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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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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劳动合同,盖章 篇一:如何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如何在劳动合同上签名盖章 (1)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上盖章签字的重要性劳动合同上,通常都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印鉴。其目的是为了确认合同的内容和宣示双方遵守合同条款的承诺。因此,几乎所有的合同上,都毫无例外地要写上一句: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生效。签字、盖章即生效,是订立各类合同的一般规则。 所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劳动合同上签名盖章。假如不十分清楚和同意合同的内容,就不要急于在合同
2、上签名盖章。 (2)按照惯例和法律常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的人,必须是这个企业的法人代表即经理、厂长之类的老板本人,必须是企业的一把手。而企业的副职,如副厂长、副经理和党、团负责人均无权在劳动合同上签名。当然,如果一把手不在或无法实施签名盖章时,由一把手出具文字授权文书,副职或其他人也可代为签名。 (3)劳动合同上,用人单位须加盖公章才有效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3、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而这个公章只能是该企业的办公用章,或合同专用章。除此之外的党、团、工会、妇联、财务和其他二级机构,如公关部、人事部、人力资源部之类的企业下属机构的专业用章,加盖在合同上,均不被司法程序认可。 (4)在劳动合同上签署自己的姓名,标志着劳动合同的生效因此,你在签名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必须签上与自己身份证和户口本相同的名字,不得签署假名、小名、有别字、有错字的姓名;二是字迹清楚,易于辨认。 (5)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顺序一般而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只要双方都在场,无论其用人单位,还是打工者,是谁先在
4、劳动合同上签字都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但是,依笔者之见,为使打工者能够较多地争得一些主动权,建议你应主动要求或请用人单位先签,而后打工者再签,这样,既显得礼貌,又留有余地。 篇二:劳动合同,公章,合同章 篇一: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有效吗?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有效吗? 杜小姐在某公司做文秘工作一年多了。最近,在工作中出了几次差错,让总经理很不满意。于是,公司决定解除她的劳动合同。杜小姐对此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机构在审查公司与杜小姐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发现,公司在这份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也没有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公司这方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个人签字。按
5、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有人认为这份合同属于无效,但杜小姐不同意,她认为:“第一,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公司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这就表示公司认可该合同,怎么能说是无效合同呢?第二,这份合同虽然没经过鉴证机关审查鉴证,但合同条款中并没有违法和不公正的内容呀。所以,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劳动
6、合同。” 又有人认为:“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本身就不符合订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再加上又没有经过鉴证,这份劳动合同当然无效了。” 这份劳动合同无效吗?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本案中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所以,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毕竟有法人代表(总经理)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不能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合同。 实际上,该公司与杜小姐双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时间里,
7、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也享受了各自的权利,现在有人突然说合同是无效的,实在是荒唐可笑。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规定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换句话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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