视性横幅民警挨户向河南人道歉2005年4月,深圳市公安局龙新派出所在辖区怡丰路上悬挂出了“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的大横幅。此消息被公开披露后,立即被公众质疑当地警方这种打击犯罪的方式存在地域歧视。4月15日,河南籍公民李东照、任诚宇将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告上法庭,要求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局长刘宽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工作失误并致歉:“横幅事件在客观上伤害了河南人民的感情,我们表示由衷的歉意。”龙岗分局政治处主任吴周伟说,龙岗公安分局当天开会,认为造成伤害必须道歉。为此,警方挨家挨户登门走访派出所所属辖区的河南籍居民,并对此事进行道歉。  4月24日,记者来到横幅事件的发生地黄龙港市场,本地人对于此事态度平和。河南籍的张先生在深圳打工8年,他表示自己看到横幅时,也非常气愤,认为是对河南人的不尊重。对于警方事后的解释和道歉,他表示接受。河南籍的李先生在深圳打工一年半。他说:“我们公司有几十个河南人,3月底那天,龙新派出所所长带着几个民警一起来到我们公司。”李回忆道,当时是下午5点钟,派出所民警给他们几十个河南人挨个道歉,还让他们尽量向河南老乡转达歉意。郑州市高新区法院院长郑水泉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这起案件,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是最完美的结果,但无论怎样,这起案件都会推动整个法制的进步。16.肖像17.我的姓名我做主中国有句俗话叫“不怕生错命,就怕起错名”。为了能够给孩子取个有意义的名字,很多家长可谓煞费苦心。一位家长为自己的双胞胎儿子分别取名为:“钟共”、“钟央”,两孩子名字连起来读,与我国党中央的发音完全一致。一位周先生将自己女儿取名叫周蒽莱,与前国家领导人周恩来的名字谐音。赵先生,是电脑程序员,给孩子取名叫“赵.COM”,一能说明自己是搞电脑的;二这名字少见,能显示“个性”;三是取“赵康”的谐音,表示安康的意思。李先生是教师,夫人姓丁,也是老师,两人生了个儿子,丁老师想让儿子跟自己姓,但老公不同意。僵持不下,两人最后决定,因为自己都是老师,儿子干脆姓园丁,又因为孩子是孙子辈的第四个男孩子,于是起名叫“园丁四郎”。18.属于合理使用肖像权的行为81 第一,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读者了解、认识事实真相等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暴光者的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即使新闻报道的内容失实或者不当,有可能构成侵害被暴光者名誉权或隐私权,也不会构成侵害肖像权(如报道某明星一夜情的)!第二,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如公安机关在通缉令中使用被通缉者的肖像;国家在建国50周年成就展中使用他人的肖像!第三,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第四,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的。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第五,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引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民法》一书19.未经许可使用跨栏镜头刘翔为肖像权索赔125万奥运冠军刘翔赛场上跨栏冲刺的镜头人们再熟悉不过了。而这个曾经铺天盖地的“画面”如今却惹上了官司。京城某知名报纸及其网站经营者、商标持有人,还有中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因使用跨栏冲刺镜头一齐被刘翔告上法庭,并被索赔125万元。昨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刘翔在起诉书中称,今年10月21日,该报纸第80期(总第1003期)封面出现了他跨栏镜头的图片,并为中友百货第6期购物节做封面广告。此外,该期报纸的其他版面也使用了其肖像而未经他同意。该报纸的网络电子版也刊登了这期报纸的封面。  刘翔的律师称,据其了解,该报纸单期传阅率达4.2人。第二被告即网站经营者陈述,该网站的日均访问达到200万人次,因此,对方在相当大的范围内侵犯了刘翔肖像权。该报纸名称已注册为商标,商标持有人也应对商标使用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刘翔起诉书称,该报纸及其网站经营者、中友百货未经他同意,且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侵害了他的肖像权。刘翔除要求法院判令四被告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外,还索赔125万元。其律师解释称,这个数额主要是对刘翔名声、社会评价的估计,同时也参考了近期“明星官司”的索赔数额。  刘翔的教练孙海平在电话中告诉记者,那期报纸出版前,该报社曾向田管中心表示,愿出资用刘翔做封面。田管中心就此向刘翔征求意见,但被刘翔拒绝。  不久后,田管中心见到了这份以刘翔“跨栏镜头”为封面的报纸。刘翔获悉此事后比较气愤,因为不知情者还以为他与对方私下达成了什么协议。  孙海平教练明确地说,当时没有同意此事,私下里没有任何协议,对方明显是一种侵权行为。他说刘翔拿到奥运冠军后,很多人都拿他的肖像用作商业用途。他们想通过此案表明一个态度。20.对明星电话号码曝光的调查针对600名艺人电话号码网上被曝光事件,您的想法是:A.这件事很不好,不想自己的偶像被别人骚扰B.无所谓,反正自己不会打也不关心谁会去打C.认为艺人应该公布电话,艺人本来就是公众的D.很高兴,希望自己也能给偶像打通电话……21.侵犯孩子的隐私权的危害  ①伤害孩子的自尊心。隐私常常包含个人的缺陷(包括生理、行为等方面)、错误、失算,是孩子自尊心遭到打击的记录。如果把自尊心比喻为花瓶,隐私就是瓶上的细小裂纹,所以当老师的,做父母的更应细心保护好这个花瓶。随便暴露孩子的隐私,甚至当众宣扬,这无异于敲打这个有裂纹的花瓶,让孩子无地自容,把孩子的自尊心敲碎。  ②打击孩子的自信心。对自己能力的信心就是自信心。孩子希望有一定独立性,希望自己的某—领域不受干预,这正是有自信心的表现。做错了事,想偷偷改;学习落后了,想暗自追上去,这也正是不丧失自信心的表现。轻易地破坏他们这种希望,侵犯他们这方面的隐私,就会无意中打击他们的自信心。  ③81 麻痹孩子的羞耻心。孩子因知羞耻才把某些过失、缺陷看做隐私,随便被揭开、公布、宣扬,孩子起初还会觉得难堪、痛苦,以后便会麻木了。俗话说“破罐子破摔”就是这个意思。  ④削弱孩子的自省力。写日记是一种自省方式,偷看孩子的日记,又把日记内容宣扬出去,是不可取的。向父母吐露心事也是一种自省方式,父母听了却又透露给外人,这也是很不可取的。不尊重孩子这方面的隐私,孩子就会不再重视这些自省方式,就会大大削弱自省的欲望和能力,妨碍孩子健康成长。  ⑤破坏孩子的人际关系。孩子的一些隐私会涉及他的同学、朋友,比如与朋友一起进行并非不正当,但又不愿别人知道的活动,并约定保密。教师和家长知情后,不分青红皂白将事情公诸于众,这便会招致朋友和同学的怨恨,破坏了孩子与别人的友谊。  ⑥削弱孩子与亲人的亲密关系。孩子的隐私常被侵犯,家长又不善于补救,其结果必定是孩子对父母反感,不信任。一旦双方形成隔阂,再对孩子进行有效教育就困难了。22.医院是否保护患者隐私问卷调查①医院应保护患者隐私吗?A.应该B.不应该②你认为注射室应分男女吗?A.应该B.无所谓③你认为病人化验单能随便公开吗?A.能B.不能C.有些可以公开④你认为医学观摩应该经过病人同意吗?A.应该B.无所谓C.有些病情应该经过病人同意⑤你认为病人的床头卡应该曝光病情吗?A.应该B.不应该C.无所谓⑥你愿意就诊时病情被候诊患者“旁听”吗?A.不愿意B.愿意C.无所谓⑦你对街边的小诊所保护患者隐私问题怎么看?A.小诊所非常注重对患者隐私的保护B.小诊所患者人数少,客观上达到了保护隐私的目的C.小诊所里更加没有隐私⑧你认为哪几种病应该设立隐私室?性病肝病泌尿外科妇科传染病科皮肤科肿瘤科骨科肛肠科其他⑨你的病情被医生传播出去,你认为应该怎么办?A.寻求法律帮助B.找医生理论C.找院方要说法D.无所谓23.关于隐私权的一些法律的规定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并有保护公民住宅、通讯权条款;民法通则中有保护名誉权条款;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均作了规定:“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统计法》中规定:“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银行管理法规中规定了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同时,我国是《世界人权宣言》的缔约国,又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加入国,这两部国际法中都把隐私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医师在执业中应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国际惯例对隐私权是严格保护的。美国《个人隐私权法》《隐私权法案》《隐私权保护法案》对隐私权都有所规定;美国医院协会的《病人权利典章》还专门规定了病人的隐私权:对隐私权,病人在治疗过程中有权要求对隐私加以关注和保护,对病历研讨、会诊、检查,医院应谨慎处理;与病人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人员必须征得患者同意才能在场;对相关治疗的所有病历材料、记录资料医院不能对外宣扬等。24.话说隐私权——姚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见面打招呼,说的是什么呢?———“干吗去?”两个人一见面首先就打探别人隐私。“你干吗去?”这是中国人最常见的打招呼的方式,而从没意识到这实际上就可能是一种打探。至少对我来说,我真会很尴尬,我会愣在那儿,因为如果如实告诉他,那不是我希望的,但是如果要撒谎,我在那么短的时间又很难编出一个谎言来。这从一个很小的侧面说明,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尊重隐私并没有成为一种行为的规范。什么叫做隐私权?在民法法典当中,把隐私界定为三个部分:私人信息、私人活动、私人空间。关于这三部分的权利叫做隐私权。也就是说,我们有一个标准———81 隐私它是和公共利益无关的。比方说一个人的财产状况,当然是隐私。可是如果这个人是个政府官员,他的财产状况就不能被当做是隐私,因为他跟公共利益有关。同样是一个人的财产状况,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认为它是隐私,应当受到保护;什么情况下,我可以认为它不是隐私,不应该受到保护呢?当我们拿公共利益这样一个标准去衡量的时候,至少我们能把它分清楚。当我声称我拥有隐私权的时候,我享受什么样的具体的权能呢?我能够做些什么呢?从学术上来看,这个权能基本上被归纳为两个方面,一个叫做支配和控制。如果一个人享有隐私权,就包含着他对他的私人信息和私人活动的支配和控制的权利。比方说,我不愿意被他人知道的东西,但这并不妨碍我去支配它,比如我去《实话实说》节目,《实话实说》就是让你说实话,就要说平时别人不知道的你的事情。那如果我进了《实话实说》,我对着镜头说的时候,这里面肯定会涉及一些隐私,但这个时候是我自己愿意的,是我在支配我的隐私,我在和别人分享我的隐私。我在和别人分享,在总结由这个纯属我个人事件当中可以阐发出来的公共的意义。这个我们把它叫做支配或者控制的权利。另外一个叫做利用。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将自己的隐私作为一种利用的工具,来获取其他的人格的或者财产的收益。有一段时间在出版界甚至形成了一个隐私出版热,大家都纷纷出版有关隐私的书籍。我认为这也是一项权利。要了解怎样保护隐私权,就要了解侵害隐私权的民事责任。这个责任的构成,第一,是要有侵害他人隐私权的侵害行为。比如干涉、监视私人活动,破坏他人的生活安宁,就是侵害他人隐私。如果你去超市,一抬头上面有个摄像头,它安装这样一个东西,可能是出于财产保护的需要。但是在其他一些场合,甚至我还听说过,在有的学校学生宿舍中都安装监听监视系统,应该说这就是一种侵权了。还有非法调查和窃取他人的个人情报,也是一种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第二,是要有加害人的过错。包括两种:一种是故意,一种是过失。也就是说,如果因你的过失披露了他人不想为人知悉的信息和资料,同样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第三,是侵害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比方说一个老师擅自看了一个学生的日记,然后在课堂上就说这个学生在日记里面写些什么……学生受到刺激以后,跳楼自杀了。这里面我们就要分清这个因果关系,也就是说,这个老师肯定是构成了对他人隐私权的侵害,因此,他要承担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责任。但是他要不要承担这个人死亡的责任呢?你能不能说就是老师杀了学生呢?恐怕不能。当然从因果链条上来说这是有关系的,如果老师不偷看学生的日记,如果他不去披露这个东西,学生不会走上绝路,似乎每一环都联系着。这就是我们强调因果关系的真正目的所在。但你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时候,你必须找到那个真正的原因。因果关系的意义在于,当事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就哪一部分承担责任?如果不分清因果关系,那么很可能会以偏概全,会扩大责任。至于责任方式,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主要是这样几个:一个是停止侵害。就是当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的时候,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害。第二个是赔礼道歉。也就是加害人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进行道歉,取得谅解。第三就是赔偿损失。这里面的赔偿损失主要指的是非财产损害赔偿,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精神损害赔偿。25.家长侵犯孩子隐私查看QQ聊天内容排行首位北京一项调查显示65%中学生曾被侵隐私,在学生隐私权被侵犯的人群中,同学和朋友超过父母,排在第一位,比例也超过了50%。其他侵犯学生隐私权的人群还有学校和社会其他因素(网站、传媒等)。而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学生被侵犯隐私的形式也发生了变化,原来被经常提起的偷看日记已经退到第三位,翻看手机短信和QQ聊天内容则上升为第一位,另外还有偷拍等侵犯隐私的方式。26.手机偷拍到底侵犯什么?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教研室主任洪道德教授认为,任何人直接暴露在公共场合部分都不算隐私。一个人在公共场合就不能说不让人拍照。否则的话或者别到公共场所来,来的话就想办法把自己封闭起来。81 此外,被拍照者隐私权是否被侵害,还要看结果。洪教授说,如果拍照者只是将从公共场所拍得的照片作为资料收集或自己欣赏的话,这既不违法也不侵权;如果拍照者用拍得的照片谋取了合法或非法商业利益,侵犯的是被拍照者的肖像权;如果拍照者恶意散布、诋毁被拍照者名声,侵犯的则是被拍照者的名誉权。这都不涉及被拍照者的隐私权。只有某人不愿公开的部分,又是被人偷拍的,才构成对隐私权、名誉权的侵害。洪教授举例说,一个人不愿别人知道他脸部有缺陷,出门时戴上了口罩。别人趁他在洗手间取下口罩时偷拍下他脸部的缺陷,这就侵犯了他的隐私权。拍照者如故意将照片散布,就同时侵害了他的名誉权。如果脸部有缺陷的人,到公众场合时没有遮掩,别人拍照,也不能说侵害了他的隐私权。洪教授说,只有当拍照者突破被拍照者受法律保护的部分,拍了别人不愿被拍的照片,才叫偷拍。如在厕所这种特殊的公共场合里拍照别人不愿公开的部分,可以算是偷拍。值得注意的是,洪教授说,如果拍照者一没将照片扩大范围使用,二没以此谋取合法或非法的利益,也不好说是违法行为。第三单元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杭州市朝晖中学刘粉莉一、单元地位本单元是全书不可或缺的内容,是对学生进行权利与义务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中,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初二学生正处于接受义务教育时期,这一课内容与学生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最接近,与学生的活动最密切。经济权利也是公民的重要权利,对于未成年学生来说同样非常重要,因为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总之,这一单元是增强学生在受教育方面和经济权利方面的权利观念和义务观念的思想教育的落脚点。二、主要内容本单元由“终身受益的权利”、“拥有财产的权利”和“消费者的权益”三课组成。第六课“终身受益的权利”包括两框:“知识助我成长”和“珍惜学习机会”。第一框“知识助我成长”,主要是帮助学生了解到教育及义务教育的含义、地位和特征,让学生理解教育的作用和受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到接受教育是自己享有的一项基本人权。第二框“珍惜学习机会”,是在学生理解了教育的作用和受教育的重要性,并认识到受教育是自己享有的一项基本人权的基础上,帮助学生在自己受教育权被侵犯的时候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让学生明确应该珍惜受教育机会,更好地履行受教育义务。第七课“拥有财产的权利”包括三框。第一框“财产属于谁”,主要帮助学生了解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必须是合法财产,财产所有权的含义,我国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利剑”。