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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农村税费改革的动因分析 农村税费改革是针对现行于农村和农业领域的税费制度的改革,其力图通过打破旧有的农村分配体系,将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重新梳理,最终实现对农村经济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XX年,中央提出要对农村税费制度进行改革,并逐步在部分省市进行以“三个取消、两项调整和一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和推广。XX年全面免除农业税,“皇粮国税”这一烙在中国农民身上几千年的印记彻底成为了历史,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要
2、历史性成效。伴随税费改革的持续深入,税费改革遇到了很多新问题,通过对税费改革起初的动因进行剖析,可以发现农村税费制度的一系列弊端,对下一步农村税费改革的着重点,实现农村综合改革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一、农村税费制度僵化,难以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形势 1.税制的结构不合理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集中体现在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两
3、者的性质、界限没有清晰地划定。理论而言,农业税具有收益税的性质,进行农业生产并获得收入的个人集体及单位都要上交;而农业特产税则具有流转税的性质,其征收对象仅针对生产和收购应缴税的农业特定产品的单位及个人,是对其销售应税农业特产品的销售收入和购买应税农业特产品的支付金额征收的一种税。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仅靠国务院发布的一个《通知》、两个《规定》来征收,所以农业特产税的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两大核心部分是以《农业税条例》为基本依据的,这直接导致了农业特产税是作为农业税的组成部分来进行征收的。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无论在计税依据、税率还是在税种性质、征收
4、的过程等诸方面都有很大区别,两者在国家整个税收体系中具有相对独立的特点。这不仅造成了具体税收过程中,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的重复征收,而且农业特产税应有的宏观调控功能遭到严重削弱。① 2.计费依据不规范、税率不合理 首先,现行农业税的征税是将农产品的常年产量作为计税依据的,但这个常年产量却是在生产力不发达的20世纪50、60年代确定下来的。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生产力得到前所未有的解放,农产品的产出量翻倍增长,实际常年产量已远远超出作为计税依据的常年产量。其次,在税收减免期间,我国垦荒面积逐年增加,但这部分新增耕地却未能及时纳入到征税范围中去,导
5、致大量土地无税现象;同时伴随国家工业化、城镇化战略的推进,大量农田被征用,但在实际征税过程中,这部分土地没有及时被核减出来,最终又导致了有税无地的怪相。最后,不同地区受气候、土壤肥沃程度、地形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农业产出量差距很大,但各地实际税赋额度却遵循同一标准,造成地区间税负不平衡。 3.现行税费制度与分税制财政体制不适应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
6、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一方面,从政府财政收入的角度看,农业税制定之初税率便固定下来,这造成相较于农村经济规模大幅增量的情况而实际农业税收规模却不断下滑。同时,很多政府收入用规费形式来收取一些适宜以税收形式征收的财政收入,这部分收入未能及时纳入到国家管理范围内去,导致税收“缺位”。税率的稳定性及税收范围的固定性造成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足。为了实现政府的有效运转,很多地方政府不顾法律规定,超出权限范围对农业税的负担和征税范围进行调整,更有甚者层级加大税收负担,并当做联盟政治任务下达,按人头和土地数量来平摊税款的现象层出不穷。另一方面,从政府
7、财政支出的角度看,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都需要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同时,乡镇政权规模不断膨胀,所需财政供养的人员不断增多,加大了乡镇财政的负担。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维持收支平衡,政府开始税外收费,导致农村中出现“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的现象。 二、农村税收制度导致农民负担沉重,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1.税收制度安排不合理,导致农民税负沉重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
8、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收条例》的规定,农业税属于地方税种,其征收主体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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