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北林区山林纠纷的原因分析

福建省闽北林区山林纠纷的原因分析

ID:26139952

大小:56.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1-25

福建省闽北林区山林纠纷的原因分析_第1页
福建省闽北林区山林纠纷的原因分析_第2页
福建省闽北林区山林纠纷的原因分析_第3页
福建省闽北林区山林纠纷的原因分析_第4页
福建省闽北林区山林纠纷的原因分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福建省闽北林区山林纠纷的原因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福建省闽北林区山林纠纷的原因分析福建省闽北林区山林纠纷的原因分析建国以来,我国的林业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都加剧了人们对森林资源的需求。日益紧张的供求关系导致了森林资源的种种矛盾和冲突。面对这一根本冲突,我国实施了森林分类经营改革,把森林划分为公益.L.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分别经营,以寻求森林资源的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发展。因此,商品林经营管理的成败将直接影响到我国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的

2、推行,东北、西南两大林区可供用材林资源锐减,南方集体林区担负着比以往更重的商品材的供给任务。本文研究以福建省闽北林区为例进行研究。闽北林区是国家林业分区突破战略中的重点商品林区,是我国南方集体林区重要的用材林生产基地,当地农民有着经营和管理商品林的悠久传统和经验。自林业三定发展至今,闽北林区进行了一系列林权改革,但每次改革都未能彻底解决商品林的冲突问题,甚至成为更深层次冲突的原因。  对于闽北林区山林纠纷冲突形成的原因,既有因政策、法律制度问题导致的冲突,也有因冲突管理能力不足等非制度性因素导致的冲突,但绝大部分冲突的产生都是由多

3、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目标差异山林纠纷形成的客观基础  为了解决森林生态效益需求和经济效益需求之间日益突出的冲突,我国对森林实施了分类经营改革,把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其中,公益林的经营目标主要是追求生态效益,而商品林则是以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效益为其经营目标。然而,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政府部门对商品林的经营活动在政策、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种种限制,使商品林经营者承担了公益林保护和建设的义务,但却没有赋予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商品林虽然兼具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但对于商品林经营者来说,其经营商品林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效

4、益。因此,冲突的发生也就在所难免。  二、产权问题山林纠纷冲突产生的根本原因  产权是一种权利,对商品林来说是某个人、某些人或某个经济实体所拥有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及其林地使用权的一系列权利。其内涵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田明华,2003):(1)所有权:决定财产归属的权利。如林地所有权归国家、集体,其他组织和个人没有林地所有权,森林、林木可以是国有、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等多种形式;(2)使用权:也称为经营权,是为了满足使用者的目的而对资源经营、管理和使用进行决策的权力,包括在哪里种、种什么,何时采伐,产品是自用还是他用等决定权;(3)

5、收益权:从财产运营中获益的权利。这种收益或是作为实物形态,如树木、果实等,或是作为价值形态,如货币、作价入股、资产评估,数量上或是全部,或是部分;(4)处置权,也称为处分权,指改变财产形态和内容的权利,包括权利的失去、出卖、转让等,如山林可以作价、转让、抵押、青山买卖等。回顾闽北林区商品林产权改革的历史,不难发现,所有权不稳、林农经营权和处置权受到限制甚至被剥夺,以及收益权得不到保障,是导致商品林冲突发生的根源。  20世纪50年代以来,闽北林区林权归属频繁变动,使林权结构变得极为复杂,加之变动过程中操作上的不规范,山林权属冲突的

6、发生也就在所难免。而且林权归属的频繁变动削弱了林农对山林权属的稳定感和安全感,使他们对森林资源或林木资产不敢有长期的预期,从而造成了林农的短期行为,给森林资源带来了极大的破坏。此外,林权归属的频繁变动,缺乏长期稳定性,也是阻碍许多社会资本注入商品林领域、造成商品林建设资金匮乏的重要原因之一。  所有权明确且稳定是避免林权纠纷发生的前提,但即使所有权明确且稳定,而经营权和处置权受到限制或被剥夺,收益权就无从保证,没有利益驱动机制也就无法调动林农经营的积极性。因此,经营权和处置权落实不完整必然会导致山林纠纷的发生。在此以限额采伐制度为

7、例加以说明。  现行的限额采伐制度限制了商品林经营主体的自由采伐权,主要体现在采伐数量、采伐方式和采伐时间上受到政府的管制和约束。而对于以市场为导向、最大限度追求经济效益为主要经营目标的商品林来说,如果不能随市场行情变化来选择采伐量和采伐时间,则无法开展经营活动;如果过了经济成熟期或工艺成熟期而不能及时采伐,则必然会增加商品林的经营风险,加大培育成本,降低盈利水平。同时,采用行政的手段层层下达采伐指标,人为干扰因素过多,不可避免会引发商品林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寻租行为。这不仅影响了商品林的发展,也导致了林农和政府、社区干群以及有关系者

8、和无关系者之间冲突的发生。此外,闽北林区商品林在经营结构上存在的冲突,很大程度上就是政府对经营权过度干预的结果。  三、产权制度配套改革滞后山林纠纷形成的推动力  对于闽北林区在新一轮产权改革后所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一些新的矛盾和冲突,如分散经营与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