第二框“财产留给谁”,主要让学生知道有关财产继承方面的基本知识,未成年人享有财产继承权,继承人继承遗产除依据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第三框“无形的财产”,主要让学生懂得智力成果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鼓励学生勇于发明创造,依法维护自己的智力成果权。第八课“消费者的权益”由两框构成。第一框“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主要让学生认识自己作为消费者的角色,了解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第二框“维护消费者权益”,主要帮助学生提高鉴别水平,做一个聪明的消费者;帮助学生掌握一些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利的有效方法。这三课主要是从观念和行为方面入手,通过联系学生生活和社会实际,以内化学生维权意识和履行义务的意识。三、对应的课标本单元主要落实以下课标要求:第六课《终身受益的权利》对应的课标为“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部分:“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第七课《拥有财产的权利》对应的课标为“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部分: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不受侵犯,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第八课《消费者的权益》对应的课标为“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部分: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81 知道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利。四、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表现如下:①联系实际。实际生活中侵害学生的文化、经济权利的行为和事件目前是比较突出的,但却并未引起一部分学生、家长、社会的重视,正因为如此,选取典型案例引导学生进行分析,明辨是非。让学生就身边事学法讲法,以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②正反结合:选取案例要注意正反面协调,以防给学生错觉,如西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程度问题,要正确认识。③注重体验。大量事实表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做法与人的道德素质直接相关,所以教学中安排典型案例使学生从道德与法相结合的角度进行体验和感悟。④突出实践:目前保护公民的受教育权利、经济权利等法律概念已经为大众知晓,欠缺的是维权意识和维权行动。所以课堂要注意突出实践性,从而加强行为实践训练,这样的行为活动也有利于强化维权意识。五、课时安排以学期授课时数共35课时为计,建议单元安排11课时(其中主题探究1课时)。第六课终身受益的权利第一框知识助我成长1课时知识助我成长第二框珍惜学习机会1课时珍惜学习机会第七课拥有财产的权利第一框财产属于谁课时第1课时合法的财产及其所有权第2课时怎样保护财产所有权第二框财产留给谁课时第1课时我们享有财产继承权第2课时怎样维护继承权第三框无形的财产1课时无形的财产第八课消费者的权益第一框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课时第1课时我们都是消费者第2课时消费者享有的权利第二框维护消费者权益1课时维护消费者权益第六课终身受益的权利一、教学目标知识目标:懂得教育的含义、教育的作用、受教育权的含义、义务教育的地位、含义和特征;知道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时要采取各种合法方法予以维护;明确履行受教育义务的主要内容。能力目标:提高学生依法维护自己受教育权的能力,增强学生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自觉性。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珍惜自己的受教育机会,履行自己的受教育义务的意识和决心;帮助学生树立终身学习观,培养学生自觉学习的态度。引导学生认同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使学生认识到,接受教育,既对个人成长和家庭有利,也对国家和社会有利;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二、学生分析81 当今社会正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学习型社会,人人都要受教育,人要终身受教育。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急剧增加的形式下,一个只有接受教育、掌握知识本领,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才能丰富和完善自己,享受现代文明。因此,受教育是学生的一项基本权利。一方面,社会上存在着一些侵犯中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如有的家长不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的学校随意开除学生,有的校舍危险不能上课,有的教育场地被非法占有,有的不法分子扰乱学校秩序妨碍学生学习,等等,学生应该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另一方面,国家、社会和家庭为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创造了条件,学生则要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但在中学生中还存在一些不认真履行受教育义务的现象,如迟到早退,逃避作业甚至逃学……,因此应该帮助学生明确受教育不仅是权利,也是义务。对于正在接受教育的初中生来说,要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一、知识助我成长●○教学目标知识目标:从知识和学习两个方面来阐述教育是享受和创造文明生活的必要条件,了解我国法律关于公民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知道受教育权利的实现是有条件的,即国家、社会、家庭、学校有义务为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提供必要条件,从而帮助学生树立维权意识。能力目标:运用多种方法收集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例,理解教育与人的幸福生活的关系,从而培养观察能力。通过对有关受教育权的典型案例的讨论交流,培养合作能力和分析能力。通过对比是否受教育对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所造成的不同结果,培养学生的比较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体会教育给人们生活带来的变化,通过对教育作用的分析,为以后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作好铺垫,并由此增强我们热爱学习的意识,以及自觉运用所学的知识在生活中发现、创造的意识。●○教学重点和难点本框包括两部分:一,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二,我们享有受教育权利。其中第一部分是重点,第二部分是难点,同时它也是第二框内容的铺垫。●○课前准备教师:收集相关资料、图片,制作成课件。学生:收集“知识改变生活”或“学习成就未来”的典型事例。●○板书设计一、知识助我成长我们享有受教育权利→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知识改变生活学习成就未来●○综合设计思路教学环节教学活动设计设计意图情景导入阅读课本第58页故事,思考:这个幽默故事的寓意是什么?学生分析的基础上,小结引出课题。将教育对人的作用生动化,为后继学习做好铺垫。故事续写学生阅读课本第58页笛福的信。(1)根据假设续写故事:假设笛福的孩子最终获得了接受教育的机会,他们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过什么样的生活?假设笛福的孩子最终没有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他们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过什么样的生活?(2)学生交流续写的故事,讨论两种不同的假设带来的结果有何不同。设置情境,通过课堂演练,以提高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增强真实感受。81 引导学生认识到:接受教育与否对个人的发展至关重要,教育可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深化认识提供两则故事:(1)大眼睛苏明娟的今昔对比。(2)放羊娃的故事。并设问:苏明娟的故事给我们什么启示?放羊娃靠放羊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吗?通过正反案例的对比,使学生进一步认识到:接受教育与否对个人的发展至关重要。思维体操接受教育、掌握知识的益处:学习语文,能使我们;学习英语,能使我们;学习历史,能使我们;学习绘画,能使我们;学习防火知识,能使我们;……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展示培根的名言:读史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小结:要让短暂的生命发光、有尊严有意义地度过一生,必须接受教育。对个人来说,知识改变命运。为了让学生更深刻地认识这一问题,还可补充民工找工作越来越难的事例来说明。帮助学生将教育对人的作用和学习经验联系起来,从而体会到接受教育的好处。你说我说出示材料:如何从人口大国变成人力资源强国?(1)材料说明了什么问题?(2)我国要赶上发达国家,首先要从哪里入手? 小结:对民族国家而言,教育成就未来。帮助学生把对教育作用的理解提升到一个高度。我来断案出示案例:“父亲不让女读书  少女与父对公堂”,思考:(1)孩子上不上学只是个人的私事吗?(2)如果是谢友兰自己不想上学,她就可以不上学吗?(3)处罚谢友兰的家长有什么法律依据?小结: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一种机会和一项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包括自己的家长。同时,接受义务教育也是公民的一项法定义务,必须履行。通过案例分析,帮助学生认识到接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同时也是公民的义务。学知导行就当地情况,查找侵害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不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的现象。81 既是对本框知识的延伸,又是下一框内容的预习。二、珍惜学习机会●○教学目标知识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知道受教育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知道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的法律依据。能力目标:通过典型案例的讨论引导和教学启示,初步培养维护自己受教育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读当前我国相关公民受教育状况,提高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和创新思维的思辨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懂得受教育不仅关乎个人的前途和利益,更关系国家的命运和利益,从而培养学生的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联系社会上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事例,增强学生的维权意识。通过对依法施教事例的分析,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教学重点和难点学生从理论上弄清受教育不仅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可以增强受教育的义务感,增强接受义务教育的自觉性,把自己培养成为四有新人。故本框的重点是理解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这也是本框的难点。●○课前准备教师:搜集视频片段及相关案例并制成课件。学生:查找侵害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不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的现象。●○板书设计二、珍惜学习机会1.维护受教育权利2.履行受教育义务3.把握好学习时机●○综合设计思路教学环节教学活动设计设计意图录象导入播放电影《一个都不能少》片段:小代课老师雨中追找逃课学生张慧科。设疑:请用法律知识评价小代课老师的行为,老师的这种做法对张慧科有什么意义?张慧科的做法实际上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如果张慧科不接受教育,对他个人来说有什么影响?如果国家听任像张慧科这样的行为,对国家和民族来说有什么影响?由此导出课题。通过选取紧扣主题的录象片段,旨在教学的开始之初,让学生在作认知准备的同时,进入愉悦的情绪状态,为教学过程创造良好的情知开端。出示材料:“民工子女的读书之路”思考:(1)你觉得外来民工子女在本地享有受教育权吗?(2)这些失学儿童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3)小燕和弟弟虽然失学在家,但仍坚持自学,她的经历令人心痛。谁应该在失学少年的遭遇中承担责任呢?(通过学生的讨论,以期达到体会法律对自己所享有的受教育权的保护作用,掌握有效的维权方法,81 献计献策:维护受教育权利教师可把学生分为四组,分别代表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分别阐述各方的责任。)通过分析讨论使学生认识到: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诉讼方式或非诉讼方式予以维护。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在可补充材料:民工子弟在杭州市明珠实验学校的读书生活;“录取通知书迟到一年,湖北一女生告赢母校”(见附录)。调动学生参与,提高教学实效的目的。案例分析:履行受教育义务八年级学生李华,平时学习不够努力,还经常旷课,每次测验成绩都不及格,老师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他不但不想改正,还决定退学外出打工,并说:受教育是我的权利,我可以享有这个权利,也可以放弃。分析:(1)李华的说法对吗?为什么?(2)假如李华是你的同学,你准备怎样劝说他?(3)履行受教育义务,我们该怎么做?由此得出受教育不仅是公民的权利,同时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问题与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层层推进,揭示学生认知的矛盾,避免单独就事论事的粗浅。反躬自省:把握好学习时机(1)请列举校园里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如上课迟到、不按时完成作业、破坏课堂纪律、旷课逃课等。)(2)这些行为会带来什么危害?作为同龄人,你准备怎样规劝他们?(3)出示:漫画《难……》(见附录)。这一漫画给了我们什么启示?设置学生身边发生的事件场景,让学生就身边事学法讲法,以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学生热爱学习的意识。学知导行请给你的同龄人写一句最能够体现受教育者权利和义务同在的寄语,以此共勉。丰富教学内涵,最终促使知识的内化。第七课拥有财产的权利一、教学目标知识目标:公民的合法财产,财产所有权的涵义;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意义、方式;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或所有权受到侵害,要及时寻求法救助;遗产的涵义及其必备条件;被继承人、继承权的涵义以及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继承的方式,遗赠有别于遗嘱继承;协商解决继承问题,继承权受到侵害要依法予以维护;智力成果的涵义、表现及作用;智力成果包含的内容,依法维护智力成果权。能力目标:鉴别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的能力,依法维护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财产继承权、智力成果权的能力。81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珍惜国家、集体、他人、自己的财产,敢于、善于同侵犯财产的行为做斗争;注重情义、互谅互让、相互尊重、相互宽容、协商解决继承问题;积极创造智力成果,为祖国、为人类做贡献,尊重他人(包括外国人)的智力成果权。二、学生分析在现代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自己的财产及其所有权日益重视。法律也加大了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力度。例如,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22条中明确做出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规定。