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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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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研财政税收论文范文:谈谈“营改增”环境下高校横向科研涉税理由深思word版下载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营改增”环境下高校横向科研涉税理由深思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科研论文的写作者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论文片段:;试点纳税人在境外或“营改增”环境下高校横向科研涉税理由深思向境外提供的符合条件的工程勘察勘探等服务,免征增值税。随着社会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市场的刚性需求将会是科研的主要目标,而政府支持资金的纵向科研经费所占比例将会越来越少。横向课题的数一、科研经费分类目前高校科研项目主要分为纵向科研和横向科研。纵向科研指由各级
2、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由政府部门(如基金委、发该委、科技部、地方科技厅、科技局)支持资金的项目;而横向科研则主耍指由各企事业单位委托学校某教师或课题组研究、从企业单位得到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如“四技”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含技术培训及技术中介)所取得的收入。纵向科研款项不涉税,大部分应开具带有财政厅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即财政性票据,用于高校收取的单位间往来性质的非经营性款项结算。横向科研属涉税科研,应开具税务性票据。该种票据根据其经营活动性质的不同,应到税务部门办理领取相应的票据。横向科研项目一般涉及营业税
3、、营业税附加、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金业所得税。二、“营改增”政策下高校科研形势2012年7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试点地区从事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纳税人自新旧税制转换之日起,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4、;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适用6%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试点后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增值税应税服务,可抵扌II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提供的符合条件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提供的研发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试点纳税人在境外或向境外提供的符合条件的工程勘察勘探等服务,免征增值税。随着社会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市场的刚性需求将会是科研的
5、主要目标,而政府支持资金的纵向科研经费所占比例将会越来越少。横向课题的数量与层次,将直接反应高校师资队伍的素质和整体的科研能力,是高校科研水平综合实力的体现。“营改增”税收政策的调整对高校横向科研有很大的影响,利弊程度也有待观察。三、“营改增”对科研教师及高校的影响(一)“营改增”对科研人员的影响税收调整对高校横向科研教师而言,主要是缴纳税款的变化,而税款缴纳到底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则耍看高校纳稅人的性质。以南京工业大学为例,南京工业大学是独立会计核算的独立法人,属小规模纳税人,教师的横向科研大部分属于“四技”服务,营业税税率适用5%
6、o“营改增”前,如果一笔技术咨询服务科研收入10000元,账务处理为其收入10000元,另外需计提营业税10000X5%二500元,城建税500X7%二35元,教育附加税500X5%二25元。“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适用3%,同样的一笔科研业务,税改后账务处理为收入=10000/1.03X0.03=9708.74元,计提的增值税=10000/1.03X0.03=291.24元,城建税291.24X7%=20,39元,教育附加税291.24X5%二14.56元。税改后科研人员承担的税负由560元(500+35+25)减少为326.19(
7、291.24+20.39+14.56)元,降幅达41%。可见,“营改增”税收调整后,以小规模纳税人为主体的高校,税收减免幅度是很可观的。而对一般纳税人影响则不同,以南京工业大学科技开发中心为例。南京工业大学科技开发中心是独立会计核算的非独立法人,属一般规模纳税人,其横向科研也大部分属于“四技”服务。同样,在“营改增”前,也还是同一笔科研业务,其账务处理为收入10000元,计提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计560元;“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调整为6%,其账务处理为收入=10000/1.06=9433.96元,计提增值税二10000/1.06X0.0
8、6二566.04元,税改后科研人员承担的税由560元增加到566.04元,增幅1.08%。可见“营改增”税收调整后,以一般规模纳税人为主体的高校,税负没有降低反而提高了,虽然提高的幅度不是很大,但是如果科研款项比较大,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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