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外贸法律制度.doc

第十五章 外贸法律制度.doc

ID:28846204

大小:24.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2-14

第十五章 外贸法律制度.doc_第1页
第十五章 外贸法律制度.doc_第2页
第十五章 外贸法律制度.doc_第3页
第十五章 外贸法律制度.doc_第4页
第十五章 外贸法律制度.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第十五章 外贸法律制度.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第十五章外贸法律制度一、重点掌握的问题1.货物进出口2.反倾销的措施3.其他补救措施4.国内程序救济和多边程序救济的区别5.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责6.中国的特别承诺二、掌握的问题1.国际服务贸易2.进出境检疫检验制度3.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权利和义务三、了解的问题1.外贸法的适用范围2.技术进出口3.反补贴措施(本章不作为考试内容)重点问题讲解1.外贸经营者  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外贸法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此处的外贸经营者,既包括了在中国境内的,也

2、包括在中国境外的外国公司、企业或自然人。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登记的除外。  2.货物进出口的管理方式  我国对货物进出口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货物分为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对禁止进出口和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目录管理,由国务院外经贸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对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也实行目录管理。  对于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和许可证管

3、理,也可以采取关税配额的管理方式。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  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下,国家可以采取临时性进口限制措施。必要时,可以对出口采取临时的限制或出口措施。在国内产业受到进口产品的损害时,国家可以分别采取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和保障措施。  3.技术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指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合作的方式越境转移技术的行为,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国家对技术进出口实行统一的管理制

4、度。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国家准许技术自由进出口。  对禁止、限制进口或出口的技术,通过技术目录管理。对限制进出口的技术,实施许可证管理。  4.服务贸易的四种提供方式  第一种方式,跨境提供:服务从一国境内向其他国境内提供,不需要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实际流动(服务产品的流动)  第二种方式,境外消费:服务者在本国境内向来自其他国家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消费者移动到服务提供者国家接受服务(消费者的流动)。  第三种方式,商业存在:外国实体在内国境内设立附属公司或分支机构,向在内国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即外国服务提供者在其

5、他国境内提供商业服务(在进口国设立机构)。  第四种方式,自然人存在:通过自然人的短期移动来提供的服务,一国的服务提供者在其他国境内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  5.进出境货物的关税制度  《海关法》是我国关税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中国海关是国内的进出关境的监督管理机关。对于准许进出口的货物,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我国海关关税有两种: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进口关税设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对原产于与中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对原产于与中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6、,执照优惠税率征税。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6.外汇管理制度  外汇管理是指一国政府授权国家货币金融管理当局或其他国家机关,对外汇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的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等实行的管制措施。  我国对经常项目外汇和资本项目外汇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经常项目,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单方面转移等。资本项目

7、,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  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调回境内,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存在境外。  境内机构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调回境内。  7.进出境检验检疫制度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包括原来的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和国家卫生检疫局)合并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对进出境动植物以及进出境卫生进行检疫工作。主要法律

8、、法规包括《国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相应的实施细则。  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我国法律规定,对国家指定范围内的商品实施强制性检验检疫(法定检验),对须经法定检验之外的进出口商品,可以抽样检验。对于须经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不得销售、使用;对于须经法定检验的出口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