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侵犯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现象频繁发生。有些未成年人采用抢劫、盗窃等手段侵占他人财产、危害社会和他人利益,对此,必须加强法律教育,以减少侵犯事件的出现。另外,也有些未成年人缺乏维权意识和能力,当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不能及时寻求法律保护。基于上述情况,有必要对未成年人进行采用正当方式获得财产的教育,有针对性地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素质。通过教育不仅使其了解相关知识,而且能够爱惜国家财产和他人合法财产。财产继承权是一种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为了使活着的公民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也为了使后人能够有序地继承财产,国家制定了财产继承法律制度。对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财产继承问题,未成年人知之不多,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这方面教育,使其懂得继承人继承遗产,既要遵循法律规定,又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知识和智慧是无形的财产。随着社会的进步,智力成果的作用越发显著,人们的智力成果不能侵犯。未成年人对此了解有限,一些未成年人购买了盗版光盘,抄袭了他人作品,却理直气壮。鉴于上述情况,使其懂得尊重别人的脑力劳动成果,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权。一、财产属于谁●○教学目标知识目标:帮助学生认识什么是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正确认识财产合法性;法律是个人合法财产的守护者。能力目标:通过学习引导学生正确识别个人财产的合法性,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所有权。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充分认识到不能占有非法财产,树立正确的财产观和法律维权意识,培养集体主义精神。●○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重点: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教学难点:对个人财产合法性的认识。●○课时安排2课时。第一课时●○课前准备教师:收集财产所有权的典型事例。学生:社会财富调查,初步判断其归属。●○板书设计一、合法财产及所有权1.财产属于谁2.合法的个人财产81 3.财产所有权●○综合设计思路教学环节教学活动设计设计意图情景导入叙述:《拾钱捐献失主索还》(附录)设问:①你认为王某的话有没有道理?②拾来的钱能捐献吗?小结:这涉及到财产的归属问题即财产所有权问题。创设情境,激发学生寻找问题、探求问题的兴趣。展示交流过渡:今天,随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带来的经济发展,社会财富大幅度增加,我们家中的财产日益丰富。手机、电脑、数码摄相机已经成为我国居民家中的“新三件”。学生展示社会财富调查结果。设问:①你家近来新增加了哪些财产?②这些财产给家庭生活带来什么变化?③谈谈社会上还有哪些财产,它们属于谁?了解社会财富,有利于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介绍家庭财产可提高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初步了解财产归属问题。分析判断教师补充展示一些常见的财富,如:路边电话亭、学校内的运动设施、教室里的电视机……设问:①你知道这些财产分别属于谁吗?②说说你的区分方法小结:社会财富分别属于国家、集体和个人。通过对常见的财富的分析,让学生对财富的归属问题有进一步认识,明确其所有权。讨论探究过渡:在这些社会财富中,哪些是属于我们个人合法所有的?请看下面几个事例:①某农民在开垦荒山时无意中挖出两件国家二级文物,卖给文物走私贩子,得款三万余元。②小云在放学途中捡拾到一个装有820元人民币的钱包,据为己有。③万向集团某部门经理因工作出色年终获奖金10万元。④某市副市长索要和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720000元,美元21000元,将其作为家产。学生分组讨论:①上述哪些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哪些不应该属于个人所有?为什么?②说说看,属于你个人的财产有哪些?在我国,施工中发现的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捡拾到的他人的遗失物,采用非法手段获得的财产,不属于个人所有。只有公民的合法财产,才属于个人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从实际生活中挖掘教材中蕴涵的“理”,使学生系统地、宏观地把握所学内容,在讨论中明辨是非,更加理性认识哪些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学以致用,从而增强思想品德课的理性魅力。树立正确的财产观。81 理性分析设问:我们对自己的个人财产究竟拥有哪些权利呢?出示材料,学生分组讨论:①小王的父亲用合法收入买了一辆小汽车。②小王的父亲用小汽车送小王上学。③办好相关手续后,小王的父亲驾车搞运营。④三年后,小王的父亲将这辆车卖掉。设问:以上事例分别体现了对自己合法财产的什么权利?小结: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通过不同类型的情境,使学生有更多的实际参与的机会,在实际分析、讨论中得知对自己的合法财产拥有占有、收益、使用、处分等权利。切身体验请学生举出一件个人物品,说说他在什么情况下对这件物品拥有哪些权利?联系个人实际,加深对财产所有权的理解。知识拓展案例:张明的家长花3600元买了一架数码相机。三个月后,张父发现相机不见了,经再三追问,张明说他将相机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学。张父找到那位同学及其家长,表示愿以1000元将相机赎回,但那位同学的家长认为:张明是14岁的中学生,不是小孩,说话是算数的,买卖已成交并写有字据,双方出于自愿,哪有反悔之理,不同意退回。学生分析:你如何看待中学生张明的卖出行为?教师引导总结:我国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因此,14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出卖家里的高档照相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14岁的孩子的行为能力。因此,其与买方之间的买卖行为是无效的。我们在生活中决不能做案例中张明所做的事,虽然我们是家庭中的一员,但是由于年龄、智力等因素的影响,我们对家里的财产只有使用权,只有在征得父母的同意后才可以行使对财产的处分权。通过同龄人的故事,可使学生感同身受,明确未成年人对家庭财产的权利第二课时●○课前准备教师:收集典型的财产所有权被侵害的事例和最终的解决办法。学生:收集学生中或家中财产被侵害的事例。●○板书设计一、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1.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2.民法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重要武器3.刑法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锐利武器二、依法维护合法财产所有权81 1.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极其重要2.遇到行政违法时可提起行政诉讼3.及时寻求各种法律求助●○综合设计思路教学环节教学活动设计设计意图话题导入叙述:发生在学生当中的敲诈事件。设问:你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吗?这件事给你带来什么影响?选择学生身边的现象既能引起学生的共鸣,又可开门见山引出话题。心理换位过渡:如果我们遇到个人合法财产被侵犯,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阅读课本第71页案例,回答问题:①假如你是小涛,面队家中巨额财产被盗,你是何心情?②发现家中被盗,小涛是怎么处理的?对我们有什么启示?③为什么小涛家的财产能失而复得?这说明什么?小结: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直接关系到公民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切实保护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有利于保障公民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因此,我国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感受家中财物丢失时的心情,体会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重要性。案例分析一过渡:在我国,有哪些法律为个人的合法财产保驾护航呢?(1)展示案例:宁某在某市有一套住房,产权归其所有。2001年初,宁某去省城儿子家暂住,将自己的房子租给王某,租期3年。2004年3月房屋租期届满,宁某返回故里,要求王某腾房。王某以找不到其他住房为由,拒绝腾房。宁某只得同意王某再租1年,他们夫妇到女儿家暂住,1年后王某还不肯腾房。设问:①王某拒不腾房,侵犯了宁某的什么权利?②宁某该怎么办?(2)案例继续:宁某无奈,只好一纸诉状将王某告到法院,要求王某返还财产。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是侵犯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判决:被告王某返还侵占的原告之房屋,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元。设问:本案审理中依据何种法律、采用什么方式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使学生在反思和讨论的过程中,领会到法律是维护公民财产所有权的利剑。其中,民法是维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重要武器。81 小结:民法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武器。国家审判机关依据民事法律,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往往采用责令侵权人将毁坏的财物恢复原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方式,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课堂演练假如你的文曲星借给别人使用而出现了下列情况,你认为采取哪种方式可以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请把左边的侵权行为及右边对应的维权方式连接起来。所有人无法行使所有权请求确认所有权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请求赔偿损失所有人的财产被毁坏或灭失请求恢复原状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发生争议请求排除妨害判断自己对于财产侵权案的处理能力。案例分析二外地来杭的无业人员张某、李某等组成盗车团伙,疯狂作案三十多起,盗得摩托车、电动车数十辆,还有二辆小汽车,价值50多万元。2005年1月该团伙被公安机关破获,张某、李某等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年等。设问:①你知道在本案中法院是依据何种法律做出判决的?②在本案判决中,是采用何种手段来追究侵犯财产罪犯的法律责任?小结:刑法是保护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锐利武器。国家审判机关依据刑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通常采用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使学生的体验与感悟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深化提高,维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不仅需要民法,还需要更为严厉的刑法来打击敌人,惩罚犯罪,体会到刑法是维护公民合法权利的锐利武器。案例分析三过渡:如果说侵犯我们财产的是政府部门,我们又怎么处理呢?叙述:西部某省盛产板栗,但是价格较低。板栗大户于某将自家的板栗运往邻省去卖,可是却在两省交界处被本省的工商部门以土特产不得外卖为由强行没收。于某见是政府部门,只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设问:对此,你的看法是什么?小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行政违法现象。当其违法实施没收财产、对财产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撤消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通过案例使学生所学的知识不只是在课堂上感悟到,而更重要的是运用到生活中,深刻体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部门也不例外。既拓展了教学时空,又激发学生的兴趣和信心。案例分析四阅读课本第75页的案例,分析问题:①请你为朱某出主意,使其采用合法方式讨回被吕某索要的2000元钱?②81 假如你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人拦截并向你要钱,你该如何应对?小结:在现实生活中,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的事件时有发生。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遭到侵犯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学生明确必须采用正当方式维护合法财产不受侵害,提高依法维权和生存能力。二、财产留给谁●○教学目标知识目标:通过案例的分析与讨论及活动的体验与探究,帮助学生认识什么是继承权,遗产继承的条件、方式、方法和继承人的资格。能力目标:通过学习引导学生理解继承权,能够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继承权,为以后合法继承奠定基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树立正确的遗产继承观,在遗产继承中既要有法律意识,又要弘扬中华美德。●○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重点:遗产继承的条件、方式、途径和继承人。教学难点:遗嘱继承的法定条件。●○课时安排2课时。第一课时●○课前准备教师:①收集社会上遗产继承的典型案例;②了解发生在学生身上的遗产继承权事例。学生:查阅遗产继承方面的相关法律●○板书设计一、我们享有财产继承权1.遗产2.继承人3.继承顺序●○综合设计思路教学环节教学活动设计设计意图故事导入叙述:陕西铜川市水泥厂退休职工袁敏韬和老伴崔碧芹(陈炉中学退休教师)夫妻俩,严拒文物贩子1万元收买,毅然将自家已经祖传了6代人的12件瓷器无偿捐献的事迹,日前在当地广为传颂。设问:你知道“祖传”的含义吗?引入本节内容——遗产继承创设情境,提出问题,激发兴趣,引入新课。质疑交流叙述:中学生晓军,全家六口人,属于其父所有的个人财产有稿酬存款、图书字画、宝石古玩等,其家还有五间私房、彩电、冰箱等。因晓军之父病情恶化,故晓军的母亲、爷爷、奶奶、姑姑都在谈论财产的继承问题,都声称自己不仅有权继承晓军父亲的财产,而且有权继承房子、彩电等家产。晓军的爷爷、奶奶认为,晓军父亲的财产都能讲明来源,即使来源不明,人过世了,财产自然归家人所有。对此,晓军也觉得似乎有理。设问:①晓军之父尚未辞世,其财产能继承吗?②晓军家里的共有财产能继承吗?③公民来源不明的财产能继承吗?通过讨论和质疑交流的方式一方面引起学生的兴趣,另一方面也把学生放在具体的情境中去面对,互助合作,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81 学生分组讨论,展示课前准备的法律知识,质疑交流,在互助合作过程中解决问题。小结:遗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必须是公民死亡后的财产,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必须是合法的财产。你说我说 过渡:晓军的父亲去世以后,晓军的母亲、爷爷、奶奶、姑姑为分遗产争得不可开交……请看人生AB剧:当有人提出晓军也应该得到一份遗产时,大家都说,晓军还小,不应该分得财产,晓军也认为有道理。爷爷、奶奶认为遗产应该由五人平分,但母亲不同意,认为晓军的姑姑不能继承。(可让学生分角色扮演,阐明自己的观点)讨论:①在本案中,你认为哪些人有继承权?分别是依据什么关系确立的?②你赞同谁的观点?请说出依据。③假如你是一位很有正义感的律师,你得知此事以后,你该如何去帮助晓军?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小结:继承人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扶养关系确立的,只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角色扮演,感受真实,并且能提高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解决继承人的资格问题。知识拓展过渡:未出生的胎儿有继承权吗?有人说:“胎儿尚未出生,当然不能继承”;也有人说胎儿当然应该继承遗产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设问:你是怎样认为的?