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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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事指南BSZN-151056—2017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7月21日发布-3-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办理对象是在本县辖区内商品房屋租赁。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日住建部令第6号)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

2、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审批条件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的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方式:可乘坐县内上寨至下下新民方向公交车直达。时间:早上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办理人:罗克花、张晓磊六、申请材料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新办备注1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验原件2房屋所有权证书包括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3、、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1√验原件3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复印件1√验原件4出租委托代管的房屋,即产权人同意将房屋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同意以他人名义对外出租的,须提供合法授权书复印件1√验原件5原出租人属国外企业(含港澳台企业),提供的同意转租证明须经公证处公证。如已办理租赁备案的原《房屋租赁合同》有约定同意转租事项,则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验原件6属一手待售商品房,提供商品房过户证明书、证明该房屋用途的规划审批材料、承诺书原件1√收原件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七、审批时限受理时限:1.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

4、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2.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3-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业务的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1.初审: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并组织现场勘察;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签定初审意见,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2.复审: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对符合许可条件及标准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住建局分管领导审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时限为5个工作日。3.决定:按照许可

5、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初审、复审意见进行审定。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初步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重大事项在签署审批初步意见后须报局长审定,时限为3个工作日。4.办结告知:根据许可最终决定,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对准予许可的,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时限为2个工作日。八、审批收费(无)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十一、年审

6、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无)(一)申请1.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龙泉上寨市场管理局二楼住建局窗口。(2)网络提交。网址:http://www.xzsp.ynws.gov.cn。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网络提交:时间不限。(二)受理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窗口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发送《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

7、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办理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勘察初审和复审。(四)审批发证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龙泉上寨市场管理局二楼住建局窗口。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6269023.网络咨询。西畴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网站(http://www.x

8、zsp.ynws.gov.cn)(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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