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建华合同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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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褚建华合同诈骗案褚建华合同诈骗案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XX)房刑初字第00525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褚建华,男,1969年4月6日出生于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暂住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北里一区2号楼402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凌云册乡大方村);因本案于XX年1月17日被羁押,同年2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房山

2、区看守所。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房检刑诉字(XX)第35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褚建华犯合同诈骗罪,于XX年9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孔静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北京市四方变压器厂的诉讼代理人王树增、被告人褚建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

3、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褚建华合同诈骗案褚建华合同诈骗案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XX)房刑初字第00525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褚建华,男,1969年4月6日出生于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暂住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北里一区2号楼402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凌云册乡大方村);因本案于XX年1月17日被羁押,同年2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房检刑诉字(XX)第355

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褚建华犯合同诈骗罪,于XX年9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孔静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北京市四方变压器厂的诉讼代理人王树增、被告人褚建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

5、中不断得到提高。褚建华合同诈骗案褚建华合同诈骗案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XX)房刑初字第00525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褚建华,男,1969年4月6日出生于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暂住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北里一区2号楼402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凌云册乡大方村);因本案于XX年1月17日被羁押,同年2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房检刑诉字(XX)第35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褚建华犯合同诈骗罪,于XX年9月21日向本院提起

6、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孔静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北京市四方变压器厂的诉讼代理人王树增、被告人褚建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褚建华于XX年3

7、月31日和XX年8月11日,两次以北京得利凯普电气工程部的名义,使用私刻的北京得利凯普电气工程部合同专用章,与北京市四方变压器厂业务员赵继光签订北京市工业品买卖合同两份,从北京市四方变压器厂共计购买变压器15台。在北京市四方变压器厂将变压器如期交付后,被告人褚建华将变压器全部转卖他人,且已结清货款,但被告人褚建华在约定的合同履行最后期限没有履行对北京市四方变压器厂的付款义务,后下落不明。后经鉴定,该15台变压器价值人民币万元。被告人褚建华于XX年1月17日被查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褚建华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8、  在审理中,被告人褚建华辩解:第一、其曾给付赵继光3000元,第二、其曾用马宝华的1张10万元支票给四方变压器厂结帐,但支票空头。第三、在四方变压器厂报案后,其曾与民警刘建光联系。其认为自己只是私刻印章,没有进行合同诈骗。  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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