依据是什么?相关链接:继承误区知多少?(附录)。通过讨论,继续解决继承人和继承资格问题,避免陷入继承误区。我来断案叙述:晓军的的好朋友无意中将此事告诉了自己做律师的哥哥,才知道晓军也有继承权,在协调不成的情况下建议晓军诉诸法院。晓军在征得母亲同意后,在律师的帮助下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维护自己的继承权。法院判决由晓军的爷爷、奶奶、母亲和晓军继承遗产,晓军的姑姑虽然也是继承人,但不继承遗产。晓军的继承权由其母亲代为行使。讨论:①法院为什么判决由晓军的爷爷、奶奶、母亲和晓军继承遗产?而晓军的姑姑却不继承呢?②晓军的继承权为什么由其母亲代理?③晓军的姑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小结:继承顺序与依据图解(附录)法庭纪实,真实可信,在学生处于认知与迷茫的两难中解决问题,恍然大悟,同时也激起学生兴趣,增强维护继承权的信心,并解决继承顺序问题。实践演练叙述:真是祸不单行,晓军的父亲病逝后不久,晓军的母亲也因悲伤过度离开了人世,离开了她最放心不下的晓军。家庭财产由爷爷、奶奶处理。这时,晓军的姑姑放言,一旦晓军的爷爷、奶奶去世,所有的财产都将由姑姑继承,因为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晓军不能继承。81 设问:你认为姑姑说的话有道理吗?如果有道理,晓军以后岂不是一无所有吗?请你帮帮晓军。既是故事的继续,也是情感的升华。学生本以为问题已经解决,却又现波折,既为晓军担忧,也激起学习的兴趣,达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界。合作探究过渡:是否只要符合继承顺序就可以继承遗产呢?案例:《不尽赡养义务,剥夺继承权》(见附录)设问:①你认可哪一种观点?为什么?②法院判决王某不具有继承权,理由是什么?你有什么感想?③假如王老太的遗产无人继承,你认为该如何处理?小结: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我们要孝敬老人。一方面引导学生深入探讨遗产无人继承的处理方式,另一方面加强道德教育,让学生懂得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倡导孝敬老人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第二课时●○课前准备教师:收集典型的财产继承范例和趣事。学生:了解家里或亲戚当中有关财产继承的典型事例。●○板书设计(二)维护财产继承权1.继承权的实现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2.依法维护继承权●○教学设计教学环节教学活动设计设计意图复习导入叙述:前一节课提到晓军为了获得继承权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依据继承法判决由晓军的爷爷、奶奶、母亲和晓军继承遗产。设问:这种继承方式是属于什么方式?学生根据相关法律知识回答。既是对已学知识的复习,也是对新知识的引入,开门见山,导入新课。讨论探究叙述:在晓军继承权案件中,法院判决由晓军的爷爷、奶奶、母亲和晓军共同继承晓军父亲的合法遗产,本着平均分配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鉴于晓军尚未成年,其继承权由晓军的母亲代理,晓军的爷爷、奶奶年纪较大,经协商同意可以适当照顾,多分一些遗产。设问:①从这个法院判决中,你能看出遗产是怎样分配的吗?②为什么晓军的爷爷、奶奶应该多分一些遗产?对此你有什么看法?③在实际生活中你见到过这样的案例吗?说说你的见闻和看法。小结:遗产继承一般本着平均分配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生活困难者可以适当照顾。仍然由晓军继承案说起,在学生想知道最终晓军能继承多少遗产的心理作用下徐徐展开。在案情进展中,学生畅所欲言,充分给学生提供一个展示的平台。这既是分析案情,也是明了是非,更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弘扬中华美德。案例分析过渡:你知道除了上述法定继承方式以外,还有其他继承方式吗?81 案例:王教授有一儿一女,自己单过。老伴去世后,得到女儿、女婿精心的照顾,儿子、儿媳则显得十分冷淡。王教授对于女儿、女婿数年如一日的关爱十分感动,于是立了一份遗嘱,将自己购买、居住的两居室楼房留给女儿,并作了公证。王教授病故后,姐弟俩为继承父亲的遗产发生了争执。姐姐坚持按父亲的遗嘱处理遗产。弟弟不同意,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姐姐均分。设问:①假如你是法官,对此案你会做出什么样的裁决?这种继承方式属于什么方式?②根据案例分析这种方式的最大好处是什么?采用案例分析形式,让学生在实践运用中明了遗嘱继承的优点。我当法官过渡:在上述案件中,弟弟的律师提出姐姐和弟弟都是法定继承人,都在同一继承顺序,所以弟弟也应该取得遗产的继承权。法庭经过讨论认为,弟弟长期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更何况老人在去世前立有遗嘱,且经过公证,因此,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的继承,故驳回弟弟的上诉。设问:①在本案中弟弟的律师提出的要求依据是什么?它属于何种继承方式?②法院裁决依据的是何种继承方式?③通过本案,你能发现二种继承方式的关系吗?④法院在裁决中认为弟弟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对此你有何感想?我们作为新世纪的青少年,应当怎么做?小结: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不履行义务当然也就享受不到权利;发扬孝敬老人的中华传统美德。通过角色扮演,模拟法庭辩论,明了是非,从中知道在两种继承方式中,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同时也让学生明白一个道理,即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不履行义务当然也就享受不到权利。树立孝敬老人的中华美德。实践运用 过渡: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是否只要有遗嘱就一定按遗嘱继承呢?案例:宝柱上有70岁的老母,下有一个12岁的儿子小柱。由于病伤,宝柱身体越来越差,又恐将来小柱的生活无人照顾,即决定立遗嘱,在自己死后,由小柱继承全部遗产。这天宝柱来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设问:①假如你是公证员,你会给他公证吗?为什么?②查阅法律文件,看看立遗嘱需要哪些条件?③你见到过遗嘱吗?是怎么写的?有哪些内容?小结:虽然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是还有一个有效性的问题。在查阅法律的基础上,通过学生讨论,对遗嘱有进一步的认识,虽然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是还有一个有效性的问题。也为学生创设了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学生互动,达到“明理”“育人”的目的,更进一步地了解遗嘱继承。反思与感悟设问:只要有继承权就一定得继承吗?案例:《继承新风尚》(附录)81 从金家兄妹通过协商,互相谦让,圆满解决财产继承争议的事例中,你得到什么启示?趁热打铁,知行结合,拓展教学时空,弘扬中华美德。律师说法过渡:上述案例中,金家兄妹互相谦让,可敬可佩。但是也有人见利忘义,为了继承财产不惜使用一切手段。案例:《这个遗嘱有效吗》(附录)面对此情境,15岁的张倩应该怎么办?请你以一个律师的身份帮帮她。既是对整个继承权的实践和运用,也是对整个内容的总结,更是检验学生实践运用能力的一次测试。三、无形的财产●○教学目标知识目标:帮助学生认识什么是知识产权,有哪些方面的知识产权;知道知识和智慧创造财富,智力成果权受法律保护。能力目标:通过学习引导学生学会申报知识产权,学会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智力成果。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充分认识到知识和智力创造财富,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观。●○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重点: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教学难点:培养在智力成果权问题上的基本的道德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负责地做出选择。●○课时安排1课时。●○课前准备教师:①收集社会上典型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案例;②了解学生中对盗版的使用情况。学生:了解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板书设计一、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1.智力成果2.智力成果权受法律保护二、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权●○综合设计思路教学环节教学活动设计设计意图故事导入阅读教材81页两则故事(富翁和学者的故事;美国福特公司电机出了故障,请德国专家来诊断)设问:故事中“用粉笔画一条线1美元,知道在哪里画99999美元”。说明了什么?引出课题:知识和智慧是无形的财产把“知识就是财富”以故事形式展现出来,比简单说教更有说服力,也更能给学生以心灵的震撼。体验感知过渡:智力成果对我们究竟有多大影响呢?多媒体展示:智力成果给我们人类带来的影响。如:电、电灯、电话机、彩电、互联网等。设问:①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智力成果有哪些?其影响如何?②你最喜欢的一项智力成果是什么?为什么喜欢它?你能说说这些智力成果的创造过程吗?你对这个创造过程有何感想?智力成果与学生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充分利用学生的经验,通过学生自己把它说出来,以增强教学的可信度和教学效度。81 叙述:智力成果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人们能够生活得更好,我们需要更多的智力成果出现,我们也就需要对智力成果进行保护,让更多的人有积极性创造智力成果。板书:智力成果权合作讨论案例分析:皮尔·卡丹是著名的服装大师,以他自己名字命名的“皮尔·卡丹”是一个闻名全球的品牌;的主要是商标权。2001年6月,皮尔·卡丹先生出席南京一个国际服装节时,展厅里一个高达两米的“意大利皮尔·卡丹(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的广告牌赫然而立。皮尔·卡丹先生对此大惑不解:我没有这个公司!真假皮尔·卡丹竟在展厅见面了。商标权武汉一16岁的在校高中生胡登煌凭借“无压痕眼镜架”、“世界筷子”、“自洁水龙头”3项发明专利,成为一家注册资本200万元的企业的股东,拥有公司股份10%。他是武汉地区“学生股东”第一人。他发明的在宁波市投产。他的另两项专利也进入生产进程。专利权。《细节决定成败》一书由新华出版社出版发行,2004年6月11日,在地坛书市发现盗版。主要是著作权。①说说这几个案例分别涉及哪一方面的智力成果权?②假如不给智力成果权以必要的保护,你想象会怎么样?  根据分析与讨论,让学生充分认识有哪些方面的知识产权。同时反面设问,逆向思维,更加显现维护智力成果权的意义所在。理性分析案例:《朱育的困惑》思考:①未成年人有知识产权吗?②假如你是朱育,你会怎么做?为什么?③你能说出我国在维护智力成果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吗?小结:公民创造智力成果没有年龄限制,享有知识产权也不受年龄限制。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不受侵犯。如果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遭到非法侵害,可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通过案例分析,课堂讨论,在实践运用中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知道知识产权并不只是成年人的专利,未成年人也有知识产权,从而对知识产权有进一步的了解。知识拓展维护知识产权,我们能做些什么?案例分析《郭敬明案引起的思考》设问:①你知道该案究竟是谁侵权吗?②该案最后通过什么途径解决?③该案对你有什么启示?(总结)同学们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不去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当自己的著作权受到侵犯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通过大家都比较熟悉的作家郭敬明侵权案,既激发学生兴趣,又树立了法律维权意识。81 课堂辩论设问:盗版光盘该不该买?根据自愿原则,把全班学生分成两组展开辩论。  通过揭示学生认知的矛盾和实践设想,激起学生思维的波澜,以辩明理。课后延伸创办反盗版论坛:请同学们群策群力为打击盗版出谋划策。倡导正确的知识产权意识和氛围。第八课消费者的权益一、教学目标知识目标:什么是消费和消费者,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消费者需要保护,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举权、公平交易权等;做一个合格的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维护权益的途径。能力目标:通过学习,掌握一些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利的有效方法,提高自己的生存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提高消费者权利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二、学生分析在现实生活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有的使用劣质产品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有的造成财产损失,有的服用变质食物或者假药致人害命。更多的是消费者遭遇不公平交易、花大价钱买了假货或劣质产品,受到不应有的损失。因此,通过教学,让学生掌握一些有效的维权方法。如: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如何解决;因商品和服务存在缺陷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如何取得赔偿;遭侵权后与商家协商不成怎么办;如何获得消费者协会、有关行政部门、法院等组织和机构的帮助;等等。一、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教学目标知识目标:知道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消费,知道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理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要性;明确法律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消费者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能力目标:学会自主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够运用消费者的九大基本权利来指导实际消费。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增强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对自觉履行义务的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做一个文明的消费者。●○教学重点和难点81 教学重点: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相应的义务。教学难点: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课时安排2课时。第一课时我们都是消费者●○课前准备教师:查找相关的漫画和案例,并制作成多媒体课件。学生:搜集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事例,查找世界及中国消费者运动的发展情况及年度“3·15”贡献奖获得者的事迹。●○板书设计一、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1.我们都是消费者生活消费身份经营者消费者依存对立●○综合设计思路教学环节教学活动设计设计意图设问导入(教师叙述)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请你列举自己在不同场合都是以什么身份出现的。(教师要引导学生从多个角度回答。)(学生可能出现的答案)在家里,家长的眼中,我们是孩子;在学校,老师面前,我们是学生;在电影院看电影时,我们是观众;在超市购物是又成了顾客。……学生的答案五花八门,教师应该适时引导学生认识到:在经济生活中,我们还扮演着消费者的角色,从而引出课题——我们都是消费者。学生对自己“学生”、“孩子”的身份非常熟悉,却往往忽略了自己经常扮演着“消费者”的角色,这一活动旨在让学生认识到:在经济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课堂调查(过渡)其实,我们每个人,一出生就是消费者,为了生活,都需要消费。我们做一个小调查:今天或昨天,同学们都买过什么东西?有过什么消费?(学生可能出现的答案)到超市买了文具,买了扎头发的绳子,到小吃店买了食品,坐公交车上学、回家等等。(教师应鼓励更多的同学发言,还可以告诉学生自己的消费活动,引起学生的共鸣。)(小结)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消费。当我们购买商品或者享用服务时,我们便成了消费者。