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现状及其内在矛盾

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现状及其内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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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现状及其内在矛盾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现状及其内在矛盾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融入地方政府的发展战略,诸如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推进,民生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成效显现,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取得新进展。同时,群众生态文明意识也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态文化也得到培育、节能环保意识得到提升,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空前高涨。然而,矛盾仍然存在。  一、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态势  (一)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不断加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成为群

2、众的热切期盼,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不断加强。据调查:过去10年,我国公众环境意识的总体水平呈上升趋势,其发展过程呈现出类似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特征。预计未来我国公众环境意识的总体水平将呈现加速上升趋势,20082017年进入快速上升阶段,2019年将达到较高的稳定水平。[1]群众参与生态建设主要集中在生活和环保教育领域。比如:节约水电资源,垃圾分类,少使用一次性的物品,不过度包装,适度消费,等等;还有参加绿本文由.L.收集整理色博览会、文艺演出、社会宣传、公益活动等宣传教育。但是,对于高层次的参与推动环境标志

3、产品、有机食品、节能产品的绿色认证,参加立法和听证,监督企业和政府行为,群众参与有限。  (二)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渠道不断畅通。近年来,很多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群众参与环境治理的行为显著增多。一是相关法规不断完善。我国《宪法》第1条第3款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

4、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此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沙治沙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环境公众参与权做了详细的规定。二是群众参与出现网络化特征。例如近年来造成较大影响的厦门PX事件和广东番禺垃圾场选址事件。三是群众参与的渠道不断拓展。群众可以通过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以及公众信箱、热线电话等形式参与,传统途径参与,可以采取举报、信访、诉讼等,还可以通过电视电话会议、手机短信、网上投票和网络论坛及留言等现代通讯途径参与。  (三)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不断增多。20世纪70年代初,鉴于日

5、本环境公害的惨痛教训,党和政府开始重视生态建设问题,而且注重依靠群众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月、环境日、全民义务植树等生态文明实践活动。20世纪80年代中期,群众性的环保组织开始诞生,自下而上的环保活动开始进入组织化发展阶段。1985年,辽宁师范大学首先成立了以学生为主体的爱鸟协会。1994年中国文化书院绿色文化分院正式通过民政部批准,简称自然之友,被《中国环境报》称为中国第一个纯民间环保团体。此后,越来越多的民间环保团体如雨后春笋蓬勃兴起。不断增多的群众性环保组织弥补了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在传播生态理念、倡导绿色行动方

6、面发挥了重要影响。比如垃圾分类、以自行车族为荣,地球熄灯一小时,26℃空调节能行动,等等。国际环保组织的友好交流,也促进了我国群众性环保组织的发展和成熟。  二、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障碍  (一)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水平不足。当前,我国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表现出两大内生性矛盾,即环保意识与环保行动能力的矛盾,以及政府环保能力弱与公众对政府依赖性强的矛盾。而且,不同类型群体的参与程度区别很大。文化层次较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城市居民,92%会主动参与环境保护,而文化程度较低(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居民环

7、境保护意识相对淡薄,过度依赖政府。本地户籍的居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和主动性更高,达到93.6%。87.4%外来人口对环境污染行为持无所谓态度。在校大中小学生参与环境保护的意愿较强烈,社会人员(尤其是上班族)缺乏主动参与的意愿[2]。  (二)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情权缺失。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度不足,群众环境知情权难以得到保障。一是政府的环境信息公开不足。2007年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政府应及时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都有环

8、境信息公开的规定。但在实践中,信息不畅、信息失真的现象比比皆是。为此,必须畅通群众了解环境信息的渠道,防止政府权力寻租现象的产生。二是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不足。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企业必须公开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以及排放总量等信息。但许多企业只考虑自身的经营状况,不愿意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社会公众处于弱势地位[3]。  (三)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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