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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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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读学习目标信访工作概述信访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条例》分章解读问题一、信访工作概述掌握四个概念1.信访:第二条2.信访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和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的工作。3.信访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或组织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受理者: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或有关社会组织。(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二、信访工作构成要素1.信访人2.受理者3.信访方式书信、电话、走访等4.信访意愿批评、意见、申诉、揭发、检举等5.信访结果三、信访工作的任务1
2、.基本任务(宏观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了解、研究和满足人民群总的需求,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人民群总的聪明才智,推动社会的稳定、发展和进步。2.具体任务(微观上)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研究信访情况,为科学决策服务及时办理有关信访问题采取措施,推动本地区、本系统信访工作的开展四、信访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限期处理责成控防提请会办会办结论督查落实备案回访五、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1.信访人的权利信访事项的提出权(信访权)不受报复权(要求保密权)请求复查权了解权(要求答复权)申诉权(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反应重大
3、、紧急信访事项权受奖励权五、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2.信访人的义务遵守提出程序的义务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遵守上访程序的义务执行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义务六、《信访条例》分章解读问题信访工作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信访工作的原则分级:指中央、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区)、乡(镇)等各级党政组织该哪一级管的问题就由哪一级负责处理,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信访工作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指党委、政府以及下属的各主管业务部门,如政法、财贸、纪检、统战等部门,该由谁解决的问题
4、就由谁解决。应做到层层负责,防止互相推诿。涉及几个部门,情况又较为复杂的信访问题,应联合办理,由信访人原单位负责处理,有关部门予以积极的配合和协助。信访事项的对象和范围(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即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3)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一、信访的受理(1)对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
5、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一、信访的受理(2)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一、信访的受理(3)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6、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通报转送情况,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报告转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一、信访的受理(4)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二、信访的不予受理第一,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15条)第二,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
7、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21条)第三,信访人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16条)第四,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35条)三、办理信访事项的时限规定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在15日内分情况进行处理。三、办理信访事项的时限规定⑵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按要求通报
8、信访工作机构。三、办理信访事项的时限规定⑶信访事项应当自行政机关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三、办理信访事项的时限规定⑷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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