我们选择、购买商品,等于对市场上的商品及其经营者投票,因而对于经营者来说,顾客就是“通过“小调查”,让学生列举自己的生活经历,认识到每个人的生活都离不开消费。81 上帝”,消费者决定着商品及其经营者能否被认可。你说我说情景分析:“顾客就是‘上帝’”,经营者应该尊重消费者,但在现实生活中,这句话是真是假?分析课本第88页两个场景中消费者处于什么地位?学生发言(略)(小结)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有个别经营者见利忘义,利用自己所处的有利地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学生分小组讨论: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种类,并就对应现象列举事例说明。(在学生交流的基础上,教师可以选择附录中“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案例及漫画”加以深化说明。)一方面,激发学生对个别经营者惟利是图行为的强烈谴责,更好的落实情感觉悟目标。另一方面,为学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做好认识铺垫。记者播报(过渡)个别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欺诈、坑害,在使消费者遭受巨大损失的同时,也使消费者觉醒起来,向不法经营者奋起反击,以维护自身权益,争取社会公正,于是消费者运动应运而生。让学生以小记者的身份,播报自己课前搜集的材料:(1)消费者运动是怎么回事?(2)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会徽及其含义。通过角色扮演,调动学生自主学习、探究性学习的积极性。链接与拓展讲述中国消费者运动的先进代表人物邱建东的故事,并请学生列举自己知道的为中国消费者运动发展做出贡献的人物及事迹,如王海及“王海现象”、年度“3·15”贡献奖获得者的事迹等。认识到消费者运动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个消费者的努力,初步激发学生作为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总结与作业由学生自己总结:你学到了什么?感受到了什么?作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权利”一章。通过学生自己对知识的梳理,明确所学知识点。第二课时消费者享有的权利●○课前准备教师:查找相关的漫画、音乐,并制作成多媒体课件。学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权利”一章。●○板书设计一、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2.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九大权利)一致性81 消费者应自觉维护经营者的利益(义务)●○综合设计思路教学程序教学活动设计设计意图设计情景导入新课欣赏小品《打工奇遇》片段,自然引出“消费者享有的权利”这一课题。小品导课,引发学生的好奇心,激发学生学习新课的兴趣。自由论坛澄清认识让学生思考:保护消费者的权利,是否只对消费者有益?学生发言:略。小结:保护消费者的权利,不仅对消费者有利,还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因此,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分析讨论,引导学生认识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联系生活自主学习设计“你说我说”活动:让学生以四人小组为单位,合作探究消费者应该享有哪些权利。要求学生在讨论的过程当中结合一些具体的事例,这个事例可以是同学自己的亲身经历,也可以是父母或亲戚朋友的经历,当然也可以是媒体上的报道。并告诉学生要展开比赛,看看哪个小组最踊跃、最出色。(在学生小组学习的过程中,教师加强学法指导,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积极交流。)学生发言:略。小结:这是消费者所享有的九大权利。同学们探究的结果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相吻合,可见,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我们现在再回味一下刚才的小品,这个饭店老板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学生分析:略。设计“我想咨询”活动:教师讲述自己的一次购物经历,请学生帮助分析其中体现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联系生活实际,通过探究交流,体验到“上帝”的权利的存在。引导学生从正面说明消费者权利的存在,而不是仅仅看到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情况。情境渲染深化认识欣赏歌曲《天亮了》,介绍这首歌的创作背景(见附录1),请学生思考:(1)为什么会发生这个悲剧?(2)经营者应该怎样履行自己的义务?引起学生的共鸣,从反面提醒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引导学生认识到经营者义务和消费者权益的一致性。自由讨论欣赏漫画《如此“上帝”》和《现代孔乙己》,分析:消费者应该怎样履行自己的义务?学生发言:略。设计“创意空间”,认识到法律保障“上帝”的合法权益,作为“上帝”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做文明的81 升华主题请学生用自己喜欢的形式描绘望市场经济中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良好关系(可以是宣传语、广告词、图画、歌词)。学生发言后,教师展示对联:“横批是“携手共进”,上联是“经营者诚信为本规范经营”,下联是“消费者依法维权文明消费”。”,寓意经营者和消费者要共同创建良好的市场秩序。“上帝”,进一步理解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结束语希望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能积极地学法、用法,不仅做一名维护自身权益的消费者,而且做一个现代社会文明的消费者。当然,我们现在是纯粹的消费者,长大后还可能成为经营者,那么,请记住:诚信为本,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希望这个世界不再有凄惨的歌声,也希望每一个人都幸福安康。提出希望,将法律和道德教育延伸到未来生活,有助于思想品德课终极目标的实现。二、维护消费者权益●○教学目标知识目标:掌握一些消费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知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后寻求解决的一般途径。能力目标:学会运用智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方面的知识,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当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学会理性消费,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培养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重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途径。教学难点:增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课时安排1课时。●○课前准备教师:设计调查问卷,了解学生的维权意识;制作多媒体课件。学生:搜集经营者招徕消费者的种种“手段”;编排小品。●○板书设计二、维护消费者权益掌握消费知识、法律知识1.炼就一双“慧眼”做聪明的消费者学会理性消费2.维护权益的途径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协调解不成不成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关仲裁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1 ●○综合设计思路教学环节教学活动设计设计意图情景导入(教师叙述)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每天都要进行消费活动。今天我们进行一次集体消费活动。大家愿意吗?现在,我们走在杭城最繁华的延安路上,这里商场林立,店内商品琳琅满目,品种齐全。(为了营造气氛,可让学生中的DV爱好者拍摄一些录像,并注意拍摄商家招徕顾客的种种“手段”,如“打折”、“买就送”等情景。)设置学生身边发生的事件场景,激发学生思维的兴奋点,让学生迅速进入课堂状态。合作探究(过渡)现在,同学们开始行动,选择自己必须的商品。(播放歌曲《雾里看花》,学生开始模拟购物。)在此过程中,请学生思考:(1)在现代社会,影响人们消费行为的因素有哪些?(2)经营者为了招徕消费者,经常使用哪些“手段”?(3)面对种种促销,消费者应该怎么做?在学生交流的基础上,教师可以介绍圣诞节、元旦时“血拼一族”的消费现象。(小结)大千世界,常让我们有“雾里看花”的感觉。这就要求我们拥有一双“慧眼”,即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学会在林林总总的商品信息中进行比较、鉴别,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引导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与感受,明确消费者应该学会理性消费。知识竞赛(过渡)炼就“慧眼”需要我们自身的努力,我们需要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现在,我们进行一个微型知识竞赛,看看谁的知识更丰富。知识竞赛题目列举:(1)请说出下列几个电话分别属于哪一类投诉电话。12315(消费维权投诉热线)12358(价格投诉热线)12365(产品质量监督热线)(2)消费者在购物时为什么要索取发票?在接受购物凭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3)我国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是什么?其中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4)消费者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问题,投诉时应该注意些什么?通过知识竞赛,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寓教于乐,同时掌握一些消费知识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81 (小结)只有做一个聪明的消费者,我们才能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不法经营者进行斗争。出谋划策学生表演小品《倒霉的“上帝”》:在集体购物时,李华想买一双运动鞋。看到某店“清仓大甩卖,阿迪达斯仅售298元”的广告,他就走了进去,服务员非常热情地向他推荐了一款鞋。李华试穿后觉得不满意,但服务员说“一旦试穿,必须购买”,李华无奈只好花了298元买下了这双鞋。不料,回到学校后,同学赵振说这鞋子是假冒伪劣产品,在某小商品市场只要58元。李华仔细一看,鞋子做工粗糙,质量很差,牌子也不是“阿迪达斯”,而是“阿帝大狮”。请你帮帮李华:面对这种情况,他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加以解决?(当学生讲到某一具体途径时,可让学生模拟表演,比如向消协投诉时如何拨打电话,向人民法院诉讼时阐明诉讼的理由,等等。)(小结)当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消费者要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来使问题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这些途径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协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请求处理或者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关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究竟采取哪种方式维权,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通过小品表演和合作探究,引导学生明确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后寻求解决的一般途径。话题讨论某消费者夜间到公用电话亭打长途电话,被多收了1.2元。该消费者通过多种途径,均未能解决,最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几经周折,最终胜诉。对此,人们反应不一。有的人认为,“一块二”的官司不值得打。因为既费钱又花精力,只为区区1.2元不值得。1.2元的官司,到底值不值?为什么?请同学们在四人小组内展开交流讨论,然后派代表发言。(小结)这官司值得打。不能因为损害的利益不大而对违法者姑息、纵容,必须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讨论,使学生认识到:当消费者的权利受到损害时,不能忍,不能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要懂得姑息就是纵容的道理。结束语在今后的生活中,当我们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我们要理直气壮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法律观念深入人心,愿消费者的每一天都是“3·15”,愿每个消费者都争当维权标兵。进行总结,提出希望,升华主题。单元主题探究活动——共编《维权手册》保护合法权益81 设计本主题探究活动的目的有三:其一是增强学生的维权意识;其二是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其三是引导学生自己动手制作一件维权“工具”。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侵犯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侵犯公民财产权,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遇到侵权,忍气吞声、进行报复都是错误的。正确有效的方式是依法维护权益。因此,明确依法维权的重要意义,增强学生的维权意识,提高学生的维权能力,是本单元教学的宗旨。因而,本单元的主题探究是在老师的指导下,通过学习,集思广益,通力合作,共同编写一本《维权手册》。实施步骤如下:①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围绕受教育权、财产所有权、财产继承权、智力成果权、消费者权益等分组搜集侵权表现。②结合法律条款和维权范例,整理出有效维权的途径和方法。③查询能够给予维权帮助的机关、部门的地址和电话(如消协等的地址、网址、投诉电话),为维护权益提供信息资料。④按照事先拟订的编写提纲,以“当××权受到侵犯时怎么办”的形式予以呈现。新课程教学中的一点思考一、如何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性?当前,新课程教学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活动没体验,合作有形式而无实质等等。增强思想品德课的实效性,应该做到内容活动化和活动内容化的统一,一方面,在教学中将内容的呈现与开展的活动融为一体,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体验,在活动中收获;另一方面,在设计活动时,提出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梯度,要为学生提供自由想象、自主思考的空间,要通过学生的参与、感悟、思考,达到明理的目的,并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学以致用。二、教学中如何“用好”教材资源?思想品德课的课程资源极大丰富,它存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出现在国内外的各种舞台,发生于时光的每年每天。教师要用动态的、开放的眼光去捕捉、整合、创造课程资源。但是,积极开发课程资源并不等于抛弃教材,另起炉灶。当我们纠正以往过于偏重“教教材”的做法时,也应注意不能一个倾向掩盖另一个倾向,不能走向非常随意地处理教材的极端。对于教材上的材料,教师要寻求问题角度,进行引导和点拨,加以再“创作”,用活教材、用好教材。三、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如何落实、评价?通过课堂学习,学生能够明辨是非,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即知识目标比较容易达成。但在现实生活中,学生可能会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或者明知必须为而不为,这就是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落实与评价问题。●○附录1.苏明娟的今昔对比1991年,《中国青年报》记者解海龙按下快门拍摄了苏明娟求学的照片,作为希望工程的宣传照。从此,这个金寨县8岁的小女孩明亮的“大眼睛”和渴望求学的目光,就和希望工程一起,打动了无数热心希望工程事业的人的心。1999年,苏明娟被金寨一中破格录取,开始了自己的高中生活。在高中,她81 不仅学习努力,还是班上的团支部书记、校团委的宣传委员、校学生会主席和团中央委员,由于是希望工程代表的特殊身份,她还参加了不少相关的公益活动。曾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2002年,她成为安徽省一个专门资助贫困学生上大学的“爱心助学金”项目的形象大使。