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8388140
大小:213.01 KB
页数:23页
时间:2018-12-09
《美国政府官员隐私权限制分析——兼与对我国政府官员隐私权限制的启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美国政府官员隐私权限制的理论分析府雇员,但根据《美国联邦贿赂法》第201(a)的规定其符合"actingfororonbehalfoftheUnitedStatesoranydepartment,agencyorbranchofgovernmentthereof"(即为了或代表美利坚合众国本身或某一部门、机构、分支,并在这些机关的授权下行使公务行为的官员、雇员及其他人员、陪审员)。巡回法院对此条文做了扩大的解释,认为Hiton和Dixson所负责的该项目具有对社区发展基金实质性地监管职责[5]。综合上述定
2、义及视角,我们可以将美国语境下的政府官员定义为:为了或代表政府本身或某一部门、机构、分支,并在这些机关的授权下行使公务行为、参与公共职能,涉及重要议题,对政府事务负有实质责任或享有掌控地位的前任、在任和即将上任的政府雇员(也称事务官)或民选官员(也称政务官)。做为一个具有过渡性质的法律概念,政府官员的内涵与外延并未有获得权威的明确界定,结合上述概念及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在“罗森布拉特诉贝尔案”中提出的认定政府官员的两项标准或可进一步明晰政府官员的特征,以期对其含义有更深入的把握。该两项标准是:(1)对所涉职务行为是否负有主要责
3、任或者具有实质决定权;(2)职位的重要性是否已经达到公众就该职位的任用资格及工作表现具有特定利益的程度。[6]该两条标准强调了具有实质性影响的两个因素:即在特定议题中的较大影响力和与公共利益或者说公众兴趣的密切相关性。因此,如果某公务员或民选官员在某关涉公众关切的重大议题中并非起决定性地主导作用,即使其位高权重在这一特定个案语境中也并非政府官员;同样,如果某公务员或民选官员虽职级较低,一般意义上未予涵盖在政府官员范畴内,但在某项关涉公众关切的重大议题中被授予决定性影响甚至决策权的地位时,其权力也将受到限制。综上,笔者认为政府官员
4、具有如下特征:①具备对政府事务或公共利益的实质影响力实质影响力也即具备左右决策或者主导决策的能力。该种为政府官员所掌控的影响力资源,直接关乎政府事务与公民利益,如果运用得当,将为社会公众带来福利,如果运用失当,无疑将直接损害社会公众的合法利益。因此,公众对此类政府人员会予以特别关注和重视。相反,如果实质影响力较弱的公职人员涉及公共重大议题,那么由于其对切实利益产生现实影响的可能性有限,公众关注度将不会达到上述第二条标准的要求。②与公众兴趣和公共议题的密切相关性,也即公共性。政府官员是一个不仅仅涉及到利益话题的角色,其也承担着公众
5、兴趣的合理期待,公共议题的主动或被动参与。如前所述,政府官员因其掌控权力而天然地为利益相关方所关注,同样的他们也单纯因为一种普遍意义的公共身份而为大众所讨论。需要明确的是,此种公共性具有时空差别的特性。不同层级的官员会为------3------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美国政府官员隐私权限制的理论分析不同的公众所关注,但正如刑法中常提及的“不特定的多数人”的概念一样,此不同却不特定的多数人即为公众。2.1.2政府官员隐私权的含义及特征①隐私权的概念及内容1)隐私权的概念做为发端于美国的一项权利,“隐私权”最早是由沃伦和布兰戴斯于1
6、890年发表在《哈佛法学评论》上的《隐私权》一文中提出的。他们从普通法体系中找到赋予隐私利益以权利形式的依据,即公民有权决定何时在何种程度上是否让他人知晓个人思想、观点和情感。沃伦和布兰戴斯进而引用大法官ThomasCooley主张的“arighttobeletalone”[7]为这个新兴的权利抽象地定义为独处的权利。在“隐私权”概念首次提出49年后的1939年,“第一次侵权法重述”中正式确立了隐私权制度。这标志着全面系统性的隐私权已经初步形成。然而,随着新兴权利的广泛适用,从无到有的欣慰逐渐变成何以从有到优的担忧与无所适从,因
7、为不论在实践还是理论上,隐私权制度都始终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即隐私权内涵与外延一直未得到明确的界定。美国虽为判例法国家,但法官在具体个案中解释与运用法律时仍需考量法律精神与本质意义上的一致性,以保持法律的威严与可预期。因此进一步厘清隐私权制度的范畴和界限成为了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重点。其中卓有成效也影响力最大的当属美国最著名的侵权法学者威廉.普鲁瑟于1960年提出的理论。普鲁瑟在全面系统地梳理了美国隐私权制度的庞杂体系后,以侵权法的视角将隐私权侵权之诉分为四种类型:(1)侵犯私人空间"unreasonableintrusionu
8、pontheseclusionofanother";(2)使用他人姓名或肖像"appropriationoftheother'snameorlikeness";(3)不合理曝光他人私生活"unreasonablepublicitygiventotheother'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