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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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利息  篇一: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款利息认定规则  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款利息认定规则  【案例要旨】  无效建设施工合同是一类十分特殊的无效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所确立的原则,在审判实践中,对无效施工合同结算后果的处理应当突破合同法的一般规定,不适用折价补偿的不当得利返还规则,而是由无效施工合同的施工人参照合同约定主张支付工程款及相应的工程款利息。  【

2、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原告):甲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乙公司、朱某  XX年7月13日,丙公司(甲方)与甲公司(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丙公司上海市四川中路某处室内装修工程设计事宜签订《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合同项目设计费100,000元。同月15日,朱某直接向甲公司支付50,000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

3、学发展观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利息  篇一: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款利息认定规则  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款利息认定规则  【案例要旨】  无效建设施工合同是一类十分特殊的无效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所确立的原则,在审判实践中,对无效施工合同结算后果的处理应当突破合同法的一般规定,不适用折价补偿的不当得利返还规则,而是由无效施工合同的施工人参照合同约定主张支付工程款及相应的工程款利息。  【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原告):甲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乙公司、朱某  XX年7月13日,丙公司(甲方)与甲公司(乙方)就甲方委托

4、乙方承担丙公司上海市四川中路某处室内装修工程设计事宜签订《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合同项目设计费100,000元。同月15日,朱某直接向甲公司支付50,000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利息  篇一: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款利息认定规则  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款利息认定规则  【案例要旨

5、】  无效建设施工合同是一类十分特殊的无效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所确立的原则,在审判实践中,对无效施工合同结算后果的处理应当突破合同法的一般规定,不适用折价补偿的不当得利返还规则,而是由无效施工合同的施工人参照合同约定主张支付工程款及相应的工程款利息。  【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原告):甲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乙公司、朱某  XX年7月13日,丙公司(甲方)与甲公司(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丙公司上海市四川中路某处室内装修工程设计事宜签订《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合同项目设计费100,000元。同月15日,朱某直

6、接向甲公司支付50,000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利息  篇一: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款利息认定规则  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款利息认定规则  【案例要旨】  无效建设施工合同是一类十分特殊的无效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所确立的原则,在审判

7、实践中,对无效施工合同结算后果的处理应当突破合同法的一般规定,不适用折价补偿的不当得利返还规则,而是由无效施工合同的施工人参照合同约定主张支付工程款及相应的工程款利息。  【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原告):甲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乙公司、朱某  XX年7月13日,丙公司(甲方)与甲公司(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丙公司上海市四川中路某处室内装修工程设计事宜签订《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合同项目设计费100,000元。同月15日,朱某直接向甲公司支付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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