十多年年间,苏明娟和所有接受希望工程捐助的学子一样,受到了社会方方面面的关爱,她接受希望工程的捐助完成了小学、初中、高中的学业,并被评为希望工程的“全国希望之星”。2002年7月,苏明娟参加了高考,被安徽大学录取。这对于“大眼睛”苏明娟来说,将是人生一个新的开端。2.放羊娃的故事在西北昏黄的天幕下,有这样一段学者和放羊娃的对话:“你放羊做什么?”“挣钱”“挣钱做什么?”“娶媳妇”“娶媳妇做什么?”“生娃”“生娃做什么?”“放羊”短短的一段对话,述说了放羊娃的一生,从放羊到放羊的轮回中间只有简单的挣钱、娶媳妇、生娃三个环节。我们不去考究这个轮回在此之前已经轮回了多少个轮回,以后还要轮回多少个轮回,单纯从生存的意义上来讲,这给我们有什么启发?刚刚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一种悲哀,一种对生存的厌倦。难道我们的生活就那么简单?我们不甘心那么简单的轮回,却又无法为自己找到一个更好的轮回。这种轮回对于正处于对人生与未来充满渴望和憧憬的热血沸腾的少年来说,是一种生存的悲哀。3.如何从人口大国变成人力资源强国我国目前的现状是人力资源总量大,但质量偏低 人力资源地域差异明显,尤其是中国西部的文盲率偏高。我国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相当于世界70年代的平均水平,比发达国家至少滞后十几年。在我国适龄人口中,80%以上是初中或初中以下的文化程度。到2001年,中国受本科以上高等教育人数占总人口的13.9%,日本则是37.5%。劳动力文化层次低,产业和行业间的人力资源矛盾突出,行业间发展不平衡。文化程度较高的人才集中在计算机、金融、保险、房地产等行业。截止到2000年底,农林牧副鱼的从业人员中,小学文化程度的要占到43.1%,其中文盲11.8%。各行业中,职业人员的结构也不尽合理;专业人员比重低。城乡劳动力文化差距大。目前,城镇人口的文化程度处在初中、高中阶段,农村处在初中、小学阶段。所以说,劳动力文化素质的不均衡性相当严重。因此,要赶上发达国家,首先要在教育上入手。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却不是人力资源强国。人力资源的开发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也是标志。中国要在今后20年赶上发达国家,首先要开发人力资源,而人力资源的开发成功与否取决于教育。换言之,要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把教育大国建成教育强国。 4.父亲不让女读书  少女与父对公堂江西于都县银坑镇一名十三岁的农村女孩因父亲剥夺了其受教育权而走上法庭,要求恢复其受教育权,继续完成学业。这位女孩叫谢友兰,2001年小学毕业以优异成绩顺利升入初中。可是,她的父亲谢明军却要求女儿辍学在家务农。谢友兰自小就渴望长大后上大学,父亲的偏见让她很伤心。为了读书,她请外婆、表哥等亲戚说情,可固执的父亲就是不答应。小友兰急中生智找到了村里的干部,但是,当村干部找到谢明军劝说他让谢友兰读书时,谢明军却说:“孩子上不上学,是我家的私事,别人管不着。”最后,在村干部的帮助下,谢友兰将其父亲告上了法庭。于都县法院受理后,一审判决谢明军立即恢复谢友兰的受教育权,有义务让谢友兰完成学业,并对谢明军作出教育批评,要求他当庭向女儿道歉。5.民工子女的读书之路81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槐房村是外来打工人员的聚居地,来自河南农村12岁的孙小燕和8岁的弟弟孙向阳随着父母两年前来到了北京。父母在工厂里打工,十天半个月才能回家一次,奶奶带着姐弟俩挤在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里。早上6:00点钟,姐弟俩便起了床,洗漱之后,小燕便不停的向外张望。过了一会,一个女孩子匆匆来到小燕家中。来找小燕的女孩叫小娟,是小燕的同学。小燕把自己头天晚上写好的作业交给了小娟,托她带到学校让老师批改。看着好朋友能背着书包去上学,小燕心里很难受。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小燕就读的打工子弟学校槐房实验小学被丰台区教委查封了,而小娟随着实验小学搬迁到了十几里外的大兴县。因为路途远,学生们每天都要乘坐班车去上学。小燕姐弟俩因为交不起每学期增加的200元车费失学在家。姐姐小燕正在读四年级,弟弟向阳今年读二年级。失学以后,姐弟俩每天在家坚持自学,按照课文的要求写作业。虽然他们对课文的内容似懂非懂,但他们仍然读的非常认真。6.录取通知书迟到一年湖北一女生告赢母校秦春梅,家住随州市曾都区尚市镇战士村。2000年,她参加了高考,因始终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两个月后,秦春梅南下打工。2001年6月18日,秦父从2001年6月9日《随州日报》上得知,女儿被武汉某师范学校录取。6月23日,秦春梅的父母终于在秦春梅的班主任那里找到了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上要求秦春梅于2000年9月15日报到。此时离报到时间已过了9个月,曾都区第四中学为秦春梅出具介绍信,请求武汉市某师范学校让秦继续到校学习,可是该校未能批准。因为学校未按时送达通知书使自己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秦春梅非常气愤。2001年8月,秦以侵犯自己受教育权为由,将母校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责令四中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秦父请求其班主任在录取通知书寄到后,通知其有关亲戚转告,并留下了相关地址和联系电话,班主任对此给予了承诺。班主任收到秦春梅的录取通知书后,在拨打了一次电话没有接听后,便再也没有进行联系。而且秦春梅填写的收件人地址是学校地址,曾都四中对此未提出异议,表明其同意代收录取通知书。2002年9月1日,曾都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曾都区第四中学赔偿秦春梅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7.漫画《难……》难学难……难懂难记8.拾钱捐献失主索还日前,成都市某公司宋女士不慎遗失了一个信封,内装现金一万元。本月3日,信封被宋的同事王某拾到,在找不到失主的情况下,王以个人名义把拾到的钱捐给了某贫困地区。不久,宋得知此事,找上门来要钱。失主一脸委屈,拾者连声喊冤。一个问:“感谢你拾金不昧,但我的钱你怎能随便捐?”一个说:“我没贪你一分钱,凭啥叫我还钱?”  宋女士认为,王某承认捡到了她的钱,就应把钱还给她。谁把钱捐出去的,谁就应负责把钱追回来。王却说,他拾到钱后曾到处寻找失主,未果。他不能老把钱放在家里,所以就把钱捐给贫困地区了。在这件事上,他没有任何过错。81 四川华楚律师事务所黄超律师说,王某没有权利支配拾来的钱款,也没有权利擅自捐赠出去。王某以自己的名义将钱捐出,属于越权支配,在失主追讨这笔钱时,理应承担返还义务。受赠部门因为收到的是王某本人的捐款,钱的来源与他们无关,他们不负返还义务。9.继承误区知多少?误区一,养子女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可见,由于收养关系的建立,养子女也就失去了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只不过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如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尽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误区二,继子女只能继承一家财产。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这是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不因父母的离婚或再婚而消除,无论是与继父还是与继母一起生活,与生父、生母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都存在。所以,继子女在继承了继父母遗产后仍可继承生父母的遗产。误区三,丧偶再婚的儿媳、女婿不能继承公、婆或岳父、岳母的遗产。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无论儿媳、女婿是否再婚,只要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都享有继承公、婆,岳父、岳母遗产的权利。只有在与其他继承人尽了同样义务时不享有继承权,但可按规定分得适当遗产。误区四,胎儿不能继承遗产。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胎儿只要出生存活,就能取得继承主体资格。误区五,亲兄弟姐妹之间才能相互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可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抚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抚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误区六,隔代不能互相继承。随着老年化社会的到来,许多家庭中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生活,互相抚养、赡养。法律规定他们之间在一定条件下互有继承权。10.丈夫不幸去世,胎儿能否继承遗产张某是个体老板,家有财产数十万,但是不幸的是因为一次车祸让张某命丧了黄泉,留下两位老人和尚未分娩的爱妻黄某。顷刻间财产失去了主人,张某弟弟听说后立刻从外地赶了回来,他认为,张家的财产不能留给外姓人,并要求对张某的遗产进行依法继承,但考虑黄某对哥哥的多年照顾,可以适当的分给嫂子部分遗产。黄某则认为不仅自己有权继承遗产,就是肚子里的孩子也有权继承,双方不能达到共识并发生了纠纷。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存继期间的财产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后,进行财产分割时,应该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割给另一个财产共有人,然后剩余的部分才能进行财产分割,遗产应该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在有第一继承人的时候第二继承人无权对遗产提出继承,所以张某弟弟的请求是不能给予支持的。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分割遗产时应该保留胎儿的继承分额,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该推定胎儿活着出生出发,为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份额,为胎儿保留的份额应该与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份额相同。  从民法法理角度来看,胎儿是未来的公民,具有准公民性质,而继承法所规定的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则具有准权利能力的性质。11.继承顺序与依据图解81 12.不尽赡养义务,剥夺继承权王老太早年与老陈结婚,老陈早逝,后来收养一个儿子王某,去年王老太不幸中风,生活不能自理,王某不但不照料老人,反而以做生意为名躲到外地去。村委会见状,只好派人经常给王老太送吃送喝,但王老太难以忍受养子的不孝,于是割腕自杀,王知道后办理了丧事。在分配王老太的遗产三间房子和400元退休金时,王某和村委会发生了争执。王认为:自己是王老太合法的养子,理所当然应该继承其遗产。而村委会认为:王某没有尽到扶养义务,应剥夺其遗产继承权,为此双方上诉到法庭。13.代位继承大平今年12岁,自幼父母双亡,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现在,大平的外公、外婆因病相继去世,留下了一笔遗产。大平的母亲还有2个妹妹,那么大平能代替已经去世的母亲与2位姨妈一同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吗?律师咨询:根据我国《继承法》中对代位继承的规定,大平可以代替已经去世的母亲与2位姨妈一同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另外,在代位继承中还应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二是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他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14.继承新风尚  金、吴夫妇生育了四个儿女。甲男、丙女在家务农,乙女、丁男在城里工作,四人都已成家,共同承担着赡养父母的义务。老两口相继去世后留有房产三间。丙女、丁男因房产继承问题发生了争议。丙女提出丁男收入丰厚就别继承房产了,三间房产由其他三兄妹各继承一间,而丁男却不同意。身体有病,生活比较困难的甲男说:“大家都是父母的亲骨肉,大妹,小弟虽在城里工作,仍尽了赡养父母的职责,三间房你们每人继承一间,作为长兄我就不要了。”丁男见状,也不争了,说:“大哥,二姐在家务农,十分不易,我俩放弃继承权,三间房由大哥、二姐继承。”经过四人多次谦让和协商,最后甲男继承了两间房产,丙女继承了一间房产。15.这个遗嘱有效吗?张某是某贸易公司的副经理,妻子病逝时身边有一个女儿张倩(8岁)。后来,张某与李某再婚。再婚七年后,张某因车祸脑部受伤导致神志不清。李某乘此机会哄骗张某立下遗嘱在张某去世后由李某继承全部遗产。一个月后,张某因病去世,留有与前妻共同购买的两居室楼房和38000元银行存款等遗产。出于利益的驱动,李某以遗嘱和张倩是未成所人为借口,蛮横地独占了张某的全部遗产。16.未成年人有知识产权吗?朱育是上海某中学小有名气的小作家,他利用课外时间写作,在不少中学生报刊上发表了文学作品。有一次朱育逛书店时发现有家出版社出版的《中学生作文选》中收录了自己的两篇作品,喜出望外的朱育买了这本作文选后,兴冲冲地回家告诉父母。谁料当律师的父亲在为他高兴的同时提醒他说:“你应该找出版社索要稿酬。”朱育有些困惑不解。父亲笑着说:“别看你人小,你也有著作权,出版社有义务给你稿费。”17.《郭敬明案引起的思考》郭敬明是继韩寒之后最当红的超人气少年作家,他的长篇《梦里花落知多少》首印数高达30万册于2004年11月出版,很快便被庄羽指控“抄袭”。少年作家庄羽以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其作品《圈里圈外》为由,将《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作者郭敬明、出版发行单位春风文艺出版社及销售商北京图书大厦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对两位当红少年作家郭敬明、庄羽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了庄羽《圈里圈外》的人物关系,并在12个主要情节上与原告作品相同或相似,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判令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向原告庄羽赔礼道歉。81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作者对于作品享有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出版权等权利。对两作品来说,只要后作品内容上和前作品实质性相似,既包括情节、用语等相似,而后作品的作者又能接触到前作品,法院就认为后作品的作者侵犯了前作品作者的著作权。郭敬明和庄羽的作品明显相似,且在文章内容有多处雷同,很明显是抄袭行为。近年来,抄袭现象呈“低龄化”趋势,学生抄袭事件,特别是牵涉到高考作文的抄袭屡有发生。从1999年高考第一次出现话题作文以来,各地公布和未公布的满分(高分)作文涉嫌抄袭的不计其数。2005年重庆高考考生的满分作文《我是一只想死的“老鼠”》,又因“抄袭”之嫌进入公众视野。高考作文《我是一只想死的“老鼠”》与《微型小说选刊》上的《我是一只想死的鼠》,相同部分达90%以上。(满分作文的作者最起码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即将不是自己的作品署上自己的姓名,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出现抄袭现象的原因是学生缺乏著作权意识。许多少年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侵犯著作权,甚至对抄袭别人的文章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从本质上说,青少年的抄袭行为和其他成年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质上没有区别。中学生抄袭已非个案,青少年需要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意识到抄袭或剽窃是侵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强调“创作的独立性”,要懂得尊重他人的著作权。18.漫画五幅广告效应买一只右脚赠一只左脚!合格产品顾客就是上帝永远新鲜19.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利益案例两则(1)红与黑:乡巴佬的内幕81 浙江温州市的苍南县,以生产卤制熟食闻名省内外,这里生产的卤制食品有鸡腿、鸡翅、鸡蛋等,品种繁多。记者在当地的市场上采访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这里的卤制熟食厂生产的品种虽然各不相同,但产品的名称却惊人的相似,“香不佬”、“鲜巴老”……更多的都叫“乡巴佬”。在苍南县,卤制的鸡腿和鸡翅主要有红色和黑色这两种颜色,非常漂亮。这颜色是怎么制作的呢?央视记者暗访后发现,这里部分厂家生产的卤制品中大多数是使用了对人体危害极大的焦糖色素调黑,而且并没有按照标准使用;用化学染料酸性橙(食用过量会引发食物中毒)为食品染红。但在这些产品的外包装上,“配料表”一项中标注的基本上都是“味素、精盐、茴香、绍酒、辣椒、食糖”等,表面上看不出任何问题。记者在暗访时还发现,一些厂家连起码的防尘、防蝇措施都没有。堆放着冷冻的鸡腿和鸡翅很多包装袋已经破损了,工人们很随意地在上面踩来踩去。在卤制车间里,卤好的鸡翅掉在了沾满油污的地上,又被工人捡起来,扔回锅里继续加工。