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规范 (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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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规范 (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省局)内设业务处室(以下简称业务处室)、赣西南、赣中、赣东北监察分局(以下简称分局)以及煤矿安全监察员(以下简称监察员),履行煤矿安全监察

2、执法职责时,适用本规范。第三条煤矿安全监察要求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53强化煤矿生产安全属地管理,促进地方政府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纠正和消除煤矿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煤矿企业依法生产,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第四条围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做好煤矿安全许可、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基础工作、执法计划的编制与管理、现场监察与处理、煤矿事故调查、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的查处、对地方政府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

3、、安全生产统计分析、执法监督等。第五条省局监察执法工作为“协调、指导、监察、服务”,侧重于协调省、设区市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必要时帮助分局协调辖区内的工作关系,对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查指导,监察以专项监察和完成国家、省政府监察任务为主,适当开展重点监察、定期监察;分局监察执法工作为“监察、服务、协调、指导”,侧重于重点监察和定期监察,配合省局专项监察,协调与各县市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和对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查指导。省局监察执法业务侧重以下八个方面:(一)煤矿安全行政许可;(二)对分局监察执法工作的

4、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及管理煤矿检验机构、培训机构、救援中心、统计中心;53(三)对江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含萍乡矿业分公司、丰城矿业分公司、新余矿业分公司、乐平矿业分公司)煤矿企业决策层、管理层的监察;(四)对产煤设区市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五)对重大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的调查处理。对较大事故的督导和批复;会同有关部门核查煤矿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隐瞒事故,有必要时指导分局核查煤矿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的隐瞒事故。(六)按分级管理权限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及竣工

5、验收;(七)监察执法规章制度建设;(八)对执法中的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监察执法等。分局监察执法业务侧重六个方面:(一)掌握煤矿基本情况,对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开展监察;(二)对确定的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三)对一般事故、较大事故及较大涉险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批复;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核查煤矿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的隐瞒事故。(四)对煤矿主要生产及安全系统的监察;53(五)按分级管理权限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及竣工验收;(六)对产煤县(市、区)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第六条省局

6、每月以工作抄告单和分局联系工作,分局应围绕省局工作安排,做到上下统一、步调一致。业务处室与各分局之间要建立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联系机制,加强沟通和信息交换,密切配合,避免重复监察,提高监察效率。第七条各分局要结合辖区监察实际,突出监察效果,不断总结适合辖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和监察方法,由省局发布至各监察分局相互学习借鉴,以促进监察业务水平的提高和推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附:1.赣西南监察分局煤矿安全生产提要监察法、2.赣中监察分局国有重点煤矿“五集中监察”法、3.赣东北监察集中监察十二步工作

7、法及国有重点煤矿联动监察十步工作法。第八条省局和分局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按有关规定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第二章煤矿安全行政许可第一节煤矿安全行政许可的种类及一般规定53第九条江西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办理下列行政许可事项。并执行下列规定:(一)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令第8号)以及《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赣

8、煤安发〔2005〕8号)规定,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1.省局成立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领导小组;2.省局成立发证办公室,归省局二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3.分局综合室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工作。(二)按照《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规定,省局科技装备处负责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分局自行统筹安排。(三)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令第20号)、《江西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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