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法律责任

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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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法律责任摘要: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案件在现代城市社区常有发生.侵权行为人从高空抛掷物品,致人损害,但是受害人却无法找出具体的行为人.法院面对这类致害案件提出的诉讼请求,根据现行的侵权责任法和民法,却很难作出合法公平的判决.本文从高楼抛掷物侵权行为的定义及特征入手,并分析和界定了此类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建筑物侵权行为的区别。本文在新侵权责任法草案对此类对侵权行为给出规定的基础上,确立了两种归责原则共同使用的方法来协调受害人与侵权责任人之间的利益。中国3/vie  关键词: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侵权共同危险行为公平责任归责原则救济途径 

2、 一、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一)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通常是指从高层建筑物和高空设施中抛掷出的物品或搁置物,悬挂物坠落,对临近该建筑物的人造成人身伤害,但是不能查明抛掷物的行为人或坠落物的管理人或者所有人,所以,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无法确定责任人的侵权行为[1]。  这一概念把能够确定抛掷行为人的情形划分出去,是因为侵害人确定的情形可以划入普通的侵权行为,从而依据普通侵权法律规定直接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二)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的特征  第一,责任主体不明,但处于一个相

3、对确定的范围内。致人这类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十分特殊,且造成损害的方式也具有极大的隐蔽性,所以造成损害后,很难发现真正的致害人,更导致了受害人的举证困难。但是,可以认定相对确定的责任范围。所谓相对确定的责任范围,是指根据被害人的伤情,事发时间等因素下,所有能实施侵权行为的行为人的集合。这些人中,可以找到真正实施抛物行为的加害人。  第二,客观上只存在一个致害行为,但致害行为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如果存在多个致害行为,则有构成共同危险行为的可能,因为共同危险行为的数人在客观上都实施了危险行为,所以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客观上只存在一个致害行为。但是致害

4、人可能是一人或数人,可能是抛掷物的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甚至物的非法占有人。这对寻找真正的致害人也设置了不小的障碍。  第三,穷尽各种手段无法发现真正的致害人。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后,受害人却通过各种手段都无法找出侵权行为人。所以,如果在穷尽一切必要手段的情况下,仍无法确定直接致害人,才能确定此类侵权行为是高空抛掷物侵权行为。  二、高空抛掷物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一)过错推定原则  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中,确立过错推定原则是以不能明确真正的侵权行为人为前提的。所以,在被划定的范围内可能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都被推定为侵权主体,并推定数个侵权主体

5、均有过错。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行使侵权行为的可能的情形下,才可以免责。  其次,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住户对于这栋建筑物内所有物品有法定的保管和防止私人物品从建筑物坠落给他人造成危险的义务是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基本前提,只有存在义务的条件下才能在发生损害时依据过错推定原则,判令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和赔偿义务。但是,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建筑物的所有人有这项义务,并且这种危险行为也是无法防范的,也不符合公平原则。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  因为在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实施侵权行为的一个人或数个人混在高�咏ㄖ�物之中,所以无法判明到底是谁实施了侵权

6、行为。无法确定致害人就表示高空抛物责任的基础是行为的推定。直接推定所有的建筑物管理人或所有人都是致害人会不合理的增大无辜者的范围。  (三)公平责任原则  首先,公平责任的适用前提是,在侵权法律关系中有与侵权案件有直接关系的被害人和侵权人。所以当受害人想要用这一归责原则来使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时候,必须有证据证明被告是整个侵权法律关系中的致害人,而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中,是无法找到真正致害人的,所以也就无法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其次,公平责任原则适用的条件之一就是侵权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结果都没有过错,也不应该推定有过错。但是,在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

7、的侵权案件中,致害人无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都造成了受害人人身伤害的损害结果,所以,就不符合双方当事人都对损害结果没有过错的限制。不确定加害人并不能说明过错也无法确定,所以应该排除适用。  (四)民事补偿归责原则  目前来说,对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案件解决,仍然需要在侵权责任法的体系内需求答案,从而有效的发挥侵权责任法分担损害和分配风险的功能。笔者认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另外结合公平责任的归责原则对于致害人不明的高空抛掷物侵权来说,是比较可行的归责原则。在现实生活中,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采用集体归责的的判决并没有得到好评和达到预期的目的,反而会从

8、一定程度上掩盖矛盾,让双方当事人都难以接受,使问题得不到真正的解决,无法发挥法律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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