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土地征收存在问题的探讨

关于集体土地征收存在问题的探讨

ID:31307230

大小:104.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1-08

关于集体土地征收存在问题的探讨_第1页
关于集体土地征收存在问题的探讨_第2页
关于集体土地征收存在问题的探讨_第3页
关于集体土地征收存在问题的探讨_第4页
关于集体土地征收存在问题的探讨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集体土地征收存在问题的探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关于集体土地征收存在问题的探讨  摘要:通过对集体土地补偿存在问题的分析,深入挖掘了集体土地补偿过程中的困难和原因,进行了集体补偿难的症结分析。存在补偿少、补偿金额难以及时到位、税收政策问题以及金融政策执行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及建议,并对未来集体土地征收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  关键词:集体所有土地;土地征收;问题  我国是一个存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发展中大国,要转向城乡统一和发达的一元经济结构,工业化和城市化道路无疑是必然选择。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大量的农用地(特别是宝贵的耕地资源)也同样不可避免地转化为

2、城市建设用地。急速推进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使中国当前的土地征收制度面临严峻挑战,集体土地征收的实际过程、征收涉及的资金等方面都存在许多问题,合理解决这些问题,使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更好更顺利的进行,显得尤为重要。  一、集体土地征收纠纷成因分析  集体土地征收纠纷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矛盾复杂,一旦处理不当,极易演变成激烈的冲突,因此在处理时也更应慎重。导致此类纠纷数量急剧上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非常关键的一点在于目前我国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缺乏法律规制,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5  我国法律对征收集体土地的前提规定缺乏有效的审查标准。《宪法》《物权法》《土

3、地管理法》中都仅以"公共利益需要"作为判断征收合法性的标准,除此之外,法律对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并无规定具体衡量和裁判的标准和程序,在实践中就很容易借"公共利益的需要"之名扩大到一些非公共利益需要的商业用地项目,政府可以利用其对"公共利益"的解释权任意征用土地,再以市场价格转让给开发商进行非公益性建设,获取了巨额的利润,这就与因公益而征收土地的目的背道而驰。  有些政府规避正当征收程序,侵害被征收人利益。《立法法》第8条第6项规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能制定法律。但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第5项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

4、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而条例不是狭义的法律,只是国务院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因此政府在对非国有财产进行征收过程中,却援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显属于适用法律不正确,以此来逃避自己本应承担的补偿责任,严重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5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不合理。现行法律规定,在征收耕地过程中,其补偿费用的范围只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而这个补偿标准主要是按照年产值倍数法计算出来的。但是年产值仅仅反映作为耕地的土地使用性质,同一块土地在不同投资的情况下,因为地理位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交易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他们

5、的实际产出是有巨大差别的。而土地使用性质的改变可以实现非常大的增值收益。而这些收益应当在土地所有者、用地方、政府之间进行一个合理的分配,实现利益的均衡。遗憾的是,目前的补偿标准没有考虑这些因素,结果造成利益的失衡,被征收者成为最大的利益受害者,没有彰显法律的公平理念。  二、构建完善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事实上,对于上文叙述的因果颠倒的转变土地性质的行为,国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曾两次进行纠正,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解释,农民土地被征收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援用狭义的法律来依法征收,给被征收人合理、合法补偿,而狭义的法律只能由国家最高的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

6、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制定[3]。而土地被征收后,会产生"农民转居民"的法律后果。在实践中,有些政府为了片面的利益就颠倒这样的因果关系,把"农民转居民"的法律后果当成征收集体土地的原因,试图逃脱自己应承担的补偿责任。先征地、后利用的程序应当理顺,才能首先在源头上遏制征地过程中其他主体与民争利的情况,确保法律关系明晰,使征地行为在法治的规范下进行。  首先,界定征收合法性的客观标准。"公共利益"是土地征收权行使的前提,对"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是世界性的法律难题,也一直是利益博弈的平衡点,界定范围过宽将损害物权稳定与安全秩序,界定过窄将影响公益事业的发展。目前《国有

7、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条中对公共利益的界定采用了概括式列举的方式,值得各级政府在集体土地征收中予以借鉴。同时在评判公共利益、征收过程的环节中引入有效的评判机制,避免流于形式的听证等监督形式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要从立法上保障被征地人对公共利益的知情权。5  其次,设立相对统一、合理的补偿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是进行农村征地与拆迁法律制度改革的核心。我们要根据特定的地价体系,结合市场供求关系、市场价格来不断提高补偿标准,对于偏远地区的土地在征收时还要充分考虑增加额外的补偿,比如养老保险费用及最低生活保障费用等。同时要不断规范补偿方式,严格补偿程序

8、,减少补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