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热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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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 热点政策海淀区地方税务局2015年01月第一部分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一、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二、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区别不同个人所得税项目,规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

2、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3、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三、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纳税义务: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纳税义务: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四、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住所”标准:住所是指个

3、人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地方。在我国有住所的纳税人是居民纳税人。★“居住时间”标准:我国以一个纳税年度内是否居住365天为判定标准,居住365天的纳税人是居民纳税人(一次不超过30日或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临时离境不扣减天数)。★“住所”、“居住时间”为并列标准,纳税人满足一个条件即为居民纳税人,否则为非居民纳税人。第二部分个人所得税热点业务一、工资薪金所得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一)“三险一金”: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二

4、)政府特殊津贴、科学院院士津贴、资身院士津贴 (三)独生子女补贴 (四)托儿补助费(国税发【1994】89号) (五)其他补贴、津贴 1、误餐补助: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财税字【1995】82号)2、单位为个人负担的通讯费: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因公需要)负担通讯费采取全额实报实销或限额实报实销部分的,可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负担通讯费采取发放补贴形式的,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

5、税。(京地税个【2002】116号)3、生育津贴免税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了对奖金征税的方法,概括为三个事项一个注意。三个事项是单独算、低税率、补差额:单独算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算个税;低税率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补差额是如发放奖金当月工资薪金低于3500元时,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3500元与当月工薪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再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一个

6、注意就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一个纳税人,奖金的计税方法只能够采用一次。(三)例题2014年12月3日,韩先生取得工资3400元,同时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其年终奖金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1.因韩先生当月工资未达到3500元减除费用标准,其年终奖金可扣除当月工资与3500元减除费用标准的差额100元,对剩余的24000元按数月奖金的计算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2.年终奖金24100元除以12得出商数2008.3元,对应新税法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是10%和105; 3.应纳税额={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三、

7、关于职工福利费问题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补助,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向个人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8]155号)四、其他所得:《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一)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

8、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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