(2)超市职工砍掉了农村孕妇的四根手指《南方都市报》报道:从湖南到东莞探亲的农村孕妇卢善辉到大朗镇“爱家超市购物商场”购物,共购得腰果、旺旺饼各一包,共计人民币44.7元,并已付款。可商场怀疑她有偷窃茶叶嫌疑将她带到办公室,两男一女令其脱掉外衣,只乘内衣内裤,进行搜身,未搜到任何东西,遂将其身份证、边检证及人民币1060元扣下。后来,又进来一男一女给卢照像,还威胁要将她吊起来进行拷打。已怀孕7个月的卢怕他们打就跪在那里哭求,又按他们的意思写了一个经过并按了手印。卢善辉说,事件过程中有3个男子从外面拿茶叶进来,放在办公桌上,这些茶叶后来就成了卢善辉偷窃的证据。当天下午两点左右,进来一男子把她带到四楼的一个厨房里,抄起菜刀要斩她手指。她跪地求情,但对方无动于衷,由四人按住她,让那个50岁左右的男人一刀将她右手四个指头斩下来。中消协秘书长助理兼中消协发言人武高汉先生得知这一事件后指出: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事件。行凶者是商场雇请的员工,商场对此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商家不仅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东省实施〈消法〉办法》对消费者给予赔偿并接受处罚,还应该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20.消费者运动是怎么回事?消费者运动,指的是在近、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为争取社会公正,维护自身权益,同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进行斗争的一种有组织的社会运动。起初,在欧美一些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一些企业无视消费者利益,生产和推销劣质产品,使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如美国就曾出现过在食品、药品中加入许多有害物质,损害消费者的健康乃至生命。当时,芝加哥的肉类食品加工业的卫生状况也非常令人担忧。正是因为如此,有人提出对食品、药品进行检验的主张。在这种情况下,广大消费者逐渐形成共同意识,要与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斗争,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认识到凭个别消费者的力量无法对抗有组织的企业者,必须团结才能产生力量。于是,消费者运动便应运而生。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26日成立,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成为正式会员。世界性的消费者运动引起了联合国组织的重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的代表已被吸收并成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工业发展组织、粮食组织和贸发会议等机构中的顾问和联络员,代表消费者并反映他们的利益,参加有关会议和文件的制定。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敦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运动蓬勃发展,其宗旨主要是:⑴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⑵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⑶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⑷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⑸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⑹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⑺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21.邱建东:中国消费者运动的先进代表人物81 1996年,福建龙岩市消费者邱建东因与龙岩电信部门打1.2元电话费官司,而成为向垄断行业侵权行为挑战的先行者,在全国引起哗然,为中国消费者运动史留下重要一笔,载入教育部新版统编政治教科书高中一年级下册。此后,他又分别在北京、龙岩状告电信部门,索赔1.1元电话费,每月2元住宅电话代维费,从而二度轰动全国,唤起了全国众多的消费者对垄断行业侵权理性的认识。1999年他当选全国保护消费者权益双十佳志愿者,被中央媒体称誉为“中国公益诉讼创始人”。他还多次“叫板”保险、邮政、有线电视、民航等小额收费问题,成为中国消费者运动的先进代表人物之一。2000年年底,他在安徽省黄山区,状告黄山市地名混乱,误导消费者,索赔精神损失费1元,又一次引起中央媒体和社会的关注。2001年,为表彰全国维护消费者权益杰出人物和事迹,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激励更多的人投身到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中来,国家工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联合在全社会组织开展维护消费者权益十佳评选活动,经社会各界推荐,并由专家评议,在全国数百名候选人中产生了十佳,邱建东光荣入选。22.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徽及其含义3·15会徽胸章是以一双呈环形的手为主体,寓意着消费者协会与社会各界共同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以地球造型亦为舒展的人形,寄寓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国际性及与人权保护的重要关系;以睁大的眼睛,表明消费者协会时刻关注并提供消费信息,监督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以顶部“3·15”字样,反映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重要地位和深远影响,也显示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在这一事业中的历史作用。会徽为金黄色,象征着中国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辉煌;底色为绿色,象征着这一伟大事业的生机与活力。23.歌曲《天亮了》创作背景1999年秋天,在风景如画的贵州麻岭风景区,阳光明媚,游人如织。然而,却发生了一起与这里的景色极不和谐的悲剧。一架由卷扬机改制的缆车未经安全部门的许可被私自投入运营,原本只能容纳9人,最终却挤进了27人。严重超载仅仅是滑向深渊的第一步。驾驶者是一名刚来两天,仅仅学会起步和刹车的年轻人。由于严重超载,缆车一开动便迅速下滑,司机猛踩刹车板,钢绳崩断。随着一声巨响,缆车在数秒内从相当于20层楼的高处跌入山谷。在转瞬即至的生死关头,一对年轻夫妇用他们的双手将自己两岁半的儿子高高举起。结果,大部分游客遇难,两位年轻的父母也都失去了生命,而这个小孩,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著名歌手韩红根据这个故事创作了歌曲——《天亮了》。24.消费者不文明行为当戒  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和市场的日益繁荣,消费者的地位和自身素质逐步提高。但也有一些消费者不珍惜自己的形象,做出一些不文明、不道德的举动。  (1)损坏购物环境。商场为消费者营造了较高水准的购物环境,商场甚至成为人们休闲的好去处,但有的消费者在商场内乱扔废物,随地吐痰吐口香糖。有的消费者甚至在商场为顾客准备的休息椅、凳上睡大觉。  (2)顺手牵羊。在超市和开架售货的商场,有的消费者钻商家管理的空子,顺手牵羊,造成经营者货物损失。  (3)索赔漫天要价。一位消费者因购买的饮料中有一小块发酵物,竟狮子大开口,索赔10万元。这种已超出正常范畴的索赔,属于敲诈。  (4)钻“承诺”空子。某消费者在一家大商场买了一架高级摄像机,用于结婚摄像。婚礼完毕,他根据商场“不满意就退货”的承诺,将用过的摄像机又退回去。  (5)秽语中伤服务员。商场购物时,对服务员故意刁难,稍有不顺,就口出秽语,甚至骂人,损害服务员的人格,有的甚至动手打人。25.漫画两幅新华书店是撕,不是偷!现代“孔乙己”如此“上帝”81 如此“上帝”26.商家揽客术揭秘:“买大象赠蚂蚁”在促销大战中,商家“揽客”手段中有许多“花招”。(1)“门面转让”有潜台词。逛街时我们会发现一些店铺纷纷“门面转让”,有的店铺一年四季都在“清仓”。对此,老板们直言不讳:“转让”牌只是想告诉来往的人们,这里有清仓的便宜货,周围的店铺都如此。如果说“门面转让”还遮遮掩掩,那么挂着“大放血、大甩卖、大清仓”揽客牌的店铺就直露得多。(2)购物券满商场飞。近一段时间,商家将购物券独特的“圈钱”魅力发挥得淋漓尽致。现金券——A券、一半现金配一半券的B券、三分之二现金配三分之一券的C券,成了商家促销的流行手段。但精明的商家不会做亏本的生意。不少消费者反映,一些商家满场送券,但是满场都是特例柜台不接受购物券。还有些商场多数柜台能接受购物券,但是接受券的基础是让本来正在打折的商品纷纷“跳”回原价。不少被掏空腰包的顾客抱怨,这些购物券完全是“圈钱”的“无底洞”。(3)赠品把戏多。“买一头大象赠一只蚂蚁”,这是一位消费者为“买一赠一”做的形象比喻。有家专卖店为了招揽顾客,称买一件大衣送一条羊毛围巾,实际上,所谓的羊毛围巾只是价值不过5元的化纤围巾。一位消费者在一家外资超市花12元购买了一瓶某知名品牌的洗手液,赠送了100毫升洗衣液。而在另一家同等规模的商场内,同样的商品因为没有赠品价格相差2元。消费者这才恍然大悟,原来“羊毛出在羊身上”。还有商家在店庆日、节假日发出公告,声明最先进店购物的消费者将有精美礼品赠送。最后消费者发现,精美礼品原来是一张贺年片。商家花样繁多的促销手段,时常让消费者大呼上当。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一定要事先有计划,不要盲目参加商家的促销活动,应理智选择自己需要的商品。另外,商家的许多促销手段涉嫌价格欺诈,如果消费者发现,可向物价部门举报。27.消费者要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购物别忘了要发票消费者购物索取发票,是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证据。所以,消费者接受购物凭证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所谓“凭证”应是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发票上应盖有经营企业名称。按目前市场惯例,也可以是超市电脑收款机打印的收款单。付款时,应该先检查发票无误后再交款。(2)有些经营者以打折为诱饵,不出具发票,剥夺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对于经营者所出具的发票,消费者应该仔细核对发票上的各项内容。进口商品还应写明产地,原装还是组装。28.掌握投诉八要素作为消费者,生活中如果遇到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问题,投诉时要注意8个问题。(1)要先交涉。投诉前要先向经营者或生产者反映问题,因为大多数生产者和经营者还是守法经营、注重信誉的,他们不希望因服务或质量方面的问题闹得满城风雨,影响声誉,一般情况下问题能得到解决。81 (2)要动作快。如经交涉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应立即投诉,切不可拖延。因为时间拖的越长,不利于判断商品损坏程度与正常磨损的区别;拖延投诉也会导致超过“三包”期,使投诉人的利益受到一定损失。(3)要实事求是。投诉商品或不良服务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投诉,切不可夸大事实,也不该隐瞒自己使用不当的行为,否则就会使问题难以即使解决。(4)要合法合理。无论是要求修、退、换或要求赔偿,都应合法合理,要有依据。(5)证明材料要完备。投诉质量问题时,应提供购货凭证、订货合同等,如有双方交涉的文字材料或权威部门的质量鉴定则更好。(6)要进行检测。一些凭感官难以确定的商品质量问题,往往会产生争议,最好在投诉前请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7)要地址详细。投诉时要写清商家和投诉人自己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法,以保证问题顺利解决。(8)要字迹清楚。写投诉书,字迹清楚时保证投诉成功的重要条件。第四单元我们崇尚公平和正义(备课材料)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中学纪威俊第九课我们崇尚公平一、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天平”(第1课时)【教材分析】教学重点:感受公平。教学难点:理解公平是在比较中产生的。【学生分析】学生对现实社会中的公平问题了解甚少,对课文中学到的有关诗词、歌曲、其它文章等所反映的不公平事情的有一定的感受,但感受不深,而对自己在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主要是同伴交往)所遇到过的不公平事情感受较深,如对班干部的产生、荣誉称号的获得、教师对学生的不公平处理、体育文艺比赛中的不公平遭遇等。学生会对自己经历过的公平问题产生比较浓厚兴趣,这也是学生正确公平观形成的重要来源,从而成为学生正确价值观、人生观的一部分,并且影响他们的终身发展。【综合设计思路】第一步、介绍《别让委屈继续下去》一文作者的三次经历、两种感受,说明文明与野蛮,公平与不公平的区别。同时教师可以谈谈自己曾经遭遇过的不公平的经历,引导学生对自己遇到过的不公平问题的回忆并进行交流;第二步、出示曹植的《七步诗》,启发学生对类似诗词、文章的思考,说明不同时代、不同个人会有不同的不公平遭遇;第三步、让学生对课文第100页的问题进行合作探究,让他们谈谈自己认为公平的方法,然后出示一些简单的命题,如“商品离柜,概不负责”等,让学生进行判断;第四步、介绍一些由于人们对公平的追求致使一些不合理的制度已经死亡;第五步、讲解教科书第100-101有关思想家对公平的论述,在此基础上让学生书写对公平理解的一句话;第六步、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的评述,以阐明公平是在比较中产生的,主要是付出与得到之间的比较;有时间的话可以让学生进行案例分析。【教学中存在的疑问】公平与责任的关系(当我们讲公平感是在付出与得到之间的比较时产生的,主要是指个人之间的比较,其实公平还包括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个人应享有的权利和个人对社会的责任,而社会公平更多的是政府的责任。)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天平”(第2课时)【教材分析】教学重点与教学难点:社会公平对于社会稳定和个体发展的重要性。【学生分析】通过第一课时的学习,学生对公平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感受,但是对公平的重要性的认识(对社会、对个人)还是处于一种比较模糊的状态。学生还不能比较全面地看待现阶段的不公平现象。【综合设计思路】第一步、叙述事实:以2005年八月份刮台风发大水造成部分开发地区由于基础设施没有跟上,导致许多百姓的房子被淹没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部分村民开始集体上访;81 然后再假设一些条件让学生合作探究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农民不会餐集体上访;第二步、回顾历史上农民起义的原因;第三步、体察现实的一些公平问题;第四步、对教科书第102页的材料进行分析,并引述说2005第22期第55页《公正是最大的动力》;第五步、组织学生即时辩论(只要诚实劳动,肯定能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有时间可以利用相关案例进行拓展延伸。概括之:现实-----历史------现实(社会---企业---个人)【教学中存在的疑问】如何看待现实的不公平问题,尤其是发生在学生身边的而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如变相分快慢班)。这类问题不容易解释,主要是学校能够解决却不解决,有的政府能够解决却拖着不解决。被分到好的班级的学生没有意见而被分到差的班级的学生及家长有意见,公平问题还是受利益关系的影响。二、维护社会公平(第1课时)【教材分析】教学重点:理智面对不公平现象。教学难点:理解公平的相对性。【学生分析】通过前面两课时内容的学习,学生对何谓公平、公平的重要性有了一定的感受,但是这种感受还是片面的,往往会认为不公平总是客观环境造成的,环境总是与自己过不去。而对公平的相对性、时代性、乃至于公平与个人的思维方式、判断能力的关系还是不清楚的。到底如何对待不公平,这是学生对公平进行感受之后会产生的一个普遍困惑,也是他们的兴趣所在,又是学生成长过程中会经常遇到的问题。【综合设计思路】第一步、从上面两课时内容中谈到的有关公平问题的叙述进行导入,然后让学生阅读教科书103页各种“公平观”,思考后找出轨迹(经济—政治—思想观念—制度);第二步、让学生谈谈遭遇不公平时的策略或其他人遇到不公平情况时你认为该怎么办;第三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究影响公平观的因素如:《别让委屈继续下去》中反映的观念是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本人的遭遇与评判者的视野有关,曹植的遭遇与当时的制度有关,现在我们认为世袭制、嫡长制继承制是不公平的,但在那时却是社会所公认的原则;第四步、设置一些小的情景以指导学生的实践。【教学中存在的疑问】如何引导学生积极应对不公平现象,尤其是在讲心理层面的策略时该如何避免消极的说法(讲得不好则有消极逃避承担责任之嫌)。维护社会公平(第2课时)【教材分析】教学重点:理解公平合作对于社会共同生活的重要性;树立互惠的公平的合作意识。教学难点:自觉培养公平合作意识。【学生分析】上一课时的内容侧重于策略,带有要为公平而斗争的味道,而本课时的内容则强调了另一方面,即合作,合作也是一种实践,是一种行动,斗争与合作实际上是矛盾着的两个方面,公平地进行合作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维护社会公平的行为。