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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8
《韶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http://www.docin.com/sundae_meng韶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应当遵循:(一)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二)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三)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多层次、广覆盖的原则。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三)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
2、(包括农民工)和退休人员;(四)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五)失业人员;(六)城镇灵活就业人员。http://www.docin.com/sundae_meng第四条离休人员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行政监督和管理。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二)制定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管理办法,并对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和制度提出调整意见;(三)负责对全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进行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审定和年审;(四)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及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执行
3、医疗保险政策和规定的情况,并查处各种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五)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施行政监督和管理。第六条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保中心)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一)负责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有关医疗保险业务的办理、咨询和指导;(二)负责编制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按规定上报医疗保险的财务、统计报表;(三)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医疗保险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支付;http://www.docin.com/sundae_meng(四)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质量协议,并对其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和协
4、议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处理;(五)负责对所属各办事处的业务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第七条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主要职责:(一)宣传、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法规;(二)会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驻当地办事处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管理;(三)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第八条用人单位、参保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参保手续:(一)用人单位的职工参保时,由所在单位办理参保手续;灵活就业人员和无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参保时,可由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机构代办参保手续。(二)首次参保的用人单位或代管单位
5、、参保人员,应填写《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登记表》,到劳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社会保障卡》。第九条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应予每月15http://www.docin.com/sundae_meng日前缴纳当月的医疗保险费,次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情况发生变动时,须在当月25日前到地税部门办理变动手续,因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造成参保人员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由参保单位、参保人员负责。第十条停产、半停产企业的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均可转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原有缴费年限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挂勾。第十一条基本医
6、疗保险缴费标准:(一)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的6.5%缴纳;在职人员按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退休人员本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灵活就业人员按本人缴费工资的5%缴纳;(三)从2009年7月1日起新参保的农民工(非本市户籍),由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40元缴纳,农民工本人不缴纳;(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单位缴费部分按6.5%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个人缴费部分按2%从本人失业保险金中扣缴;(五)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得超过上年度本省在岗职工月平均
7、工资的300%。第十二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http://www.docin.com/sundae_meng(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不得少于20年(包括大额医疗保险),但从2009年7月1日起新参保的农民工,不设置缴费年限。(二)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可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5%一次性补缴所缺年限的医疗保险费;或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5%按月缴纳;或先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5%为标准作为补偿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与服务年限挂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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