当然,学生对为什么要公平合作,何为公平合作的理解还是比较肤浅的,然而,通过对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学生的权利义务观念已大有提高,因此本课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进一步把权利义务观念引入公平观念之中,使这两者在学生的思想中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种观念正是学生今后应对社会生活的一种视角、一种态度,甚至可能产生一种行为。【综合设计思路】第一步、以三个和尚没水吃的故事导入,让学对三个和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有水吃进行探究;第二步、让学生对七个人之间会怎样分粥进行合理的想象,由此引导学生认识公平的制度是公平合作的前提;第三步、选择相关案例让学生分析不正常的合作存在的问题;第四步、以瞎子与跛子合作逃生的故事来引导学生认识公平合作需要发挥个人的特长。【教学中存在的疑问】如何深入浅出地引导学生把权利义务观念与公平观念结合起来(主要是利用一些经典的故事);公平互惠的合作不是简单的付出与得到之间的数学推演,现代社会由于分工越来越细,更需要发挥合作者的特长,因此如何辩证地看待公平合作并指导自己的行为,这一问题将成为学生永远要思考和践行的问题。第十课我们维护正义一、正义是人类良知的“声音”(第1课时)【教材分析】教学重点:感受正义。教学难点:理解制度的正义性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而制定的。【学生分析】正义的概念毕竟是很抽象的,但是学生对正义战胜邪恶的故事并不陌生,如《西游记》、《水浒传》中的许多故事、附录中的材料,当然也包括古希腊的有关神话传说。通过对这些故事的描述,学生对正义的理解会逐步丰富起来。但这时学生还可能把正义与“劫富济贫”、“替天行道”、甚至侠客的行为联系在一起。尤其是学生对正义、制度、秩序之间的关系,很少有这方面的感受。让学生感受到正义的存在、正义的力量,正是初二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一种积极追求,从而为付诸正义的行动打下思想和心理基础。81 【综合设计思路】第一步、以师尾山宏无偿为中国战争的受害者代理诉讼导入;第二步、设计联想无极限的活动;第三步、在此基础上讲述任长霞的故事让学生谈谈对正义的理解;第四步、安排小组交流事先收集到的与正义有关的材料,接着从交流的材料中引出辨别是非的能力;第五步、介绍一些体现正义要求的有关制度。【教学中存在的疑问】对正义概念的理解,或者说正义可以用那些词来代替。如:正当、适当、合理、合乎情理、等等。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教师怎样备课、备成什么样的课的问题。正义是人类良知的“声音”(第2课时)【教材分析】教学重点和难点:理解社会的公平需要正义的制度来支撑。【学生分析】当学生初步理解正义的概念、正义的表现之后,对正义的作用、对正义与公平的关系还是比较陌生的。让学生来体会正义的制度是公平的支持和保障,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正义是制度的灵魂。如何看待义利关系,这也是初二学生所比较迷茫的问题。【综合设计思路】第一步、以名人名言导入;第二步、接着进行案例分析以引出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第三步、让学生交流所了解的相关制度并谈谈它们的正义性(如律师辩护制度、公检法分工协作制度等);第四步、再让学生讨论教科书中张俊父亲在交税问题的纳闷,帮助学生了解公平与正义的关系。【教学中存在的疑问】公平与正义的关系(它们都是关系型的范畴,都具有时代性、相对性,公平是互惠的要求、分配的原则、竞争的条件,正义是制度的灵魂、公平的支撑。例如,按劳分配,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下是符合公平要求的,但绝对的按劳分配甚至不劳动者不得食,那就与正义背道而驰了;按生产要素分配也是如此。又如刑罚,那实际上是一种报应观念的反映,所谓“恶有恶报”,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一种公平观、一种正义观。就拿没收财产来说,把犯罪人的所有财产都没收了,以至于生活无着,那也不符合正义。如何理解这两者的关系,将关系到对第四单元的整体把握。我们现在可以看到的许多文章都把公平和正义合称为“公正”,但教科书却把它们分开来安排。)二、自觉维护正义【教材分析】教学重点:正义感的定义、表现及具体要求。教学难点:引导学生自觉维护正义,做一个正义的人。【学生分析】由于世俗的原因,人们见到为非作歹的现象时有很多人选择不闻不问、消极逃避的态度,也由于我国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的原因,使得一些见义勇为者的最后遭遇让人感到遗憾、可惜。这些现象的存在必然影响到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在这里,不但要让学生学会权衡利弊、更要让学生选择冷静对待,既不要动不动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也不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要见义巧为、见义智为。这是法制社会对对文明人的一种要求,也是现代人必备的素质,这也符合学生的实际需求和个人健康成长的需要。【综合设计思路】第一步、以《信用不良,高材生求职屡屡碰壁》的故事导入;第二步、出示马丁神父的《忏悔诗》来帮助学生理解纵容非正义行为的危害性;第三步、设置两难情景让学生从中得到体验;第四步、播放一些古今中外追求正义的仁人智士的事迹,让学生感受正义的力量,从而引导学生做一个正义的人。【教学中存在的疑问】诚信与正义的关系(诚信,也就是不欺诈、不妄语,信守诺言。现代社会的诚信是一种道德规范,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也是个人和企业的伦理原则和发展战略。然而诚信必须以正义作为价值指导、判断标准。这个问题也是教师把握教科书的一个重要问题)教学设计维护社会公平(第2课时)●○课前准备教师:搜集几个与本课时内容相吻合的故事。学生:回忆自己在团体生活中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情况。●○板书设计(二)自觉树立公平合作意识1、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2、在合作中要承担自己的责任●○教学设计81 教学环节教学环节设计设计意图故事导入播放动画并叙述:大家听说过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的故事吧(参见附录1)。请大家运用公平的理念回答下列问题:①为什么一个和尚不愁水吃?②为什么两个和尚尚能合作?③为什么有了三个和尚反而没水吃了呢?板书(二)自觉树立公平合作意识小结:一个和尚则不存在公平问题;两个和尚抬水时他们会认为彼此的权利义务是相当的,因此也不会过于计较公平与否;等到三个和尚时,他们会认为自己的付出会得不到相应的补偿。用这个经典的故事来引导学生认识每个人的公平感对于合作共事、甚至对于谋求生存的重要性。合作探究问题: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三个和尚才会有水吃?步骤:第一步,先个人思考。第二步,小组内交流,完善方案。第三步,小组代表在班内进行交流。出示问题:你从中受到了什么样的启发?小结:社会需要合作,合作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合作需要规则,规则必须体现公平。这样,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得到更好的发挥。社会才能和谐地运转。进一步让学生认识到公平是具体的,公平存在于具体的规则之中,制定规则要符合公平的理念。合理想象讲述:有七个人曾经住在一起,每天分一大桶粥。要命的是,每天都是不够的。出示问题:请大家进行合理想象,接下来这七个人之间在粥的分配问题上会产生什么样的故事?让学生先用笔写下自己的合理想象;学生交流。小结:在不同的制度下,有不同的分配方式。制度的公平与否,直接影响人们之间合作的风气。(参见附录2)良好的合作要有良好的风气,良好的风气要有良好的制度作保证。理性思考引导学生仔细阅读教科书105、106页的图画和文字说明。出示问题:①小吴的行为影响到了哪些人的利益?原因是什么?②小吴可能会怎么做?她的行为会带来哪些后果?③现代社会需要什么样的合作?哪些合作方式是社会不受欢迎的?小结:合作需要克制自己,合作需要彼此尊重(参见附录3)。侧重从心理层面对学生进行引导。案例分析案情:甲、乙、丙三人分别按照约定的投入合伙开了一家远达运输公司,起先他们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获利颇丰。后来,甲认为自己的业务最多,管理水平最高,强行要求其他两个人都应该服从他的安排,公司的利润也由他分配,曾经悄悄地把把部分利润转到自己的帐户,经常粗暴对待乙丙,并且他自作主张把仅有的一辆运输车出借,导致公司长期无法经营。为此,乙丙要求甲承担责任,甲不同意。后来几经协商,三人终于达成一个协议。出示问题:①你认为甲的哪些行为违反了公平原则?②你认为该协议主要应规定那些内容?(提示:可以从甲、乙丙三人的权利义务进行思考)③假如你是甲的朋友,将从哪几个方面劝说他?(参见附录4)小结:为了更好地合作,每个人要承担自己应该做的,而且要及时调整心态。设置实际生活中的情景,进行课堂感受、分析,进一步认识到社会生活中时时处处需要公平,公平的合作必然是互惠的合作。强调运用。反躬自省讲述:一个瞎子与一个跛子,被大火围困于楼内,眼看要坐而待毙。但四肢健全的瞎子和眼睛完好的跛子,却巧妙地组合成了一个完整的“身体”:瞎子背起跛子,跛子指路,终于从大火中死里逃生。出示问题;①如果这两个人只顾自己逃生,会有什么结局?②如果是瞎子指路,跛子背人,又会是怎样的一种结局?③请你列举自己或他人通过公平合作克服困难的事例。④请你列举自己或他人不善于公平合作导致失利的教训。⑤听了这个故事后,结合你的特长和不足之处谈谈与他人合作的感想81 小结:社会是一个合作系统,公平合作需要发挥你的特长。以故事的形式,让学生明白社会生活中的互惠并不是大家都做同样的事、做数量相等的事,要辩证地看待互惠与合作。附录1.感慨与公平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汝,莫我肯顾。逝将去汝,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硕鼠》陶尽门前土,屋上无片瓦。十指不沾泥,鳞鳞居大厦。《陶者》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题临安邸》2.别让委屈继续下去记得在小学的时候,每星期有作文课。国文教师除了在作文卷上有批语外,还把全班的作文排好了名次,当堂唱名发还。如名次排在后面,显得非常难堪,于是大家对作文都很努力。我本来就喜欢作文,再加上努力,所以作文发还时,常是名字在前几名之中。一次作文,题目是“北风”还是“春风”我已记不清了,做完后自己很得意,当时觉得下星期发还时,我一定是在前几名之中。没有想到,不仅前几名没有我,甚至中间也没有,而是排在最后一个。我根本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下了课,去问国文老师,老师说:“这不像你这个小学生做的,一定是抄自什么杂志上的。”我惊讶得不得了,我说:“确实是我做的。”老师说:“你不可能做这么好,你是抄的,你如果说不是抄的,拿出证明来!”我如何能够证明?深感委屈的我大哭了一场。小时候的多少事情,我现在几乎都忘了。惟独这次所受的委屈,总是记得清清楚楚。事情竟然无独有偶,我在大学三年级时,又出现了一次类似的事。那是考交流电路的课,有一道求最低还是最高功率的问题,教授所讲的是用微积分求最大或最小的方法。我在考试时,嫌那个方法麻烦,竟异想天开,用几何作圆,利用切线的关系,找出答案来。那一次考试,我又是很得意,却没有想到这一题竟然得了零分——教授说我不会微积分,而这个几何方法呢,一定是从别处抄来的。于是我在小学所受的委屈再版了一次。时光流水似的逝去,我在美国当了教授,又遇到一次类似的事,不过我扮演的不是学生,而是教师的角色。有一个美国学生提交了一篇学期论文,当作期末考试。我翻来覆去地看他这篇论文,发现不仅风格清新,而且创新满纸,令人不能相信是一个大学生所作。我很自然地怀疑他是从什么地方抄来的。问题就这么极端:如果是抄来的,只能给不及格;如果不是抄来的,那就太好了。我到图书馆查了两天最新到的期刊,看看有无类似的东西,却不得要领。于是请教一位同事,问他该怎么办。我这位同事对我提出的问题,倒显得有些惊异。他说:“如果你不能查出你的学生是抄来的,你就不能说他是抄来的,你的学生并没有义务去证明他不是抄来的,这是罗马法的精神。文明与野蛮的分际,就在这么细微的差别上。我觉得这是常识,你却觉得这是个问题,好奇怪!”我不禁一怔;幸亏同事提醒,否则,那种委屈又会再版。——(台湾陈之藩文摘自《视野》2004.5)3.文明的尺度上世纪末80年代我和林斤澜、柳溪两位老作家访法。有一个风雨天,我们的汽车驶在乡间道路上。在我们前边有一辆汽车,他们的车轮扬起的尘土,一阵阵落在我们的车窗上。而且那条曲折的小道没法超车。终于到了一个足以超车的拐弯处,前边的车停住了。开车的那个人下了车,向我们的车走来。用法语跟我们的司机说了半天。后来,我们的车开到前边去了。我问翻译:“你们说了什么?”他说,对方坚持让他将车开到前边去。他说,对方认为,自己的车始终开在前边,对我们太不公平。┅┅(梁晓声文节选自《人民日报》)4.不平则鸣81 元朝统治者把全国的百姓分成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个等级。因此,元朝时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相互交叉、非常激烈。1324年由于水利失修,致使一些自然灾害无法抵御。各地的旱涝、雹雪、蝗虫、瘟疫等灾害几乎连年不断。1344年4月,气候突然反常,狂风暴雨数月不停,黄河猛涨,洪水冲溢而出,黄河在河南兰考东北、白茅堤决口。河患持续了六、七年,仍不见好转。不仅百姓死亡过半、就连官府的财政收入也受到了严重影响。为了平息水患,元政府于1351年强征民工15万人,修筑堤防。就在此时,刘福通、韩山童等聚集教徒3000多人,杀乌牛白马,宣誓起义。一时间各地农民纷纷响应,元政府在滚滚的农民起义的洪流中被推翻了。5.公正让我别无选择在上海刚刚结束的世乒赛中,有一场球令人难忘。那并非一场决赛,只是一场淘汰赛,中国选手刘国正对德国选手波尔,胜者进入下一轮,负者只有打道回府,再无机会。两强相遇,打得难解难分。在第七局也是决胜局里,刘国正以12比13落后,再输一分就将被淘汰。就是这关键的一分,刘国正的一个回球偏偏出界了!极度沸腾的场馆顿时寂静无声,观众们似乎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刘国正自己好像也懵了,愣愣地站在那里;波尔的教练已经起立狂欢,准备冲进场内拥抱自己的弟子。而就在这一瞬间,波尔却优雅地伸手示意,指向台边——这是个擦边球,应该是刘国正得分。就这样,刘国正被对手从悬崖边“救”了回来,而且,最终反败为胜。这是一场足以震撼世人的经典之战!不仅是因为双方选手的高超球艺,也不仅是因为刘国正在绝境中的坚忍不拔,更因为波尔那个优雅的手势。对于波尔,夺取世界冠军是梦寐以求的夙愿,却屡屡失之交臂。这一次,他再次如此接近自己的梦想,只要赢下那一分,就可顺利晋级。而这个球是否擦边或许只在0.01厘米之间,观众看不到,对手也看不太清楚,而即便是裁判也可能错判。但是,波尔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主动示意。波尔失利了,同时赢得了异国观众雷鸣般的掌声。赛后,记者们追问他为何要这么做。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句:“公正让我别无选择。”(朱慧松文摘自《羊城晚报》)6.七个人分粥吃有七个人曾经住在一起,每天分一大桶粥。要命的是,粥每天都是屗够的。一开始,他们抓阄决定谁来分配,每天轮一个。于是乎每周下来,他们只有一天是饱的,就是自己分粥的那一天。后来他们开始推选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出来分粥。强权就会产生腐败,大家开始挖空心思去讨好他,贿赂他,搞得整个小团体乌烟瘴气。然后大家开始组成三人的分粥委员会及四人的评选委员会,互相攻击扯皮下来,粥吃到嘴里全是凉的。最后想出一个办法:轮流分粥,但分粥的人要等其他人都挑完后拿剩下的最后一碗。为了不让自己吃到最少的,每人都尽量分得平均,就算不平,也只能认了。大家快快乐乐,和和气气,日子越过越好。同样是七个人,不同的分配制度,就会餐有不同的风气。所以一个单位如果有不好的工作习气,一定是机制问题,一定是没有完全公平公正公开,没有严格的奖勤罚懒。如何制订这样一制度,是没个领导需要考虑的问题。(选自南方网)7.事故致残身体,法援温暖人心李莲,53岁,北京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职员,女儿系大学二年级学生,母女相依为命。2001年10月31日,李莲乘坐北京某公交公司公交车回家。当车行至朝阳路小庄站附近时,由于车速过快,与一辆同向行驶的面包车相刮。公交车司机紧急刹车,李莲被重重地摔了出去,后脑部撞到车门上,整个身体呈折叠状被摔在上下车的台阶与车门之间的深槽内,紧接着车内其他的人纷纷压在李莲身上,致其当场昏迷。李莲被送入医院治疗。李莲住院期间,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需专人护理,出院时,也无明显好转。2002年8月16日,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法医鉴定,为“李莲的损伤符合三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为80%。”李莲受伤后,家里唯一的收入没了,公司对赔偿事宜却不闻不问,母女俩陷入困境。于是,母女俩把一线希望寄托在法律援助上。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在当事人协助为搜集证据、计算赔偿数额,与当事人去多家医院及残疾用具商店调查取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北京市某公交公司赔偿李莲医疗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以及精神损失费总计611,961元。8.马丁神父的忏悔录在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镌刻着一位德国新教牧师留下的发人深省的短诗。他曾是纳粹的受害者,也是对非正义保持沉默的受害者。81 “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保持沉默——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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